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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的是模式,而不是产品

(2012-06-22 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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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近好多同学、朋友跟我聊网络经营,甚至有几个同学在琢磨着开网店。网络是未来大趋势发展的载体,很多人都虎视眈眈地看着这块肥肉,却眼巴巴地看着肥肉不断被别人吃掉,而自己连点渣滓也吃不到,这是当下大多数人的现状。同学跟我说他在网上开个网店,专门卖一些比较创意的小玩意,针对喜欢赶潮流的年轻男女。有创意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会吸引一部分消费者的眼球,但如今市场已经很成熟了,不是二十年前一个新鲜玩意能够主导很长时间的时代,今天出现了一个创意产品,明天就立刻会出现一个山寨或者风格雷同的,而且价格更低,本来的蓝海战略被迫转为红海价格战。产品上的创意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低门槛儿、高复制率,会让生意做得更辛苦。
为什么有人能在网上赚到大量的钱呢?无线网T恤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该公司通过在网上组织年轻的潮男潮女进行T恤设计,所有人都可以向该网站提交T恤的设计,并让用户进行投票,胜出者可以免费得到T恤,同时网站开始售卖这种T恤。这是一种模式的创新,一方面参与者会把T恤设计作为一种享受,一种快乐,尤其是在这种人们渴求被认可的社会中,参与的人群会很多;另一方面,这些设计是通过投票选择出来的,而投票是因为人们喜欢这个设计,因此获胜的T恤设计是最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自然能够畅销无阻。
模式的构建非常重要,尤其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如何胜出?如何寻找到最佳盈利点?如何避免被跟进?处在这个时代的人,我们喜欢追求享受、追求独特、追求刺激,那么模式就应该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国外有个死巫婆拍卖网把这一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这个网站上一台47英寸的LG彩电,成交价竟然是230元人民币,乍一听会觉得该网站会亏本,实际桑“死巫婆拍卖网”赚足了竞标的钱,在这里所有商品的竞拍起始价都是十二美分,网友每出一次标,就要向网站交纳0.6美元竞标费,而在一群人中只有一个最终能够买到这个商品,而这一群人却在为竞标而“埋单”。拍卖间隔为20秒,超过20秒没有人竞标,该商品则属于出价最高者。这种消费方式更像彩票中奖或者游戏,网友喜欢在网上挑选东西,并通过一个刺激的游戏过程来获得它,这种模式符合当下网络潮人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概念。
构建一个有创意的模式,打造一个有创意的平台,这样才会使消费者停留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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