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续作
(2010-04-09 14:09:20)
标签:
红楼梦续作者曹雪芹红学文化 |
分类: 土默热红学 |
一.《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肯定不是一个人的作品
《红楼梦》后40回之续作者问题,是胡适红学“三大死结”之一。旧红学一直把《红楼梦》120回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索隐,对作者问题始终没有一个确切说法;新红学问世后,胡适先生考证《红楼梦》前80回作者为曹雪芹,后四十回补续者为高鹗。此说自胡适后几成定论,虽然不时有学者出头怀疑高鹗的续作者地位,但从来不曾有人考证出除了高鹗之外还有其他续作者。因此,直到现在,各书店摆放的120回本《红楼梦》,封面上作者姓名仍题署为曹雪芹、高鹗。
近年来,有一些红学专家,对胡适“腰斩《红楼梦》”提出异议,认为《红楼梦》120回是一个整体,作者都是曹雪芹。还有人用计算机对《红楼梦》120回遣词用语进行了统计分析,认为应是出自一人手笔。就连俞平伯老先生临终前,也沉痛地说:“胡适、俞平伯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程伟元保存《红楼梦》有功,大是大非”。但是,《红楼梦》后40回与前80回是否为同一作者创作,后40回续作者究竟为谁,红学界从来就没有真正搞清楚过。
不论红学专家怎么说,读者还是最好的判断者。几乎任何读者初次阅读《红楼梦》,一进入后40回都会感到,突然变得不那么好看了:作品显得灰蒙蒙一片,语言不再那么流畅生动,变得僵滞乏味;情节也不再那么行云流水,变得呆板生硬。因此,好多读者读《红楼梦》,干脆不读后40回。包括很多红学家,谈起前80回内容情节几乎可以倒背如流,论及后40回则显得十分生疏隔膜,足可见其潜意识中对后40回的异样感受。
除了文字风格上之显著差异外,作品内容后40回与前80回也存在诸多衔接上的漏洞,思想境界上的差异更为明显。湘云这个重要人物在后四十回居然被忽略掉了,死去的柳五儿又复活了并莫名其妙地“承错爱”;黛玉变得势力庸俗起来了,居然劝宝玉读应试文章,学习走仕途经济道路;宝玉不再厌倦八股文,最后居然进了科场,并被皇帝封为“文妙真人”;“百年望族”并未落的茫茫白地,而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为这部悲剧安上了一条光明的尾巴。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红学家们的论文汗牛充栋,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无论如何,《红楼梦》前80回与后40回都不应是出自同一作者的手笔。
二.胡适先生的高鹗续书说早已破产
胡适先生当初在没有任何可靠证据的情况下,无端断定程伟元、高鹗在《红楼梦》序言中说的是假话,并指鹿为马硬性断定后40回乃高鹗所续。其实,胡适先生当初的假设过于“大胆”,考证又过于不“小心”,因此,《红楼梦》后40回作者为高鹗的说法,勉强维持到今天,早已破产。这不仅有版本方面的证据,也有史料上的证据,证明胡适先生的结论根本站不住脚。近年来发现的带有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梦觉主人序言的“梦觉本”,就是完整的120回,其抄录时间早于程甲本问世时间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足以说明在程伟元、高鹗整理印刷之前,就有120回本《红楼梦》曽经流行于世。
与曹雪芹同时代的周春(1729-1815),在《阅红楼梦随笔》中说:“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 周春的记载乾隆庚戌秋为乾隆五十五年(1790),也在程甲本问世的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之前。以上两例,应是120回本《红楼梦》与80回本《石头记》的抄本,在程高摆印本出版前就曾同时流行的铁证。
其实,程伟元、高鹗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是续书作者。程甲本《红楼梦》程伟元序云:“《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因此他“竭力收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繙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自是告成矣”。从序言中不难看出,虽然他搜罗到的后40回“文字漶漫不可收拾”,但毕竟整理出版前就有原稿存在。
时至今日,再坚持高鹗续书说已是红学笑话。但是,否定了高鹗,并不等于解决了问题,《红楼梦》后40回的续作者问题仍然是一笔糊涂账。高鹗不是续作者,那么续作者是谁呢?没有一个红学家能给出结论,《红楼梦》的作者问题又回到了程高本出版时的原点:“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三.《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作者应是曹雪芹
