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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良知、公民的道德及政府的职责

(2011-06-09 22:51:32)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专栏

媒体的良知、公民的道德及政府的职责

 

    古语说“水至清则无鱼”,形形色色的人、千姿百态的行为习惯、高低贵贱的身份、五花八门的处事态度,组成了我们这个多元化的社会。无论好人坏人,每个人或许都有存在的理由。我也许算不上是个高尚的人,但自思应该绝不是一个狭隘的人,虽然没有拯救苍生的抱负,但也不会有置人死地的阴暗念头。今天,之所以再次花点时间,对这起案件进行思考,仍然只有一个目的:不要让爱心蒙上灰尘!

 

   这件案子,给我留下了许多疑问,为了弄清这些疑问,我昨天下午在微博发了几个咨询的帖子,朋友们互动踊跃。其中,有医学界人士,也有法律界朋友,更有几位知名学者,大家的参与让我十分感动,也获益匪浅。我基本上获知了一个13岁毫无性经验的幼女,遭受性侵害之后常规的反应。之后,我去凤凰卫视曾子墨的微博留言,希望她能告诉我,为什么那档应该半小时左右的节目,被剪辑成了18.23分钟、支离破碎的六片?

 

   十分感谢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编导唐萍老师,她到我微博,给了我一个完整的视频链接。虽然已近深夜,但我立即观看视频,我想知道,之前我对被剪辑部份的推理,是否正确?随着熟悉的画面,曾子墨的主持风格温情而自然,与女孩父亲任亚波的问答十分默契。其中,也穿插有男性主持人的画外音。我一边看,一边记录。看了两遍。今天早上,起了大早,又观看两遍,同时记录。现在,我把自己的疑问写成文章,放在这里,接受大家的检阅。

 

   案件的大概,是一个13岁幼女,2008年2月6日被一陌生女孩拦住,塞给她一张纸条,要她按纸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13岁女孩出于害怕,打了那个电话。(仅仅害怕,就拨打?)之后,女孩按照电话里的要求,来到一个网吧,在那里看到了几个陌生的男人。(不认识的人叫她去,就去?)再之后,被他们前面拉后面推带到了一家旅馆。(一个初二女生,一群不认识的男人,这样的场景,可能性多大?一路上为什么不喊?)当天晚上,被第一次侵害了。(是两人,但这段视频被剪辑掉了。是为了突出所谓的“五人轮奸”?

 

   第二天早上,女孩被放回家,她妈妈问哪儿去了,女孩回答去同学家了。(13岁的女孩彻夜不归,父母不怕女孩出事吗?)回家后,在家仅仅只呆了半天的女孩,接到了电话,对方威胁她,不出来就去你家找你,于是,她又去了。(这里,我们先来假设,一个初经男女之事的幼女,半天前刚刚被折磨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下午,还敢跟着出去吗?她难道对遭受轮奸不恐惧?)那天晚上,是被一个人强奸的。而那个1992年出生的男孩子,案发时也未满十六岁。(这也是被剪辑掉的内

 

    又是彻夜未归,第二天才放回来(两晚彻夜不归,父母不找、不问、不急。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他们是一对怎样的父母?)然而,又在当天晚上,一个男的站在女孩家门前,要她出去,并且还是用威胁的语言。(家门前的男人?做父母的为何视而不见?)于是,软弱的女孩再次妥协。(这里不仅仅是妥协的问题,而是,一个幼年女孩,连续三晚能否承受?)先是去歌厅喝酒,又灌她酒,之后,去了旅馆,开始了第三次侵害。当晚害她的,是另外俩个男的。(既然是醉酒状态,两个名字却记得那么清楚?)

 

   这里,已经连续三次彻夜未归,这对于一个未成年女孩,意味着什么?而这档节目开头,女孩2008年5月31日离家出走,曾子墨问女孩父亲“以前有过这样整夜不归家的事吗”?那父亲的回答十分自然“没有,从来就没有”。前后矛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什么没有让聪明的子墨小姐引起重视呢?

 

   报案之后,公安局拘留了四个犯罪嫌疑人中的两个,行动之迅速,出乎我的意料。女孩是08年5月31日出走。父亲外出寻找了半个月之后,回家。又过几天,孩子妈妈生日,同学接到的一个电话,才让他得知女儿还活着。于是,那位父亲南下浙江,在一家企业找到了他的女儿。一个多月之后,带回老家,向公安机关报案。先是由妇幼保健所对女孩进行检查,接着,是公安询问、做笔录大概有五次之多。时间从女孩失踪起计算,到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时间上十分混乱。男主持人说“2008年6月28日,宗某、张某被刑事拘留”。难道,这起案件是先拘留犯罪嫌疑人,再出现报案人?

