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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批《石头记》的“作者芹溪”就是洪昇

(2012-08-26 1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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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土默热红学

脂批《石头记》的“作者芹溪”就是洪昇

          土默热

笔者考证洪昇是《红楼梦》初创者的系列文章问世后,好多红学界朋友感到虽然言之凿凿,有理有据,但立论尚未突破一道难关,即脂砚斋批语对曹雪芹作者身份的证明。看来,洪昇初创说如果能得到最终确立,必须突破脂批这道关卡。

实话说,笔者对脂本脂批原本不十分感兴趣,一直认为脂批是《红楼梦》的附骨之蛆,对红学的健康发展有害无益。但既然不突破脂批关就不能否定曹雪芹的原创者身份,也只好硬着头皮对脂批研究一番,还真研究出一点名堂来,现公之于同好,当作引玉之砖吧。

脂砚斋在批语中,并没有把“作者”和曹雪芹划等号。脂砚斋作为《石头记》创作的知情人和作品“披阅增删”过程中最初评点者,在批语中确实常常提到“作者”、 “芹”、“芹溪”,但脂砚斋并没有把“作者”的身份赋予曹雪芹,严格地把曹雪芹当作“披阅增删”者对待,与书中正文对曹雪芹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批语中凡是牵涉到作品情节描写之处,脂砚斋都用“石头”、“作者” 或“芹溪”,而不用“雪芹”;凡是牵涉到修改“增删”之处,都用“雪芹”,而不用“石头”、“作者”或“芹溪”,二者之间概念泾渭分明,从不混淆。

在“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中,脂砚斋说:“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出”。同回侧批中,脂砚斋说:“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在甲戌本第二回侧批中,脂砚斋说:“作者之意原只写末世”。在甲戌本第五回“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句侧批中,脂砚斋说:“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在己卯本第十九回夹批中,脂砚斋说:“形容一事,一事毕真,石头是第一能手矣”。从以上脂批中不难看出,脂砚斋笔下的“作者”就是自譬“石头”的那个人,而不是曹雪芹。

在甲戌本第一回侧批中,脂砚斋说:“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雪芹“撰此书中”的是“第一首诗”,并不是雪芹撰书。同回侧批中,脂砚斋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甲戌本第二回侧批中,脂砚斋说:“只此一诗便好极,此等才情,便是雪芹平生所长”。在这些批语中,脂砚斋显然有意识地把“书”和书中“诗”分开了,曹雪芹在这里也只是增补书中诗的“披阅增删”者,而不是“作者”。

在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中,脂砚斋批了一段极易引起歧义的话:“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这句话中,出现一个“雪芹”和两个“作者”,并不混淆。正确理解这段批语的含义,必须放在书中批语对应的情节中去,方可得出正确结论。

书中“开卷第一回”交代:此书是从“石头”上刻录的故事抄来的,没有作者,只有一个抄录的“空空道人”和一个“披阅增删”者曹雪芹。脂砚斋批语的意思是,若云只有一个“披阅增删”的曹雪芹,没有作者,那么这篇“楔子”又是谁写的?这个“用画家烟云模糊”法的“狡猾”之笔,是“作者之笔”,并非雪芹之笔。瞒“观者”的是“作者”,不是雪芹;雪芹的名字就在书中明晃晃地写着,也没想“瞒蔽”谁。

脂砚斋从来就未曾把曹雪芹和“作者”混淆在一起,却常常将自己与“作者”并列在一起。在甲戌本第二十五回侧批中,脂砚斋说:“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却句句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此类批语在书中甚多,不胜枚举。说明脂砚斋应该确实认识“作者”,并且与作者人生交往密切。

脂砚斋与“作者”共同经过的事情,按脂批交代,应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在甲戌本第十三回眉批中,脂砚斋说:“‘树倒猢狲散’,全(言)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痛杀!”同回另一段眉批说:“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悲痛,血泪盈面。”庚辰本此回眉批中也说:“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不论“三十年前”还是“三十五年前”,曹雪芹都尚未出生或只是个孩提,不可能同脂砚斋共同经历过这些令人“痛杀”的生活,更说明“作者”不可能是曹雪芹。

脂砚斋感叹的“血泪盈面”的那些事情,是“旧族后辈”所患的通病,“树倒猢狲散”一语,曹寅说得出,任何一个“旧族”的家长都说得出。《红楼梦》所记叙的封建大家族败落的过程,并非曹家独特之事,所有的“旧族”都大同小异。因此,《红楼梦》的初作者,并不是非“曹家店”的成员不可。笔者考证的洪昇初创《红楼梦》一说,比曹家任何人都合乎情理。洪昇写的是“百年望族”洪家败落的故事,曹家的后人产生共鸣是情理中的。洪昇坠水而死前,把装载创作作品的“行卷”留给了曹寅,是有曹寅诗为证的事实。

脂砚斋究竟是谁?史料上只有一条证据,就是裕瑞《枣窗闲笔》的记载:“曾见(《红楼梦》)抄本,卷额本本有其(曹雪芹)叔脂砚斋的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枣窗闲笔》是否可信,红学界虽然有争议,但说脂砚斋是批书人,总是不错的。不过这个批书人似乎不是曹雪芹的同代人,而是洪昇的同代人。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出现两个脂砚斋了:洪昇身边有个脂砚斋,曹雪芹身边又有个脂砚斋,这可能么?完全可能。

洪昇身边的那个脂砚斋,就是经常感叹书中出现他与作者共同经历的“三十年前事”、“三十五年前事”的那个批书人,笔者考证他就是洪昇的终生伴侣表妹兼妻子黄蕙;曹雪芹身边的那个所谓的脂砚斋,就是冒充脂砚斋名义,经常说曹雪芹为书中增添诗的那个人。这个人是谁,笔者怀疑他就是曹雪芹自己,在书“开卷第一回”中写上自己名字的是他,在批语中写上雪芹名字的也是他。他做的这些工作,恰恰就是他自己所说的“披阅增删”。

事实上,脂本《石头记》诸多批语,只有极少数署名“脂砚斋”或“脂研”,绝大多数并无署名,是后来的红学家们认为它们的批阅者都是脂砚斋。“脂研”乃是古代女人研磨胭脂的用具,亦可研磨朱砂用于批书,因此说脂砚斋乃是女性并非毫无根据地胡乱推测。这些无署名的批语,有的可能是原作者洪昇身边的脂砚斋所为,有的就可能是披阅增删者曹雪芹或其身边某人所批,那些出现“雪芹”字样的批语并无脂砚斋署名,不加甄别一律视为“脂批”也是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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