其实,《红楼梦》后40回作者问题,并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后40回的作者就在书中后40回的结尾处明明白白地写着,不过多数红学专家受过去胡适先生“定论”的影响,没有注意或者不肯承认作品中提供的最权威内证而已。请看120回本《红楼梦》最后一段文字:
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字迹依然如旧, 又从头的细细看了一遍,见后面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一佳话,方知石兄下凡一次,磨出光明,修成圆觉,也可谓无复遗憾了。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无事的人,托他传遍, 知道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或者尘梦劳人,聊倩鸟呼归去,山灵好客, 更从石化飞来,亦未可知。”想毕,便又抄了,仍袖至那繁华昌盛的地方,遍寻了一番,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饶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直寻到急流津觉迷度口, 草庵中睡着一个人,因想他必是闲人,便要将这抄录的《石头记》给他看看。那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又使劲拉他,才慢慢的开眼坐起,便草草一看 ,仍旧掷下道:“这事我早已亲见尽知。你这抄录的尚无舛错,我只指与你一个人,托他传去,便可归结这一公案了。”空空道人忙问何人,那人道:“你须待某年某月某日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说毕,仍旧睡下了。
那空空道人牢牢记着此言, 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古史。空空道人便将贾雨村言了,方把这《石头记》示看。 那雪芹先生笑道: “果然是‘贾雨村言’了!”空空道人便问:“先生何以认得此人,便肯替他传述? ”曹雪芹先生笑道:“说你空空,原来你肚里果然空空。既是假语村言,但无鲁鱼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 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之下,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 似你这样寻根问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一面走着,口中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后人见了这本奇传,亦曾题过四句为作者缘起之言,更转一竿头云: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古往今来的《红楼梦》读者,很少有人认真阅读并注意研究《红楼梦》“收缘结果”、“作者缘起”的这一段话,其实,这段话极为重要,其中明明白白记载着这些“收缘结果的话头”的作者,就是“悼红轩”中的“曹雪芹”!除了曹雪芹自己,还有谁会在记载《红楼梦》“作者缘起”的文字中,会如此直言不讳地提及悼红轩中的曹雪芹呢?
请比较一下《红楼梦》开端与结尾关于空空道人“抄录问世”《红楼梦》的描写。在《红楼梦》前80回的“开卷第一回”中写道:“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再看看《红楼梦》后40回的记载:空空道人“见(石头)后面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自己过去虽然“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无事的人,托他传遍”。问题来了——原来就已经“从头至尾”完整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石头记》,到后40回,怎么就变成了“未见返本还原”、缺少“收缘结果的话头”的《红楼梦》了呢?“从头至尾”四个字足以说明空空道人原来“抄录问世”并改名《情僧录》的《石头记》,并不缺少“收缘结果的话头”,又何须石兄“不知何时复有此一佳话”,并重新委托空空道人“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无事的人,托他传遍”呢?
比较一下《红楼梦》首尾两段文字,显然,后40回内容均属“收缘结果的话头”,是空空道人“再抄录一番”的文字,与前80回并非一次创作,一次“问世传奇”的,作者也不是同一人。前80回本来就是完整的作品,所以空空道人才能“从头至尾”抄录问世,但由于问世后“收缘结果”的部分遗失了,所以才需要由曹雪芹续写后40回一段“佳话”。这个推论不论在证据上还是在情理上都是无懈可击的,可惜都被胡适先生一句“故弄狡狯”给搞乱了。