 

   案件调查审理的过程比较漫长,这位父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网上开微博求助,得到了空前的关注。然而,刚开了六、七天,微博就被封了。公安机关联系他,说就给办。(当地公安为什么几年里都没有为此事作出说明?)曾子墨小姐问“假如,你不开微博,检察院会起诉吗?(此句,是想?)”那个父亲实在聪明,马上接口回答“不会,肯定不会”。(明知不会,报案干嘛?对犯罪嫌疑人的刑拘又如何解释?

 

   从男性主持人的画外音中,我得知,此案共有四名被告,除了一个是1985年出生的,其他都是未成年人。那么,之后出现的情况,似乎不难理解了,为什么警方会让他们取保候审、监视住所?因为,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法律自有规定。案件第一次庭审时,被告说“女孩是自己愿意和他们发生性关系的,而且也不存在灌酒、暴力等行为”。(这个内容,照样是被剪辑掉的。也是我的怀疑!)

 

   最后,判处两名被告一个4年、一个三年有期徒刑,其他两个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其中一个就是他女儿酒醉后神智不清的状态下,记住的那个名字。)被害方不服判决,开始上诉。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然而,接下来谈论最多的,却是钱的问题,什么几个月在法院询问,全家的积蓄已经花光,还欠下三万元的债务(敛财开始了)。这积蓄是多少?几千元?几万元?几十万元?请的是何等大律师,需要那么高的费用?刑事案件不存在其他巨额费用,他们那么多的钱,花在哪儿?仅仅来回车费,不至于需要那么多啊!

 

    女孩在这个视频里,是以一张七八岁女童的照片出现的,而曾子墨的电话采访中,出现了一张本真的照片——一个成熟的大姑娘!那么,这个新闻为什么首先要在视觉上,故意欺骗观众呢?还有,男主持人在介绍该女孩的时候说“是一个成绩不错的女孩,性格特别的内向。”(这里,我请大家关注“特别内向”几个字),但电话采访时,女孩说“我本来是一个性格特别活泼的人,以前,我心里有什么事儿一点也捂不牢”。曾子墨诱导问“那现在呢,身体怎么样”?女孩马上哭哭啼啼说“现在,我天天哭、天天哭......我头晕......”。(十分奇怪,三个晚上彻夜不归,身心俱疼的时候不哭,父母看不出丝毫异常,如今?)学校说是个“特别内向”的女孩,自己说“我性格特别活泼”,学校和女孩,谁在撒谎?因为,视频没有对学校的采访,我这里只能假设,是女孩在撒谎!当然,这些矛盾百出的视频,以前经过剪辑的那里是根本看不到的。视频结束时,曾子墨诱导性的提问,让这个父亲心有灵犀,他一反之前潇洒自如的表述,马上以一副楚楚可怜之样表达着自己的苦恼,眼泪一下子出不来,拼命挤了很久,才流下眼泪。

 

   看完整个完整的视频,我的感觉:主持人像个幼儿园阿姨,拼命地提示、暗示小朋友。而那个女孩的父亲,从头至尾就像一个表演能力极强的演员,面对镜头毫无胆怯,按照曾子墨的提问回答得条理有序。一个农民,那么好的表演素质和心理素质,实在难得!甚至,演技超过一般的演员!下面,把疑点稍作归纳:

   对媒体的疑问

  1,采访此案,以8岁(以内)女童照片,替换13岁少女,媒体显然有作假误导观众之嫌疑。

   2,采访过程中,主持人多次使用诱导式提问。

   3,这档节目矛盾重重,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却依然公之于众。

   4,独角戏式的新闻报道,是否偏离了客观、公正的新闻要求?

  对当事人的疑问

   1,女孩连续三个晚上彻夜不回,你做了什么?寻找过?报过警?

   2,2008年5月31日,上学未归,为什么忽然开始着急了?之前三夜不归不急,这次急成那样,正常吗?

   3,微博上晒的捐款人,为什么删除不少?怕什么?

   4,不少热心律师伸出援手,你爱理不理,究竟是想为孩子讨公道还是敛财?

   5,一个健康的成年人,几年时间哭天求地要“好心人帮帮我们”,脸红心虚吗?  

   对政府的疑问:

   1,  此事在网络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不见政府的回应?

   2,  凤凰卫视作为新闻播放后,黑龙江警方、法院、检察院为什么集体保持了沉默?

   3,  黑龙江政府想做忍者神龟,任凭全世界人投射过去质询、疑问、求真的目光?

 

   这里,我先要对我们的媒体说一句,做新闻一定不能失真,一定要客观、公正!媒体为底层百姓呼吁是好事,但一定要有良知,而不是刻意造势。这个节目,牵涉面那么广,应该有多角度的采访,听听众多人的说辞。而不是只在荧光灯下让某一个人演独角戏。这样的节目,是毫无公正公平可言的,假如被一些不怀好意之人利用,当作敛财的法宝,我们的媒体,真的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我们的新闻已经让大众够失望的了,除了有偿新闻,就是歌功颂德的假新闻。凤凰卫视据说是收视率比较高的一档节目。主持人曾子墨也是有口皆碑的一个才女。既然如此,更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才是。再说,媒体对大众的导向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一旦媒体失去了公正和良知,误导的后果十分可怕!

