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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维,小思想(四)

(2012-06-26 2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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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近两个朋友的两件小事引发了我两段小小的思考,有时候思考生活也是很有趣味的。
对比,有时让你失去理性
喜欢比较是人性弱点之一,所以“相对论”在生活中为我们做出了大量的决定,我们常常把自己的运气与别人作比较,于是就产生了羡慕和嫉妒。前几天一个同学跟我说他和他女朋友又吵架了,我问为什么,原来是他跟他女朋友说另一个女孩很漂亮,我实在无语只能说他活该了。不管是在心理学还是礼仪学上,男人在女人面前最好不要提及对其他女人的评价,因为女人擅长比较,一个不经意的比较就导致了一段激烈的争吵,这种争吵往往是不理性的。
前段时间看到一种订书价格标准,单定课本20元,单定辅导书30元,同时定课本和辅导书30元,我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还以为第三个价格标准标错了,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棒的销售方式。一方面,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一定会时常比较,在这三种价格标准中会做更多的比较;另一方面,人一般都有占便宜的消费心理,占便宜不意味着买便宜货,而是要让消费者在心理上认为自己赚了。第三种定价方式正中人们的胃口,消费者会错误地认为买了辅导书赚了一本课本而选择第三种购买方式,可事实上你可能只需要课本并不需要辅导书。人性本身是存在弱点的,这些弱点是大多数人本身固有、难以改变的,销售人员站在人性弱点的角度上定价往往能够定进人们的心坎里,“对比、比较”是最常见的弱点之一。现在很多酒店的菜单有这样一个特点,菜单上第一个招牌菜定价非常高,紧接着第二菜价格立即低下来,形成鲜明的对比,让消费者感觉第二个菜的价格是比较合理的;商店里卖商品也是如此,差不多的两个商品一个价格很高,一个价格相对低一点,那个价格高的商品可能卖不出去,但另一个价格低的产品大量销售。总之,销售人员通过价格对比让消费者产生消费错觉和消费平衡感,让消费者感觉“有利可图”“大占便宜”,也许对于消费者本身是不理性的,但对于销售来说是一种非常棒的定价方式和盈利方式。
不仅满足需求,更要创造需求
前几天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弟弟有网瘾——这是病,要治!“网瘾”这个词流传很久了,有很多人都说这是病,而且是信息技术带来的新病,而此病的判断标准多为“上网时数”,青少年上网一周超过三十个小时并产生依赖就可以定义为网瘾。网瘾这种病的发作不仅仅是青少年自主产生的,需要家长以极低的智商来配合这种病发生,如果家长能够纵然孩子一周耗费大量时间在网上而无法管理,这本身就有问题。所以如果说网瘾是病,患病的不仅是孩子,还有家长。只是别人说自从“网瘾”以“病”的形式存在之后,一个新的产业也产生了——专门治疗网瘾、管制青少年的机构。从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创造一种新病远比创造一种新药好,换而言之,创造一种新的需求。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企业既要不断满足消费者需要,更要创造需求。如果网瘾是疾病,那球瘾算不算也是一种疾病呢?前几天网络上报了一人因看球赛而身亡,若商家有心,把球瘾也定义成一种病,说不定又能产生一个产业。
很多人认为创造需求很难,毕竟能够准确满足消费者需求本身就不容易,再创造一个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会更难。那么先给所选定的事物定义,就像乔布斯把手机重新定义为人性化,让消费者自然而然地感受到这种新需求是可需要的、被需要的。当然,这种事物的选择不能潮流之中,不然无法显出与众不同,最好是再赋予一个小故事,就像很多珠宝首饰被冠以浪漫的色彩和情调,上升的情感的高度。
 
对比,影响甚至产生决定,它可以误导消费者不理性;企业不仅要满足需求,更要创造需求!写到这里,感觉写得很乱,可能我这思维又出了点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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