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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传授先生,请自重

(2012-02-11 20:16:55)
标签:

辩驳

周传授

逻辑混乱

文化

分类: 红学争鸣

周传授先生,请自重

土默热

我与周传授素无交往,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那么为什么要写此文劝其自重呢?因为周传授在自己的博客上屡次发文,居高临下对土默热红学说三道四,并在我的博客上屡次贴条,对博文指指点点,诲人不倦。文章贴在博客上,有网友议论评点,也很平常,值不得大惊小怪;但像周传授这样态度轻薄、文字轻率的责难,就令人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2012130日,周传授在《国学论坛》贴出了《土默热红学的功与过》一文。文章叙述的土默热红学之“功”不说也就罢了,指责的土默热红学之“过”,则认为“身处下层社会的洪昇是绝对不可能写不(“不”似为冗字——笔者注)出《红楼梦》或《石头记》”,因为“《红楼梦》的衣食住行奢华的描写,非贵族家庭的文人是不可能写的,洪昇就不是贵族家庭的出身。”

看到这篇博文后,见文章中除了“洪昇是绝对不可能写不出《红楼梦》”一句话闹了点否定之否定的小毛病外,总的说还算文字通顺,语言温和。因为其否定洪昇著书的论点是根据“洪昇非贵族家庭出身”做出的,所以我就在131日的博客上回了周传授一个帖子:

您对洪氏家族的了解似有不足,请认真读一下《啸月楼集》中洪青少年时代写的《公子行》、《王孙行》等诗,以及他的老师毛先舒写的词《与洪》,就知道洪家族绝非身处下层社会了。另,洪的母亲与妻子,均为太平良相黄机的女儿和孙女,一个与宰相家族门当户对结两世姻亲的家族,会是下层人物么?

周传授肯定是看了我的回复帖子,当天就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了一篇《答博友土默热教授书》。文中对洪昇身处下层社会进行了辩解,并详细谈了他的六点理由:

其一,洪的祖先任过高官,洪的母亲与妻子,均为太平良相黄机的女儿和孙女这都不假。可当过尚书的洪钟是个清官,为官数十年还乡后也未置田产。他在《诫子铭》中说:“汝父慕纯正,遗无金满输(“输”为错字——笔者注)”。其二,康熙朝洪园已是衰败的景象,吴任原的《游洪氏园》诗就描绘出“荒烟此日迷花坞,十分恍惚指旧庐”的惨状。其三,洪出生时逢清兵入杭州,父母避居一姓费的家中,“破屋覆茅少完堵,板扉作床席作门”(见《燕京客舍生日怀母作》)。这样的良相之女算贵族吗?其四,二十六七岁的洪因家庭变故,洪带着一家八口流离飘零,衣食无着。他发出“八口总为衣食累,半生空混名利场”的感叹,这是贵族家庭的生活吗?其五,洪从康熙十三年至二十八年的十六年里,他在北京“流寓困穷,备极坎坷”,曾在李天馥等人处就馆,靠别人的接济生活,即所谓“残杯冷炙是怜才”。他还在《送沈亮臣归榇》一诗中说:“嗟嗟长安,往来多高轩。俳优厌梁肉,士不饱饔飧”,他在诉说世道的不公,怎么不能说洪“身处下层社会”呢?其六,康熙三十年后,他携家南归,仍在江南过着穷愁潦倒的生活,多年靠卖文为生,赵执信就说他“与时人意见多不合,朝贵亦轻之,鲜与往还”。一个被朝贵轻视而又不往来的人,还能说他也是“朝贵”吗?

罗列了以上六点理由后,周传授做出了以下结论:“洪的家族曾经‘辉煌’过,但那已经是古老的历史。洪的一生,是贫困潦倒的一生。历史是可以证明的。年轻的时候写《公子行》、《王孙行》,炫耀一下祖辈的光辉历史,显示一下自已高贵的出身,那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此来证明他就出生于贵族家庭,过着像贾宝玉那样的贵族生活”。

看到周传授这篇答辩书,真令人有哭笑不得的感觉。一个自诩为学者的网友,居然连连《红楼梦》作者前后半生生活的巨大反差都不懂得,连洪昇的前后半生人生反差都不知道加以区分,连最起码的形式逻辑都搞不懂,还振振有词地说“历史是可以证明的”。证明什么?就证明你这六条逻辑不通的“理由”吗?

洪昇出身于宋明两代江南世族,明末清初,洪氏家族经历了从“诗礼簪缨、温柔富贵”向“百足之虫、茫茫白地”的巨大变化。洪昇本人的人生经历以“天伦之变”为界,前半生肥马轻裘,后半生穷困潦倒,这与《红楼梦》“作者自云”的交代作者人生经历完全一致。

洪昇少年求学时,他的老师毛先舒在《水调歌头——与洪昇》词中说:“子家素号学海,书籍拥专城”。洪昇与当朝宰相黄机的孙女,也就是自己嫡亲的表妹黄蕙结婚时,他的老师陆繁弨作《同生曲序》说:洪家门皆赐第,家有珥貂,三洪学士之世胄,累叶清华。不知周传授懂不懂:什么叫“赐第”?什么叫“珥貂”?什么叫“累叶清华”、“书籍专城”?这样的家庭,能说是“身处下层社会”吗?

