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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专业农户”,刚结束不久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现代农业和土地流转问题,看似农民的春天在大政策的领导下即将到来。但国内的农业问题受多方面影响,9亿多农民所涉及的农业生产、土地流转、城镇化等等,也绝非一两个政策就能妥善解决的,其任重道远!
美国大农场与期货市场结合,农民扮演着管理者
在中国,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最大的希望是好好学习,告别农村、告别土地,因为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进程中,农民始终扮演着被剥削的角色。他们的生活要看老天爷的脸色,老天爷一变天,颗粒无收,这一年等于白干了,年末可能揭不开锅;他们以农民工的角色走进城市,又要看尽城里人的白眼,遇上黑心老板拖欠工资。总之,“农民”是一个很多人希望尽力摆脱的名词。但是在美国,农民是一个很闲适、很富足的职业,他们拥有一定的农场,可以通过合作社申请到其他国家学习先进的农业管理经验。
很多人疑问,这些年美国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基本都已经传入中国了,美国有的飞机撒种、播种机、收割机等等,我们中国也有,国内很多农场拥有了相当一部分先进的农业生产机械,但为什么我们的农业依然落后呢?这在于我们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家庭农场”、“专业农户”,也是对农业生产方式转换的一种明确指示。
美国的农民如何进行农业生产呢?农民在播种之前,期货公司会主动找到农场主订购六个月后的小麦,如果现在期货市场未来六个月的小麦价格是1元,期货公司与农户定下的价格可能是9角或者8角,合同签订后农场主把合同交给银行。到播种的时候,农场主给种子公司打电话,种子公司雇飞机去播种,到需要施肥和出走的时候,种子公司派专业的人员和辅助的农业机械进行操作,农场主此时不需要付钱,只需要签一张确认单即可,种子公司拿着确认单到银行里开一张信用证,让银行担保农场主在麦子收获后一定会把钱付给种子公司。当期货公司通过卫星观测到麦子成熟了,他们会雇佣几百辆收割机进行收割,农场主只需要派人去统计产量即可。当麦子进仓后,期货公司会按照合同价收购,把钱打到银行里,扣除种子公司的费用,差价打入农场主的账户里。金融和农业结合在一起,保证了农民的利益、期货公司的利益和种子公司的利益,美国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在国内,很多大农场也拥有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条件,但走的并不是“规模化”生产方式,而是“放大化的小农生产”,购买的农业机械基本只是每年在某一个季节里使用一次,折旧损失非常高;而进行施肥、除草的人员也是在每年应季时招募的,尤其是水果类的采摘,现招来的采摘人员工作不熟练,导致很多成本损失。不少农场因亏损苦不堪言,不得不把土地承包给小户,以获得可以维持生存的租金。根源在于我们固有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下,农场不敢扩大生产,农民又没资本进行生产,专业的农业生产收割的公司也没有生意,不嫁接金融因素,很多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在中国,农民是一个剥削群体的代名词。
国内信托机构涉水农业,金融要给力!
国内金融行业起步晚,很多方面还是很不健全的,我们的农民难以享受到美国农民的待遇,但随着国家对土地流转的放宽,国内的信托机构给农业带来了新的曙光。以中信信托为例,中信信托的宿州模式和青州模式已经在土地流转信托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土地流转信托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获得定期收益。虽然国家政策不断向农民伸出援手,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在农民在现有土地权属的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转让权,但由于农民经营能力较弱,无法保证持续稳定的收益,农民即使是去银行抵押贷款,银行也不愿意把钱贷给农民。
中信信托怎么做的呢?宿州埇桥区朱庙村的村委会先和镇政府签订《土地委托管理协议》,镇政府与区政府再签订《土地委托管理协议》,区政府一边调整农户土地,另一边与中信信托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合同》,这就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中信信托将其打包成信托资产,由不同类型投资人进行投资,同时中信信托还要找一个服务商——帝元农业公司。国内有很多像帝元农业公司一样的企业,这些农企贷款难,前期投资大,贷款跟不上导致资金链的断裂,企业崩盘。帝元农业公司成为中信信托的服务商,不仅能够接受中信信托的注资,经营中信信托流转来的土地,而且可以“以商招商”,在土地上进行招商,共同建设现代化农业。帝元农业公司不是白用中信信托的资金,而是每年要向中信信托缴纳10%的利息,加上国家补贴的3%~4%,压力不会很大,同时,中信信托计划把土地增值的70%让给农民,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最近中信信托开辟了青州模式,青州模式中没有引入农业企业作为服务商,而是农民自然组建的农业合作社充当了项目服务商,这要比农企更能调动农民的能动性和生产积极性。
除了中信信托外,北京信托的双合作社模式和福建的沙县模式也是金融加农业的结合,两个模式都使农民变成股东。北京信托的双合作社模式,首先是土地经营权确权到村民个人,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土地合作社作为委托人以土地经营权在北京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与此同时,当地的专业大户要成立“专业合作社”,比如“水蜜桃专业合作社”,北京信托就可以代表“土地合作社”将土地出租给“专业合作社”。这种模式既能够使农民受益,同时专业化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土地滥用,保证土地生态。福建的沙县模式也与农民股份挂钩,沙县政府大力支持县级信托公司,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大小、种类、基础设施以及想要的租金多少等相关信息挂在网上,信托公司针对某一块区域进行土地流转。更重要的一点是,沙县将土地分成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合成不同的股份,农民每年拿着股权证书领取分红。流转的土地则统一分配、经营,实现规模化和市场化的生产。
其实,土地引入信托使农民不再仅仅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或者一次性的流动收入,而是获得了有价的受益凭证,这就将农民的利益和土地绑在一起,有效地结合金融模式有利于使农民获取致富之路。
尽管现代农业任重而道远,但迈出一步是一步,现代农业需要和金融结合起来,需要和互联网结合,以金融为利益网络,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农民的明天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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