可能有的朋友要问:《红楼梦》书中不仅后40回出现过关于曹雪芹的描述,前80回中也有关于曹雪芹的记载啊?是的,前80回在叙述《红楼梦》“出则既明”的文字中,确有这么一段:“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不妨仔细分析一下,这段话应该是从何说起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红楼梦》前80回中的这段话与后40回结尾处关于曹雪芹在悼红轩中重撰“收缘结果话头”的记载是首尾照应的,没有后40回关于曹雪芹的描写,就无需在前80回中添加关于曹雪芹“披阅增删”的记载;换句话说,前80回的记载缘起于后40回的描写。从表述方式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曹雪芹在前80回中只出现了一个名字,没有任何故事情节;而后40回中的曹雪芹已经赤膊上阵,成为书中人物,并直接同空空道人进行对话了。显然,后40回的“收缘结果”文字就是这个曹雪芹所写,在前80回中,只要在开头填写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
专家学者们看《红楼梦》前80回中关于曹雪芹“披阅增删”的这段话,往往忽略曹雪芹三个字之前的“后因”二字,其实这两个字是极端重要的。这个“后”字,既照应后40回中交代的“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说明曹雪芹与石兄、孔梅溪并不是同一代人,又照应曹雪芹撰写的“收缘结果话头”乃是后来人所补写,与前80回并非同时作品。这个“因”字,说明前80回与后40回中关于曹雪芹的记载是前后照应的因果关系。曹雪芹诗中所说“皆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明曹雪芹自己也是以对“作者痴”的“解味者”自居,并未冒充作者。关于其“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记载,也只能理解为对其补写的后40回重新编撰了目录章回,使之成为完整的整体。倘若石兄记录的前80回故事,当初创作时就没有目录章回,需要曹雪芹重新编撰,一部百万字的作品创作时如何检索编辑?这是不可思议的。
四.《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并非曹雪芹
如果说《红楼梦》后40回作者乃是曹雪芹,那么,前80回的作者就必非曹雪芹,而是曹雪芹对“不知几世几劫”前“石兄”作品进行“披阅增删”后所形成的文字。这同《红楼梦》书中关于该书出处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交待:该书的原始作者是“石头”,“抄录问世”者是空空道人,题名者是东鲁孔梅溪,“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另题一名曰《金陵十二钗》”。这里交待的何其明白,根本就没有任何“故弄狡狯”,完全是忠实记录。
也就是说,在曹雪芹之前,确实有个托名石头的作者创作了一部《石头记》。这部《石头记》本来是完整的,是由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但在流传过程中,《石头记》后半部分遗失了,缺少了“ 收缘结果的话头”。“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才“果然有个悼红轩曹雪芹先生”,补写了“返本还原”的内容,与前半部分一并问世传奇。这同今本《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记载是完全吻合的。
在曹雪芹补写“收缘结果话头”之前,前80回《石头记》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这同裕瑞《枣窗闲笔》的记载也是完全吻合的。裕瑞(1771-1838)在《枣窗闲笔》写道:“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介绍了曹雪芹改写的动机:雪芹“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 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由此可知,曹雪芹“披阅增删”之前就有个底本,名为《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裕瑞并不知道作者是谁。曹雪芹得到这本书后,由于“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并“易其名曰《红楼梦》”。整个《红楼梦》的创作改编过程,至此已基本清楚。
五.明义题咏的《红楼梦》乃是曹雪芹改编的《金陵十二钗》
关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史料,最原始的资料便是明义、永忠、袁枚等人的记载(敦诚、敦敏兄弟和张宜泉诗中有关于曹雪芹这个人物的记载,但没有关于《红楼梦》的记载)。后人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二十来条“证据”,都是根据明义、永忠、袁枚的记载衍生的,并非第一手资料。袁枚、明义、永忠等人与曹雪芹是同时代人,根据他们的记载,当时确实有个叫做曹雪芹的人,亲手拿出一本叫做《红楼梦》的书,书中记载的是曹家“风月繁华之盛”。曹雪芹曾经随其“先祖”赴“江宁织造任”,书中所写的故事“事皆亲历”。
袁枚、永忠的记载中,没有涉及曹雪芹亲手拿出的这部《红楼梦》究竟写的什么内容,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却清楚完整地把书中内容记载了下来。诗题下有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