 

  第二个我想说的是,在这个案件里,这对父母在08年初二、初三、初四连续三个晚上淡定面对女儿彻夜未归。却在几个月后,得知孩子曾经遭受过性侵害,就开始四处求助,涕泪横流。这样的作秀,为什么能在网络大行其道?原因之一,就是媒体的推波助澜!

 

   在那个完整的视频里,后半段落,他有大段关于他们生活区的治安描述,说经常有女孩子被那里的混混祸害,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既然一直知道那个地方治安不稳,为什么幼年女孩三个晚上彻夜未归时会那么淡定,一点不着急?这里除非是两种原因,1,该女孩经常彻夜不归,父母对此已经见怪不怪。如果这个推断成立,那么,初二晚上跟两个男孩发生性关系时,可以不至于感觉痛苦,第二天也不会有什么异常。而这个推断,也可佐证后来两个晚上的行为和父母的淡定。2,这是一对不顾孩子死活的夫妻。所以,女儿晚上不见了,不去找也不去问。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这位父亲面对媒体和镜头痛哭流涕,无非就是为后面长时间的“募捐”而作的表演。也可以反证最近录制的那个视频,一个过去三年的强奸案,女儿身体的痛早已愈合,父亲依然记得在镜头前要努力表演,认真哭泣,甚至,比以前的新闻视频哭得更卖力,语气更可怜,以便得到更多的金钱。

 

   看完整个视频,从头至尾没有出现过“五人轮奸”的场面,第一个晚上的两人,第二个晚上是一个,第三个晚上是两个陌生的。明明知道并非五人轮奸,这个男人为什么要用这样可怕的标题?目的,只为在网络引起众人的注意!看完视频,再联系他微博上晒的那些捐款,目的不言而喻。(当然,我的质疑文章发表后,他微博上此类信息删除得差不多了)难道,这有利于少女的成长?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不!唯一有利的,是跟进的人跟多,给钱的人更多!

 

   一个人在一生中,或许都会经历几许坎坷。顺境中,要保持三分谦和,不要飞扬跋扈。逆境里,要多长三分志气,不要摇尾乞怜。这个家庭,父母的年龄五十不到,两个几近成年的女儿,为什么不安心工作,而是每天吊在网络,安心接收大家的爱心捐赠?这种毫无道德可言的做法,不仅真正伤害了女孩的自尊心,还伤及到了那么多为他们献过爱心的人!

 

   第三,我想说的是,这个案件发生在黑龙江,从2008年一直到今天,此人晃荡于网络,以这件幼女被轮奸案博取世人同情,作为地方政府,难道没有一点责任?有关案件的不少说法,黑龙江公安部门不应该澄清一下吗?还有当地的法院、检察院,为什么对此案都保持了沉默?是案件侦查、审理、判决过程中真的存在猫腻,还是工作上的疏忽?

 

   当此案被三番五次炒作在网络,蒙骗不明真相的善良人士时,黑龙江省宣传部门是否尽到了澄清真相、安抚民心的职责?却任凭泥鳅兴起三尺浊浪,让社会上的善良之爱蒙上耻辱的尘埃?此案在侦破、抓捕、审理、判决等程序上都做的比较到位,可为什么此人还在忽悠众人“案件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当大众的眼睛聚焦在同一件事情上时,因为各种因素,会把小事放大。而此时,最需要的,就是国家机关对大众关注焦点的真实呈现,诚实剖析。这个案件之所以在网络炒得火热,跟当地政府的沉默,当地执法机关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作为,有着很大的关系!政府忘记了自己的职能,任凭洪水滔天我自巍然不动,那么,继续坐在那把交椅上,还有意义吗?也或许,是配合媒体,为那个男人敛财广开方便之门?

 

   行笔至此,我丝毫没有轻松的感觉,心依然感觉沉重!我在想,我们这个社会,走到今天这样冷漠无耻的地步,原因到底在哪里?想来想去,在人心!只在人心!

 

   媒体为了收视率,放弃了职业道德,弃真相于不顾,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良知!公民为了一己私利,弃尊严于不顾,已经忘记了应有的道德。政府(执法机关)为了屁股下面的老虎凳,弃责任于不顾,已经失去了管理的职能!所以,道德决堤、恶俗泛滥,政府端坐高处视而不见,媒体上下联动赚足眼球,无耻者则浑水摸鱼,丢弃脸面。浊水恶浪中,善良的爱心,还能够维持多久?

 

这是《社会能见度》编导唐萍女士提供的完整视频链接:http://v.pptv.com/show/96qTEXnfT43wbnE.html

 

这是“一个绝望的父亲”微博上挂的被剪辑过的视频链接:http://v.ifeng.com/society/201001/2e2b29de-50f8-4a70-a5b2-ff77e67aa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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