《红楼梦》茗烟改名焙茗系曹雪芹披阅增删的痕迹
(2013-09-20 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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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茗烟改名焙茗系曹雪芹披阅增删的痕迹
土默热
内容提要:
1.今本《红楼梦》第24—35回,宝玉的贴身小厮茗烟,名字被改为焙茗;
2.明义的《咏红楼梦》诗证明,曹雪芹拿出来的那部《红楼梦》的内容,对应《石头记》第23—35回;
3.今本《红楼梦》后40回,小厮名字一律作焙茗,且明确交代系曹雪芹撰写的“收缘结果话头”;
结论:以上三点联系起来,足证将书中茗烟改名焙茗,系悼红轩中曹雪芹所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原作者,只是后来的披阅增删者。
《红楼梦》中第一男主人公贾宝玉,有个得力的贴身小厮叫茗烟,有时也叫焙茗,是老叶妈的儿子。这个小厮聪明顽皮,伶俐乖巧,给读者的印象很深,特别是在顽童闹学堂、同卍儿在小书房幽会、为宝玉弄风月故事书、出城寻刘姥姥杜撰的破庙,以及宝玉祭金钏等情节中,都有他的重头戏。
书中的茗烟(焙茗),并非一个人有两个名字,更不是宝玉的两个小厮;而是《红楼梦》作者在书中有些章节将其写作茗烟,另一些章节中则写成了焙茗。书中宝玉也不是没有规律胡乱称呼他的名字,一忽儿称为茗烟,一忽儿称为焙茗,而是有规律可循的。红学界专家们一般都认为,书中的焙茗就是茗烟。
但这个小厮究竟应该叫茗烟还是叫焙茗?究竟是先叫茗烟还是先叫焙茗?作者为什么要将茗烟改名为焙茗(或将焙茗改名为茗烟)?都是红学研究中的一笔糊涂账。著名红学 家胡文斌先生认为,这个小厮原来应该叫茗烟,后来改名焙茗;而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则认为,他原来应该叫焙茗,后来改名茗烟。
为了搞清这笔糊涂账,我们不妨将脂本《石头记》与程高本《红楼梦》各版本中茗烟、焙茗名字转换的具体情况开列如下:
庚辰本、戚沪本、戚宁本、舒序本中,第1-23回作者将其称为“茗烟”,自第24回起至34回突然改名为“焙茗”,到第39回又恢复为“茗烟”,未交待改名原因。蒙府本、甲辰本、列藏本、杨藏本中,第23和24回一律作茗烟,其它同上。郑藏本中,第23、24回一律作焙茗。该本只存这两回,其它无考。
程高本第23回前也一直称其为茗烟,至第24回改名焙茗,但添加了一段改名原因的描述:“只见茗烟在那里掏小雀儿呢。贾芸在他身后把脚一跺,道:‘茗烟小猴儿又淘气了!’茗烟回头,见是贾芸,便笑道:‘何苦二爷唬我们这么一跳。’因又笑说:‘我不叫茗烟了,我们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二爷明儿只叫我焙茗罢。’贾芸点头笑着同进书房。”这段解释文字显然是整理出版者后添加的,但瞻前未顾后,第39回后又改名茗烟,却未交待理由。程高本后四十回中,这个小厮的名字也一直叫做焙茗。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以下规律:第23回前这个小厮叫茗烟;第24至34回,小厮的名字改作焙茗;第35至38回中,小厮没有现身;第39回至80回又改回为茗烟;第81回后,小厮名字均叫做焙茗。由此可见,第23回与24回,是茗烟改名焙茗的分水岭;第35回至39回,又成为焙茗改回茗烟的分水岭。到了后四十回,又向第24回至34回回归,一律称作焙茗。
这种具有明显规律性的分布,难道仅仅是作者的疏忽或偶然的巧合吗?其中究竟蕴含着什么奥秘呢?这一问题着实让笔者焦虑了好多年,久久不得其解。前年某一天,就在撰写《论明义本就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金陵十二钗》一文时,笔者突然灵光一闪:“明义本”《红楼梦》所涉及的《石头记》原书内容,与书中茗烟改名焙茗的情节,在回目分布上实在是太吻合了!这种吻合又说明了什么呢?