富察明义,字我斋,满洲镶黄旗人,都统傅清之子,傅恒之侄。上驷院侍卫。明义《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七绝20首》,这20首绝句是现存最早有关《红楼梦》的文献。《题红楼梦七绝20首》写定的时间,有两种说法:吴恩裕先生认为是在乾隆三十六年(1761),明义二十一岁,其时雪芹还在。周汝昌先生依据《绿烟琐窗集》编辑时的情况,断定是在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年之间(177O-1775)。
从明义《题红诗》及其小注中,我们可得出以下几点推测:明义借到的《红楼梦》抄本,书名不叫《石头记》而叫《红楼梦》。从诗的内容推测,明义所见《红楼梦》的布局、内容、人物、细节,与今传《红楼梦》或《石头记》任何一种版本都不相同,是我们今天没有见到的一个独特的《红楼梦》抄本。明义所见《红楼梦》首尾完整,不是残缺的80回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也不是120回完整本《红楼梦》,因为明义所见那本《红楼梦》篇幅较小且内容单一。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曾说“明我斋读而羡之”。但他“读而羡之”的并不是今本《石头记》或《红楼梦》。
吴世昌等著名红学专家猜测明义看到的这本特殊《红楼梦》,是《石头记》创作的早期稿本,这是说不通的。曹雪芹逝世的时间不论是“壬午(1762)年”还是“癸未(1763)年”,永忠、明义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的时间,按1761年算几乎就在曹雪芹的临终前,按1770——1775年算则在曹雪芹逝世后。他们题咏《红楼梦》的诗,作于曹雪芹逝世前后,这与“甲戌”(1754)、“己卯”(1759)、“庚辰”(1760)三脂本出现的时间几乎相同或稍后。任何一个作家,经过二十多年的创作,先后五易其稿,已经有了更成熟的“四阅评过”、“秋月定本”三脂本,决不会在临终前以初稿示人的。
把曹雪芹临终前亲手拿出来并经明义、永忠品题的这部《红楼梦》,同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甲戌”、“己卯”、“庚辰”等脂本《石头记》加以比较,可以清楚看出,明义本《红楼梦》写的虽然仍然是宝玉与姐妹们的爱情故事,但书中没有“元妃省亲”,没有“太虚幻境”,没有“大出殡”,没有“红楼二尤”,显然删节了书中的所有“风月故事”,使全书主要集中到“十二钗”故事内容上。这同今本中关于曹雪芹在“石兄”原著基础上“批阅增删”后,另题一名为《金陵十二钗》的记载,是如此惊人地契合!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推断,曹雪芹给墨香、明义、永忠等人所看的《红楼梦》,就是他经过“披阅增删”后另创作的《金陵十二钗》。
六.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都干了些什么
关于曹雪芹“披阅增删”《红楼梦》的时间,红学界一般都认为是从乾隆九年(1744)开始,到乾隆十九年(1754)拿出了甲戌本《红楼梦》。但令众多红学家困惑不解的是,从乾隆甲戌(1754)到曹雪芹逝世,不论是乾隆“壬午(1762)年”还是乾隆“癸未(1763)年”,其间还有将近十年时间,这期间曹雪芹干什么去了?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曹雪芹对《石头记》的披阅增删一共经历了两个阶段,也就是说,他的披阅增删工作一共干了两件事情:前一阶段的十年主要是补写《石头记》的后40回;而后一阶段的八年则又在此基础上,搞了一个删节的简本《红楼梦》,另题名为《金陵十二钗》,并在临终前亲手拿给明义、墨香等朋友观看。明义等人并不知道曹雪芹依据什么创作的《红楼梦》,只能依据曹雪芹本人告诉他们曹家曾有江宁织造的繁华生活,书中的大观园就是随园,也就是当年织造府花园,因此断定书中写的就是曹雪芹的亲身经历。其实,曹家兴旺时期曹雪芹尚未出生或仅为童年;曹雪芹成年时,曹家早已败亡,曹雪芹本人根本就没有亲历风月繁华生活的体验。从这个不争的错误看,永忠、明义等人并不深知《红楼梦》“拟书底里”,亦不深知曹雪芹个人的生活经历。
曹雪芹修订《红楼梦》的第一阶段,也就是从乾隆九年(1744)到乾隆十九年(1754)。曹雪芹利用十年左右时间,对原稿《石头记》进行“披阅增删”。他除了补写了后40回内容之外,对原来的前80回也做了一些补充修订,主要是补充了几首诗。书中批语涉及到“雪芹”二字的一共有三条,说的都是增补诗的内容,其中的一首“中秋诗”还没补写完成。此外,曹雪芹还把原书前面作者石头的自序,抄录问世者空空道人所写的序,以及原书的楔子,捏和在一起,放在第一回的前面,遂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此开卷第一回也”以后那段相当奇特的文字,并特意注明这是“作者自云”。这在笔者的《〈石头记〉并非〈红楼梦〉》一文中有详尽分析。
至于脂砚斋批语中出现的作者“芹溪”字样,以及由芹溪简称而来的“芹”,并非是指曹雪芹,而是指托名石头的洪昇。“芹溪处士”本是南宋时期著名儒士丘子野(朱熹表兄)的别号,洪昇曽以“芹溪处士”别号批阅过《天宝曲史》,又以“山子野”(丘子野)名义创作大观园,这些都与曹雪芹毫无关系。脂砚斋乃是洪昇妻子黄蕙的雅号,也与曹雪芹不搭界。至于批语中那三条涉及“雪芹”字样的批语,显然是后人批语混入的,并非脂砚斋的文字。红学界指鹿为马硬将“梦阮”和“芹溪”说成是曹雪芹的字和号,根据只有宜泉先生的诗集《春柳堂诗稿》一个孤证,《春柳堂诗稿》本身就靠不住,诗中小注还有很大的作伪嫌疑,不足为据。这方面笔者在《芹溪考论》一文中有系统考证,此不赘述。
