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孵在我BLOG上的人,大约都是狠亲近的朋友,及狠无聊的人。自从不再连载留学日记以后,我已经很久没写什么东西了。一瞬间迸发的激情,还没动手就已熄灭;哗啦啦落笔,不到高潮就已厌倦。我愿意做一个叔本华所形容的,因为有思想所以写作的人,而不是被稿酬招安的文匠。有时侯朋友托我在天涯写一些枪手文章——我想,不是每一个认识我的人,都真正地认识我的吧——现在当我打开天涯时,我看见我的短消息是零,每一个人对于友情的衡量自成一国,而我绝不会以兄弟义气之名去捧恶俗女子的半球。
某猴说,我是个虚荣的小女人。我承认,受人瞩目的感觉非常好,就像《篮球飞人》里的福田君,我也想说:再多称赞称赞我吧!但逐渐被人遗忘也不见得是件坏事,呆姐早就警告过我,继续写娱乐八卦,一支笔会油掉——假如我还保留有做真正作家、而非当今泛滥写手的野心的话,我希望一百年后,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我,还有我的文字。在彻底走向一支媚俗的笔之前,我选择从沉沦中逃离。没有了众人的称赞,还有某猴和某熊们,一个两个也是好的,对着最亲密的人炫耀,这里就是我的show
time。
自从十八岁那年读到昆德拉借萨宾娜之口向kitsch宣战,我偶尔也会琢磨一下,媚俗究竟是怎样的可怕东西。在朗氏德汉字典里,kitsch形容的是毫无艺术价值的东西。kitsch的诞生是艺术家为了取悦观众,放弃艺术审美而去雕琢一些符合大众流行口味、更容易被普通人的产品。你可以说这是艺术正在遭受强奸的证据之一,可是,什么样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媚俗呢?在西方批评界,令人恐惧地看到kitsch已经作为万金油使用,可以任意地在任何艺术家脸上随地大小便——瓦格纳是媚俗的,柴可夫司基是媚俗的——媚俗的可怕不仅仅在于艺术向金钱投降的耻辱,更甚者是它随时可以将真正的艺术冠以恶名拉出去游街示众——那有谁来告诉我,什么样的东西才不是媚俗的?
在中国古文化中,雅和俗,有着鲜明而微妙的判断。宋人笔记里拿陶学士掏雪烹茶同党太尉羊羔美酒作对比——对于中国的文人,用雪水煮茶是雅的,是气质的,是美好的。党进“销金暖帐下,浅斟低唱,饮羊羔美酒”是粗的,是俗的。古之文人们的理想,永远是归隐田园、怡情山水,和妙玉一样,去攒梅花上的雪水,烹来年一壶好茶。没有人会称赞鲁迅先生是雅的,因为他太激烈——用雪水煮茶,品的不是茶,而是端着的姿态,激烈的姿态是不好看的。而犬儒是雅的,他们生活在诗里,画里,像一只除了美丽一无所有的蝴蝶,盲的不是色,而是诗画外的一切。
我称掏雪烹茶是一种造作的美——陶谷或许不是有意摆出那姿态来,但欣赏这种姿态的人是造作的,就像妙玉,讥笑林妹妹也是一种炫耀。这时候我想起一个与媚俗相对应的词来,叫做媚雅。叔本华说,不能批评穷苦的人无知,因为他们关心的不是知识,而是劳作带来的温饱,值得批判的是富人们的无知。而我以为,富人们并不是不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他们大约摸知道有一种被称作雅的东西,即使不大明白,却可以巴结,沾染一点雅气。这种情况当然不仅仅出现在富人身上,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大概就是:懂得雅的人放低姿态去媚俗,浅薄的人却做一些媚雅的事,好让“雅”成为珠宝一样的装饰品。这不是艺术被强奸的证据,这是艺术正走向死亡的临床表现。
张艺谋拍英雄是为了取悦洋鬼子;陈凯歌拍无极是为了取悦奥斯卡;明明喜欢看商业片的人按照艺术片圣经去搜集伯格曼;在大街上扔一块砖头,砸死的三个人里有两个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摆在口边;MP3里装满流行音乐的人诚恳的告诉你春江花月夜才是天籁;从没研究过西方哲学史的人花几个月排队去米兰的食堂看最后的晚餐——我觉得这个世界很滑稽,也很危险,像充满暗涌的急流,不是把你撞向俗的礁石,就是把你冲到雅的浅滩。
比起那些可以用肉眼分辨的媚俗媚雅者,我更害怕妙玉那样的人。她是知道雅的也懂得雅的,可是她的姿态太急,急着炫耀和撇清自己,恨不得拿个大喇叭向全世界宣布:我妙玉是拿雪水煮茶的人!她太看重自己,急于将自己从芸芸众生中剥离出来,好显得那么与众不同。现代的妙玉们更急,她们在亲朋好友间奔走相告:我拿雪水煮茶了,为什么你们不拿雪水煮茶呢?你们究竟是不知道雅还是不懂得雅?雅要灭亡了,唉。。。
我也想说,唉。
我承认历代统治者的观点:思想是可怕的东西。如果我不去阅读,不去思考,大概会过得比现在幸福得多。思想是沉甸甸的东西,需要横向的积累去承受纵向的高度。有时侯我觉得我的思想拔得很高,但因为没有基石,这高度是摇晃着的、孤零零的。我知道自己不知道,但不知道如何让自己知道!姐在拍砖时引的一句话正适合现在的我:女店员式的形而上学。我只有这个高度了,我站在这个高度上评价世界,站在我高度之上的人嘲笑着我。
某奈把野花养在马克杯里,某奈宣布这是雅的。某奈不造作,她只是矫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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