大家知道,乾隆中叶与大诗人袁枚有过交往的宗室人物富察明义,曾亲自从曹雪芹手借阅过一部《红楼梦》,明义阅后题写了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根据明义诗分析,他题咏的那本《红楼梦》,篇幅短小且首尾完整,是个与今天所见的脂本《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既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另一部小说,不可能是《石头记》的“初稿本”,而是在《石头记》基础上改编而成的另一部小说。
著名红学家吴世昌先生仔细分析了明义的《题红楼梦》诗,认为二十首七绝的内容,除第一首作为总冒,末两首谈到全书结局,略加评论外,其余十七首则每首说明书中一段情节或一个故事。这些故事有的为今本所有,有的则今本所无,有的虽有而情节不同,有的则因诗句意义不够具体,不易对出所指为哪一个故事。吴世昌先生以明义《题红楼梦》诗为根据,对比传世的《石头记》文本,测知明义题诗次序与今本回次及故事情节对应关系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二十回 宝玉与小红梳头(今改为麝月)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吴世昌先生将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与今本《石头记》回目逐一比对之后,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曹雪芹借给明义看的那部《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今本《石头记》第23回以后,第35回以前。换句话说,今本《石头记》第1—22回,第36—80回书中的故事,除第63回的怡红夜宴情节外,在明义的题红诗中竟然全无反映。该书主要是写宝玉与姐妹及丫环们在大观园中嬉戏玩耍的故事,元妃省亲、姐妹起诗社、荣府窝里斗以及东府那些风月故事,一律付之阙如。
据此,吴世昌先生推测,曹雪芹这部《红楼梦》“显然”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本”。笔者既不同意吴世昌先生以主观臆断的“显然”作理由,也不同意吴世昌先生的“初稿本”推测结论,在《论明义本就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金陵十二钗》一文中,详细论证了明义本并非《红楼梦》的初稿,应是曹雪芹在《石头记》原著基础上,经过披阅增删后改写成的一个改编本。
当我们再发现了今本《石头记》中茗烟改名焙茗的规律性分布之后,立即就会发现,这种分布规律与明义题红诗次序以及在今本《石头记》回次及故事情节的对应关系,是完全一致的。今本《石头记》将宝玉小厮改称焙茗的篇幅在第24—34回,而明义本《红楼梦》的内容则对应今本《石头记》的第23—35回,两者分布范围是基本一致的。考虑到第35回中并无茗烟(焙茗)这个人物出现,郑藏本中第23回中亦作焙茗,因此二者的分布竟是惊人地完全一致!
这种一致说明了什么?说明今本《石头记》第24——34回中茗烟改名焙茗,乃是曹雪芹对原本《石头记》披阅增删所留下的痕迹!今本《石头记》1—23回,35—80回,乃是作者的原稿,原稿中宝玉的小厮就叫茗烟,是曹雪芹披阅增删改编那本明义本《红楼梦》时,截取了原书23回至34回的故事,并将小厮的名字改成了焙茗。
从明义题红诗我们还可知,曹雪芹不仅改了宝玉之小厮的名字,还将宝玉为之篦头的丫头麝月改名为小红,将北静王赠宝玉的茜香罗改为绿云绡,宝钗扑蝶的细节描写与今本也有很大不同,还增添了“错认猧儿为玉狸”等今本没有的情节。这些改动恰恰是曹雪芹对前人作品披阅增删加以改编的铁证!
明义本《红楼梦》是个首尾完整的故事,结局部分情节什么样,由于明义诗过于简略,我们只知道黛玉亡故、石归山下,其余已无从推测了。但是,从程高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结尾处,关于空空道人将《石头记》“收缘结果的话头”交给悼红轩中的曹雪芹之描写看,显然这原本《石头记》中并没有的后四十回,就是曹雪芹续写的。在程高本《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宝玉的小厮恰恰也一直称为焙茗,这也应该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又一个可靠证据。
所谓披阅增删,既包括改写,也包括续写,曹雪芹改写了前人原著24—34回的内容,补写了全书结局,形成了明义本《红楼梦》。这部曹雪芹改编的《红楼梦》,可惜早已失传了,只在明义、永忠、袁枚的题红诗中还能见到一些踪迹。流传到今天的脂本《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仍是原作者的稿子,只不过在第24—34回中留有曹雪芹披阅增删的一些痕迹罢了。当然,《红楼梦》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增补的。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