曹雪芹补写了《石头记》后40回后,又利用将近十年时间(1754——1762或1763),将《石头记》进行了剪裁改编,另搞出一本《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一章一节地换“南酒烧鸭”——旧时贫困文人卖文为活的勾当,不难理解。临终前又将这本《红楼梦》拿给永忠、明义等人看,遂有了永忠、明义的《题〈红楼梦〉》诗。永忠诗中明确记载曹雪芹这本《红楼梦》“惜其书未传”,却被后人误解为就是《石头记》,曹雪芹也就被误解为《石头记》的作者。
曹雪芹改写的简本《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主要是对《石头记》前80回内容进行了改写,对后40回内容涉及很少,只有“石归山下无灵气”,“王孙瘦损骨嶙峋”两首涉及到“收缘结果的话头”,这些内容同他补写的后40回出入不大。不论曹雪芹搞的全本还是简本,总之,从曹雪芹那个时代起,《红楼梦》就有了完整的作品,不再是断臂维纳斯。过去红学界把程高本视为《红楼梦》第一个全本的看法,是没有道理的。
有的朋友可能要问:曹雪芹既然已经搞出了120回本《红楼梦》,有什么必要再搞一个简本《红楼梦》,并另题一名《金陵十二钗》呢?此事似乎并不难理解,这里面的原因应该有三:一是120回本《红楼梦》,可谓卷帙浩繁,那个用毛笔抄写本子的时代,曹雪芹似乎没有能力、财力和精力抄写誊录副本供别人传看。二是当时文人的习惯使然,当时很多文人对自己卷帙浩繁的文学作品,都曾经搞出过简本供别人阅读或搬演,洪昇的《长生殿》,就曾经由吴仪一搞个简本,经洪昇首肯后推向社会。三是防备文字狱的需要,乾隆年间文字狱猖獗,《石头记》内容违碍之处甚多,特别是关于东府的风月生活情节,很容易被人抓住话柄,搞一个《金陵十二钗》,专写大观园中“娣娣姨姨”的生活,就不会招致文字狱风险。
七.曹雪芹“披阅增删”之是非功过评价
曹雪芹在披阅增删过程中,把原作者洪昇(石头)序言后所署的名字,抄录问世者智朴和尚(空空道人)序言后所署的名字,题名者王渔洋(东鲁孔梅溪)的真实名字全部删掉了,换上了化名,他这么做的动机今天已经很难分析清楚了。从他把自己名字明晃晃写入书中看,似乎不是为了规避文字狱,也没必要为早已逝世的先人规避文字狱,反而使自己冒着杀头坐牢的危险。很大程度上还是要将自己混充为作者,特别是那个简本的作者。或者石头原作《石头记》的序言中本来就没有题署真实姓名,曹雪芹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谁,因此也只好用“石头”、“空空道人”代替。我们还是不要苛责古人吧。
虽然《红楼梦》后40回与《石头记》前80回在思想旨趣、文学水平上难以匹敌,但在迄今为止所有《石头记》的续书中,曹雪芹的续书还是最好的一本。对于《石头记》的传播弘扬,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任何关于后40回是“伪续”的说法,关于续书是“附骨之蛆”的说法,都是不可取的。没有后40回,就不会有《红楼梦》的广泛传播,也就没有今天的红学!因此,在120回《红楼梦》封面作者署名问题上,应该写上原作者:洪昇;披阅增删者:曹雪芹。至于80回本《石头记》,由于与曹雪芹关系不大,可以只署作者洪昇的名字。
八.本来顺理成章的事情,都是胡适搞乱了
回过头来看《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我们迄今所拥有的证据,都证明了曹雪芹是在前人作品基础上,做了十年披阅增删工作。《石头记》的原作者是“石兄”,并非曹雪芹,其生活原型和故事素材也取自“石兄”的“亲历亲闻”,而不是取自曹家的事迹。本来曹家被朝廷抄家时,曹雪芹尚未出生(一说五岁,另一说十三岁),本人根本没有风月繁华生活的经历。但胡适先生硬要说没有经历过风月繁华的曹雪芹能够写出他家当年生活的“自然主义”作品,并从此误导了红学近百年时间,以致今天的好多红学大师只好用“天才的脑袋”来对《红楼梦》诞生作唯心主义解释,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让我们将关于《红楼梦》作者的证据再系统地梳理一遍:首先是作品内部的证据,即所谓内证。这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红楼梦》开头关于“石头”记录生平的文字,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问世,东鲁孔梅溪题名,然后才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二是《红楼梦》书中结尾交代,该书原来缺少“收缘结果的文字”,空空道人“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把这些后写的文字“又抄了一遍”,交给了悼红轩中的曹雪芹,形成了完整的《红楼梦》。三是书中批语“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的记载。笔者曾考证棠村乃康熙朝“棠村首相”梁清标,足证又名《风月宝鉴》的《石头记》在曹雪芹之前早已存在。
从这三条内证不难看出,原书《石头记》(又名《风月宝鉴》)的作者是“石头”,曹雪芹所做的事情就是后来的“披阅增删”,是添写“收缘结果的话头”。这里本来不应该有异议,但胡适先生硬说书中的记载是曹雪芹为躲避文字狱而“故弄狡狯”,作者就是曹雪芹;其实曹雪芹已经把自己的名字明晃晃地写入书中,还需要《金陵十二钗》“故弄”什么“狡狯”?
