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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披阅增删前确有前人所撰底本《石头记》

(2011-06-27 16:33:02)
标签:

不分回

《石头记》

披阅增删

杂谈

分类: 红学争鸣

曹雪芹披阅增删前确有前人所撰底本《石头记》

逄冠卿

《红楼梦学刊》2011年第3期,刊出冯其庸先生的文章《曹雪芹书箱补论》。此文重在论证曹雪芹“书箱”、“墓石”的真伪,并以此证实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在文章结束处“姑记于此”的文字中,冯先生为读者提供了一则很有趣味的消息:

冯其庸先生叙述:自己曾于1979年“写信给日本松枝茂夫先生,请他调查《废艺斋集稿》和风筝谱的事”,松枝茂夫回了一封长信,详叙其调查过程。在信末,松枝茂夫“还特意加了一段文字”,说:

桥川时雄先生曾对我(指松枝自己)说,他在北京董康先生(已故)家里看过一部古抄本石头记,一卷厚大本,不分回的。真有其书的话,先生一定看过吧。十二日又及。

松枝茂夫上

二月十一日深夜

     冯其庸先生对日本松枝茂夫先生的这段话进一步解释说:这‘一卷厚大本,不分回的’《石头记》或《红楼梦》,始终未能再见,上世纪70年代,我还曾听人说过,后来就再也无信息了。现姑记于此,以待后缘吧。”

冯其庸先生此文写于2010119日,说的这件事情发生于1979年。查冯先生“一九七九年六月四日凌晨七时半序于宽堂”的《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序》,注释⑷中确曾交待:

今年二月,接到日本友人《红楼梦》研究专家松枝茂夫先生来信说:“桥川时雄先生曾对我说,他在北京董康先生(已故)家里看过一部古抄本《石头记》,一卷厚大本,不分回的。”这部古抄本《石头记》,我们至今还未见到,但这也不可能是己卯本,因己卯本是分册装的,不是“一卷厚大本”,而且己卯本是分回的,不分回的《石头记》至今还未见过。

   对于这“一卷厚大本,不分回的古抄本《石头记》”,冯其庸先生应是重视的,感兴趣的。但由于只是扑风捉影的“听说”,并无实物证据,因此并未加以阐释,只是“姑记于此,以待后缘”。这完全符合一个老专家做学问的审慎态度。

且不论这本“不分回的古抄本《石头记》”今后是否会重新出世,这个“后缘”是否还会与红学家有幸结缘,但曾经存在过一部“不分回的古抄本《石头记》”,应不是空穴来风。我们不妨就这个“古抄本《石头记》”的最大特点“不分回”,进行一点初步分析。

当今红学界一致认定《红楼梦》前八十回(包括脂本《石头记》)的作者乃是曹雪芹,书中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另题一名曰《金陵十二钗》”,乃是作者“故弄狡狯”,这个“披阅增删”者就是作者。

但红学界很多人对此解释并非心中没有疑惑。仅从字面上看,把“披阅十载”解释为创作十年,把“增删五次”解释为修改补充五次,还勉强说得通,但“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说法就有点问题了:自己创作的小说,编目录、分章回乃是创作中必须做的事情,何须刻意交待?

对曹雪芹披阅增删、篡成目录章回后另题的一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学界的解释似乎也大成问题。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曹雪芹此诗只是把自己放在“能解者”的位置上,并没有说自己就是那位“痴”的作者!

我们从冯其庸先生提供的这则消息看,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确曾存在过一部“不分回的古抄本《石头记》”。既然是一部“不分回”的小说,肯定是没有“目录章回”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作这样的进一步推理:这部《石头记》书中,肯定没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另题一名曰《金陵十二钗》”这样一段话。因为这部“厚大”的古抄本《石头记》,根本就没有“章回”,没有“章回”,当然也就没有“目录”。只有这样推理才说得通吧?否则就自相矛盾了,是绝对说不通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在书中加上“后因曹雪芹”一段话呢?只有当曹雪芹对别人的“不分回”著作加以“披阅增删”,才会去干“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事情!因此,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红楼梦》前八十回(脂本《石头记》)中,这段“后因曹雪芹”字样,说明是在在曹雪芹接手“披阅增删”后添加上去的,做不出其它解释。曹雪芹着手“披阅增删”之前,确实应该有一部没有“目录章回”的《石头记》“古抄本”存在,并作为他“披阅增删”的底本。冯其庸先生姑记于此,以待后缘”的信息,能够证明这一点,也就够了。

曹雪芹对这部“古抄本”《石头记》“披阅增删”,最起码应该干了两件事:其一是对这部“不分回的古抄本”,“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其二是续写后四十回“收缘结果的话头”,这一点就在《红楼梦》结尾处明明白白写着,似乎无需证明。干完这两件事之后,只要在“开卷第一回”中,再加上“后因曹雪芹”一段话,此书就“出则既明”了。

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也和《红楼梦》书中交代完全吻合。其实这一点早在裕瑞的《枣窗闲笔》中,就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过我们了:曹雪芹之前就有一部《石头记》,不知何人所作,曹雪芹得之,因感觉与自己家事迹类似,遂修改达五次之多,并越改越奇。

红学界历来善于选择性地采信证据,对大量关于曹雪芹之前便有康熙年间某作者创作《石头记》的所有证据,均采取鸵鸟政策一概避而不提,因此也带来了曹雪芹剽窃前人作品的嫌疑。其实曹雪芹并未存心谋夺前人的著作权,他只是老老实实交待自己对前人所作《石头记》进行了披阅增删,并续写了后四十回。

红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长期争论,严格说来并非作者之争,而是《红楼梦》前八十回(脂本《石头记》)究竟创作于康熙年代还是乾隆年代之争,是《红楼梦》究竟是“末世”作品还是“盛世”作品之争。从文学分期看,康熙年间属于“晚明文化气脉”,而乾隆年间与情本文学文学是不搭界的。

《红楼梦》虽然并非乾隆年间曹雪芹初创,但曹雪芹对这部前人初创的“不分回的古抄本《石头记》”,“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并续写了“收缘结果的话头”后四十回,因此在《红楼梦》的成书流传过程中,曹雪芹功不可没。

                 20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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