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化,该由谁埋单?
(2011-05-16 10: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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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国际电信联盟世界电信日电信企业社会管理 |
今年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的主题是“信息通信技术让农村生活更美好”,预示着信息化将缩短“数字鸿沟”,推动农村发展。
在我国,随着“村村通”工程的推进,国有电信企业投下数以百亿计的巨资,在广大偏远农村建设基础通信设施,并从“行政村”向“自然村”不断延伸,让无数世世代代生活在“通信孤岛”的农民兄弟用上了电话,取得了平等、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
近日,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我国计划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我国乡镇的信息下乡“四个一”:一乡一个信息服务站,一村一个信息服务点,一乡一个网上信息库,一村一个网上信息栏目。也就是说,要从“村村通电话”转向“村村信息化”。
过去几年,“村村通电话”都是以电信运营商为主体来推进的,运营商出人、出钱部署网络,政府负责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主要工作还是企业来做,而农村市场也成了支撑电信运营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在很多地方,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是延续这种模式。然而,在实际效果方面却不甚理想——对于运营商来说,本以为信息化这个大市场能够赚来真金白银,由于农村消费水平的限制,不仅没有得赚,投入还像个无底洞;对于农民来说,收费或者捆绑模式的农村信息化产品增加了他们的使用成本,也使得信息化产品推不开来。
信息化应该由电信企业来主导吗?看似理所应当,其实却不然。
与架起来就能用的通信不同,信息化需要高度嵌入到社会生产流程和社会管理方式。政府、行业和老百姓的相关信息需要对信息化公开、透明,而这些信息的主管部门显然只能由政府去出面摆平,不能靠电信企业“求爷爷拜奶奶”搞回来。另外,企业毕竟是企业,赚钱是第一要务,其在设计、建设信息化产品过程中,难免会向自己倾斜,造成用户使用效果不好。
信息化和工业化一样,都是社会发展的阶段,属于社会管理层面。既然是社会管理,那么政府当然应该成为建设和推进主体,而不应该把包袱抛给企业,自己当“甩手掌柜”,或者说应该各司其职——政府出钱主导设计,企业协同建设,人民免费使用。
最近去革命老区江西赣州采访,赣州市政府投入近百万元主办“赣州农民手机报”,手机报内容由市政府农工部协调由市内各涉农部门提供,并采取强制力确保信息丰富性、及时性,运营商则免费向农民发送,农民每周可以获得实用信息,同时还能够通过互动方式提问题,得到农业专家的专业指导。有的没有登记在册的农民主动申请要求政府发送,手机报使用群体越来越大,已经超过100万用户,成为当地农民获取信息的主流渠道之一。
农村信息化产品做大了,农村信息化水平提高了,政府执政有方、企业赚钱有道、农民致富有望。人还是这些人,投入还是这么多钱,效果却截然不同。
关系理得顺,才行得通。
【关于5·17】
1969年5月17日,国际电信联盟第二十四届行政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决定把国际电信联盟的成立日——5月17日定为“世界电信日”,并要求各会员国从1969年起,在每年5月17日开展纪念活动。2006年,国际电信联盟宣布,将“世界电信日”与“世界信息社会日”合并为“世界电信与信息社会日”,两节共同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