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吴语:“卵为蚯蚓所哈”——宇文所安的误释
(2012-07-09 2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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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白苏州宇文所安浮生六记蚯蚓 |
宇文所安谈中国古典文学,分析精细,迭有创辟,不过谈到沈三白的《浮生六记》中的吴言吴语,就不免令人失笑。毕竟外国教授,再怎么博学深思,与我们苏州人的生活还是隔了一层,无法勘破。
《浮生六记》有这么一节:
贪此生涯,卵为蚯蚓所哈(吴俗呼阳为卵),肿不能便。捉鸭开口哈之,婢妪偶释手,鸭颠其颈作吞噬状。惊而大哭,传为语柄。
宇文所安解作:
当他在花园里自渎的时候,阳物“为蚯蚓所哈”……是鸭子想要吞食他的“卵”。
……
除非是十八世纪的苏州真有这种奇特的邪恶的蚯蚓,除非是由于童年不完备的动物学知识使他在记忆中把生物归错了类,否则,我们会怀疑在这里出现的是否又是童年记忆的错觉,在其中,事情按照想象的方式发生,按照它最初被描述的方式,它取代了事实上发生的事。痛感随着快感而来,他把它加以神化了,使它成了一则被兽类咬食的故事。他仔细地挑选了当地俗语来形容他的性器官,甚至认识到必须用称之为“卵”的方式来对它加以掩饰,使他缩小,使他成为侏儒世界里的东西。这则传奇立刻使它自身得以复现:一个成年人纵容一头更大的兽物,这头兽物似乎想要再一次咬噬他的性器官,这一次是要吞下它们,吃掉它们。(见《追忆》:复现:闲情记趣)
抄得已经够多了,这文的译者是郑学勤。我在这里只想说两点:一、他是否是在自渎?二、苏州是否有这种奇特而邪恶的蚯蚓,还是沈三白童年记忆的错觉?
宇文所安想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会性器官放在外面,而被“兽物”所哈?除非是在自渎。其实沈三白在这一节里,说的是他童年的记忆,童年七岁以前吧,沈三白是否已经会自渎了呢?所谓自渎,我的理解是就是手淫。沈三白是否十岁以前就会手淫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宇文所安读不懂吴言吴语,不知道吴中风俗也。
在苏州,男孩小时候是穿开裆裤的,当孩子蹲下来看草中的虫斗和癞蛤蟆吃虫,则“卵”(我倒更想写作鸾,分拆开是亦鸟,多么会意,一笑)离地面很近,确实会发生肿大的症状。这个症状是否是蚯蚓所“哈”,我不知道,现代医学怎么解释,我也不知道,但苏州人一向如此认为,说是蚯蚓所“哈”。而治疗的最直接最有效方法,不是去医院找泌尿科,而是捉一个鸭子张开嘴来咂咂,即沈三白所云:开口哈之也。一般是,由一人把孩子的“卵”抓住,一人捉一个鸭子,把它的嘴张开,两边凑过来,一咂就好。真是简捷易行,且极有效验也。这在苏州,凡是男孩,大概遇到过的很多,说起来,笔者小时候也遇到过,且还在生活中遇到别的孩子这么“治疗”过。这其中究竟是什么机理,笔者也不知道,但中医往往就是那种行之有效,而不明究竟的“意”也。
鸭子不明白吃的是什么东西,自然急着想吞进去,不过它其实吞不进去,因为有人把着,年幼的沈三白担心真被吞食,故成为语柄,为家人所笑了。而因为称为语柄,所以长大后还记忆犹新。
因为鸭子正好克蚯蚓,所以鸭子的吐沫和嘴可以治疗“卵”的莫名的肿痛。宇文所安哪知道苏州民间这样的故事呢?
这方面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妨再举一例,林则徐第一次到江西作考官,到考场检查,梁上竟有一条蜈蚣掉下来,落在他耳朵上,一下子,耳朵就红肿起来。(当时还有一个奇迹是脚底下爬出了蟹)当时怎么治疗的呢?捉来一只大公鸡,在鸡冠上刺出血来,涂在肿痛的耳朵上,不久就消了肿。为什么呢?鸡能克蜈蚣。这也就是《西游记》中蜈蚣精必须被昴日星官收服的缘故。
沈三白这段记载,在我们苏州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微言大义,蕴蓄什么神化的被兽类吞食事,而只是简单的纪实而已。
宇文所安不知道苏州小男孩穿的是开裆裤,而确实在肮脏的地方会造成“卵”的肿痛,更不知道鸭子咂食可治,所以,在他读来,沈三白的记载就大有深意了。当然,宇文所安的误释不多,还有可能是翻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