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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子正副县长之女打架事件网络热炒莫跑偏莫再拿副县长说事 |
分类: 点子正“点”道为止! |
我知道,写下这样的“标题”肯定会挨“骂”!
但是,还是那句话,你可以“骂”,但是请您“骂”得有些“技术含量”。
首先,第一个前提,大家从“一个老记关注‘流感’的日子”里,应该知道:一个老记点子正是沈阳人,肯定不是那位“副县长的亲属”,与那位“副县长非亲非故”。
其次,一个老记“点评”“副县长之女打架事件”,仅从“新闻报道”和“网络热点”的“新闻传播”角度来“解读”,不关这一“打架事件”“引申”出的“官员腐败”、“教育误区”等,也不关“事件”本身“细节”比如卫生巾是否“用过”等等。
下面请看,大家纷纷引用的主要事实:云南孟连县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之女、该校初三女生小思(化名)带领7名同校女生拖进厕所,打耳光、高跟鞋砸头、拳打脚踢,其间小艳嘴被强塞入从厕所里捡起的脏卫生巾,外衣被脱下丢进粪坑,整个过程长达10分钟。顺便把施暴者用手机拍下照片和视频
这样的事件,在平面媒体的报道中和网上网友的发贴中,一炒再炒。
这件事件的“率先报道”的应该是《春城晚报》。不知道,这样的报道最早是用来什么样的“标题”,“副县长之女”的标题,是“网友”加的,还是记者自己加的。如果是网友加的,可以理解;如果是记者加的,那么请这位记者还是先回学校,好好学习一下“新闻理论”吧!
一个老记是学新闻专业的。知道一切新闻报道,都要重事实,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但是,标题却是新闻报道的“新闻眼”。画龙点睛的“新闻眼”,绝不能“偏”了!
从报道上看,“打架”、“施暴”都是事实不假,小思(化名)参与打小艳(化名)也不假,小思的妈妈是“副县长”也不假。从这样的一个事件中,如果从传媒的报道规律来看,我们应该如何报道呢?“早恋”结出的“恶之花”,还有“子女教育”的“忽视”,还有“中学生”的“德育教育的弱化”,都是我们需要“反思”的.
可是,这一切,却因为小思的妈妈是“副县长”,“突然”改变了“方向”,突然,变得有些“跑偏”!
其实,平心而论,这位“副县长”,第一个角色应该是“小思的家长”,“女不教,母有过!”,作为一个母亲,去医院看望小艳,并“道歉”,更多的角色是“一位当事者的母亲”,而不是出于“一个副县长”的“职责”。如果说,当成为新闻热点和网络焦点的时候,“代表”教育界,来“探望”小艳,并以一个“母亲”的角度,来“道歉”都是应该的。如果,作为副县长,她是无须“道歉”的,应该道歉的是,应该是学校校长和班主任。
如果说,对这样的“学生打架事件”,反思教育上存在的问题的,应该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因为“校长”在这里,才是第一责任人。
如果说,在云南孟连县的中小学中,如果接二连三发生此类“打架”事件,那么,此时负责分管全县教育的“副县长玉琼”才应该出现,这个时候,这位副县长才是第一责任人。
说句实在的,谁看到这样的事,都会“生气”,点子正同样和大家一样生气,但是我们有些气要生,但是有些气却生得不是地方。
如果说,《春城晚报》作为平面媒体,最初报道这一事件时,如果了解到当事人之一的母亲正是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时,可以在报道中提示,但是,从新闻的“传播规律”来看,绝不应该放在“标题”里,因为这一事件中,不关“副县长”这一“政府角色”。
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将“副县长之女”,专门着重指出,有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殊规律”,这也可以“理解”。但是,这样的一个“学生打架事件”,最终演变成“官员腐败事件”,却是与事实不符的,这里所说的不符是指从新闻传播的角度出发来考量的。
“连子女都管不好,还能管好全县的教育?!”这样的愤慨是可以有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完全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第一,角色不同,考量的标准也不同。你可以联想到“一女不管,安可以管全县?!”但是,“联想”归联想,事实是事实。
说实话,要不是这一事件,我还不知道云南还有个“孟连县”,更不知道还有位副县长叫玉咏。我感到很奇怪,小思和小艳都用了“化名”,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妈妈玉咏,却因为是“副县长”却用了真名。这样的“炒作背后”还有什么样的“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这里,也要对这位副县长说上几句话:知道你可能很委屈,知道你肯定很伤心。不但是因为此事的“曝光”,让你做为一位副县长“下不来台”,更因为,你的女儿,已经变成网友说的“古惑仔”。在对子女的教育上,你做为一位母亲,你是非常失败的,你肯定有无法推脱的责任。
推心置腹,换位思考。
我们的传媒,我们的网友,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请不要再拿“副县长”来“说事”!
网络热炒莫“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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