我们再来看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史料证据,就是所谓的外证。这方面的证据虽然有“二十来条”,其实有效证据只有两条:一是袁枚、永忠、明义诗文中关于曹雪芹拿出“所撰”《红楼梦》给他们看的记载,二是裕瑞关于曹雪芹创作过程的记载。后人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其它证据,都是从上述两方面证据派生的,并非第一手证据。至于敦诚敦敏兄弟和张宜泉诗中关于曹雪芹的记载,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关于《红楼梦》的任何内容,并不能证明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中干了些什么,因此对于研究《红楼梦》创作过程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袁枚、永忠、明义诗文中所提供的外证,可以证明曹雪芹确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但这部《红楼梦》并非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或《石头记》任何版本,而是一部专写“金陵十二钗”生活的篇幅短小内容单一的《红楼梦》,其内容与今本有联系,但也有明显的不同。这个外证本来应该与《红楼梦》书中曹雪芹披阅增删后另题一名《金陵十二钗》的记载相互呼应,证明的是曹雪芹在“石头”原著基础上又搞了一个简本《金陵十二钗》,而不能证明曹雪芹是今本《红楼梦》全部内容的原创人。
至于裕瑞《枣窗闲笔》中关于曹雪芹在前人著作基础上,因为感到与自己家事迹类似,而加以改编润色,愈改愈奇的记载,与《红楼梦》书中所提供的内证也是呼应一致的,证实了曹雪芹并非《红楼梦》初作者而是披阅增删者。裕瑞关于曹雪芹改编前就有前人原著“《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的记载,与程伟元、高鹗关于“《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的记载,也是呼应一致的,证明曹雪芹之前就有“本名《石头记》”的原著。
裕瑞和程伟元的记载,同时也证明了曹雪芹与《石头记》的原作者并非同时代人,《石头记》原作者乃是曹雪芹的前人。这同《红楼梦》内证中透漏的信息也是完全吻合的:“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曹雪芹先生”,《红楼梦》开端这个“后”字和结尾这个“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都说明曹雪芹是《石头记》原作者的后代人,中间相隔的时间很长。《石头记》原作者洪昇乃是曹雪芹爷爷的老朋友,比曹寅还要大十岁左右,曹雪芹出生在曹寅逝世之后,当然更远在洪昇逝世之后,正所谓“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方在“悼红轩”中披阅增删洪昇的《石头记》!先有《红楼梦》,后有“悼红轩”;倘若没有《红楼梦》,曹雪芹“悼”的哪门子“红”?
以上关于《红楼梦》创作改写过程的分析,使用的都是原书的“内证”和红学界耳熟能详的“外证”,不过是换个角度看问题而已。这些证据综合在一起,本应顺理成章地得出曹雪芹并非原作者而是披阅增删者的结论。可惜的是,当年胡适先生偏要逆着作品记载和史料证据,以莫须有的“故弄狡狯”为由,做出相反的“大胆假设”,然后考证过程中又极不“小心”,为此硬生生杜撰出来一个“曹雪芹神话”。大陆红学界文革中痛批胡适的同时,又原封不动地接受了他创造的“曹雪芹神话”,以至于沿着这条南辕北辙的道路越走越远,一直把《红楼梦》和红学搞出“三大死结”而后已。其实,放下心中的曹雪芹成见,仔细审视这些已有的证据,正确的结论本不难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