周传授列举的六点理由,不能说没有史料根据,但却都是在逻辑思维混乱的前提下胡乱拼凑证据,对洪家不分前后妄加推测的荒唐说法,其结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其一,洪钟为官清廉有据可查,那不等于洪家贫困,否则如何建得起豪华的“洪钟别业”?其二,母亲黄氏在费姓农妇家中破茅棚里生下洪昇,那是在顺治二年清军下江南时的逃难途中,不等于洪家也住在茅棚。至于洪昇在北京期间生活“流寓困穷,备极坎坷”,回归故乡杭州后贫居孤屿,穷困著书,都是洪家遭遇“天伦之变”、“抄家之难”以后的事情,并不能证明洪昇前半生也是如此。吴任原的《游洪氏园》诗描绘出的“荒烟此日迷花坞,十分恍惚指旧庐”惨状,乃是洪家败落后的场景,这一点用不着吴任原证明,洪昇自己的诗中就有清楚记载。

洪昇在京师期间是否能厕身“朝贵”之列,是否被朝贵轻视而又不往来,恐怕不是周传授那点薄弱的证据可以否定的。且不说洪昇的外祖父太平良相黄机是最大的“朝贵”,与洪昇往来频繁的王士祯、施愚山、李天馥、余国柱、宋荦等,那个不是当朝一品大员?为了客气起见,给周传授留点面子,也不愿意浪费唇舌作无谓辩驳,于是我在当天回复了周传授一篇帖子:

尊敬的周先生:您是否先搞清洪前后半生的人生巨大落差再作结论啊!洪前半生荣华富贵,在他的诗中不乏肥马轻裘、一掷千金生活的描写,否则就不会有曹寅的“称心岁月荒唐过”说法了;后半生备极穷困,不仅曾处馆,还为人写墓碑赚钱糊口呢!正因为前后半生的人生落差,才有了“穷愁天亦厚虞卿”,才有了《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作者自云”那番感慨。您把他的前后半生搅在一起,咱们的辩论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恕不再作答。

我的意思,本来是从《红楼梦》书中“作者自云”所交代的自己前半生温柔富贵,后半生穷困潦倒出发,告诉周传授不分前后半生笼统称洪昇一生均身处下层社会,既不符合洪昇的人生实际,也不符合《红楼梦》的“作者自云”。没想到一句“您把他的前后半生搅在一起,咱们的辩论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恕不再作答”,竟让周传授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以为我因理亏打了退堂鼓,居然在12日的博客上贴出了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土默热教授跟我挂了免战牌》。文章中洋洋得意且有点自吹自擂地地说:

多年来,有一些专家教授与土默热教授进行争辩,都不能抓住其“红学”的要害。我写了短短的一二篇博文,土默热教授就说不与我辩论了。他考证《红楼梦》是洪写的,我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辩驳。照说,我考证了《水浒传》、《如意君传》、《素娥篇》、《痴婆子传》、《春梦琐言》的作者,他反击的机会更多。为什么土默热教授跟我挂了“免战牌”呢?因为,他很聪明,再辩论下去其立论更站不住脚了。在这里,我并不想证明什么,只想与博友分享怎样去做学问。土默热教授写了几百万字的专著,貌似强大无比。其实他的学说的软胁是《红楼梦》作者“洪说”,“洪说”的软胁是身处下层社会的洪是绝对不可能写不出《红楼梦》或《石头记》的。支撑这一结论的证据是,洪的一生,是贫困潦倒的一生,绝不可能写出衣、食、住、行、玩都十分奢华的《红楼梦》或《石头记》。只要把这一点抓住了,他越辩驳就会越被动。因为对明史,对洪钟及洪我还是稍有一点研究的。做学问要学会抓主要矛盾,也要有一点史学知识的。我诚垦地希望大家对我的小说作者考证提出批评意见,如同我与土默热教授的“切蹉学问”一样,不打棒子,只平心静气地探讨。

看来阿Q的“精神胜利法”就要被周传授的“免战牌胜利法”所取代了:别人说他不分洪昇前后半生,不懂得《红楼梦》作者的人生反差,不屑于与他做“关公战秦琼”式的辩论,他却认为是别人怕了他而高挂“免战牌”,并为此自我感觉良好,继续重弹“‘洪昇说’的软胁是身处下层社会的洪昇是绝对不可能写不(又多出一个“不”字,什么时候能做到不写病句呢——笔者注)出《红楼梦》或《石头记》”的陈词滥调,还好意思炫耀自己“有一点史学知识”,“学会抓主要矛盾”,并打算“与博友分享怎样去做学问”的心得。一个人的脑袋瓜子糊涂到这样程度,还要教给别人怎样做学问,这“学问”可要倒霉了。这样雷人的文章还有答复的必要么?对这样不知道害臊的愚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避之大吉。

大正月的,还是说点令人高兴的话吧,就不陪你玩了。

周传授先生,请自重!

                             壬辰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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