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王弼言“《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解其一言而蔽之,则无幽而不识。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这个高度,抽象度够,虚词不虚也。然其《老子指略/老子微旨例略》主要是就文本说话、话多观者或难得要领,开放性不够?无论如何王弼注本归于上乘之作。
陆希声(唐)《道德真经传序》:直接导入《周易》(孔子携弟子定编)扭结《老子》,提出孔子情、文,老子(素)质说有点意思。其认可推崇司马迁老爹司马谈之说。给出《老子》创作大背景(周朝衰世之鉴,春秋乱),指出那些贬低或误会老子者之谬,把杨朱、庄子,申不害、韩非子,王弼、何上公,班固,阮籍数落了一圈。
《老子》一书被世人誉为万经之王经者也,不过。李耳中国圣人,孔丘师。
所谓道德,汉语当以李耳《老子》关联性之定义为准,并非等同于一般所谓道德(世俗约定)。西人康德道德律之说,核心在律,而律关联中国文化之专名道(专名道关联专名德)。西人所谓道德律moral
Law,约等于中国文化之道德。这些均涉及不同语言文字于符号学意义之根本,尤其以中国文化之“道/律(Law)”重要。
9月20日 09:06 来自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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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这里moral Law,主要在于西人通常所言道德
moral,与自然法则Law的关系。moral
西人或今人所言之“道德”并非完全等同于《老子》确立之道德。当以《老子》确立之道德为准。康德之moral
Law,约等于《老子》之道德。其中Law,约等于
“道”。
@大卫牛
康德章句,大卫牛译:【两】类(无限)事物充满吾心于永远新鲜的和于增加的钦佩和敬畏,归于常式稳定于【一】映射它们:布满星星的天际,我,与心中之道德【律(法则/天则)】。
其实,将所谓世俗道德道关联了自然(神性)之法则。中国文化中有不同:专名道即法则(变化,周流不殆),而(道)德彼此拥抱于“爲(古字)”,于此下放得德谓俗世所谓道之德。康德这一段表达归于:高级。
Two things fill
the mind with ever new and increasing admiration and reverence, the
more often and more steadily one reflects on them : the starry
heavens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
英文源自网络,德文与英文之对译比较容易
西人于今行为做事,是否道德?人类如何行事方谓道德,这些仍需进一步辨析,辨正也
道字,动词、名词,动名词?盗与道、祷何关系,无道与稻、刀、倒、导何关系?道字词性语义之分分和合,于此《老子》符合“首出庶务”之行文行事基本原则。首出庶务,开物成务;天工开务,万事万悟。有之爲利,无之爲用,有無與共。共是工还是公,或母?無字之训,古训为豊,或训领悟。與乃同黨是也。“道可道也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
《老子》之译,谁能审核。小儒除外
逻辑学,于此民国时期严复先生将英人John Stuart Mill《A System of
Logic, 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
(逻辑体系,推理与归纳)》对译成:穆勒名学。由此可鉴,严复读《老子》有心得者也。中国名学约等于西人逻辑学?严复如此认识,我也如此认为。追究一下:逻辑本质即那些关系,关系建立需要涉及名,而名需要定义或说有约定意义,同时名需要有符号(音符、字符等)记录,于此名之学同样涉及那些关系,类同于逻辑那些关系之表达。那么所谓哲学(周道学),英:Philosophy,源自希腊文哲学:φιλοσοφα,希腊文哲学大致为一个联合词组结构而成,本意当谓:与智慧做朋友。目前汉语中得这个词是假道日本而来,而日本对译希腊文落地源自汉语经典文本。正本清源,结合《周易》、《道德经》、《诗经》等经典文本阅读,西人所谓哲学一词当为:周道学。《大雅·荡之什·瞻卬yang3》:“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是否当回归天下式,本质阴阳也,中国文化宗经《周易》之精要也。“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是否“周道学”即西人之“哲学”,是否“名学”即西人之“逻辑学”?名而已,道说之而已矣。
应当还有一个问题?西人精英中之精英维特根斯坦,著有《逻辑哲学论》。其出版之前对逻辑与哲学两个词黏连关系不满意,其认为:逻辑或需要分为哲学逻辑和数学逻辑,而维特根斯坦尝试多种西语于这部书之名,多不满意,其中包括拉丁语、德文和英文(编译前言部分)。后正式德英对照本出版书名以拉丁文“Tractatus
Logico-Philsonsphy”即:逻辑与哲学关系之论述(大卫牛译);其原英文书译名“Philsosphical Logic
”当对译成:哲学之于逻辑,我们看到所谓《逻辑哲学论》就是这样一部书,上个世纪西方语言哲学经典著作之一。然而,维特根斯坦提出得这个问题早已在汉语语言文字建构之初,即已为中国先祖关注,并已经于素学(数理穿越之学)文本中很好得解决了。中国圣人李耳之《道德经》,即是这样一部素学著作。
神州古籍,讬物言理归于常,故《道德经》有些物名尤其重要。
不可随意省略。经文中还有两个重要概念:有,无。有字在《说文解字》中基本解释即:不宜之有谓有(后泛指一类存在)。无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古字?
wú,亡也。从亡無声;另,无wú,奇字无,通于元者。《说文解字注》:古字?wú,亡也。古字?wú训豊也。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先人赋音、造字以及所谓的哲学思考。元初有字造字本意:不宜之谓有也。無是古字之俗字,無通亡,通丰富。
“不宜之有”,是否对应于“原罪”呢?
东西方诸神,是否“道(神)”一网打尽?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失。”er也。千百
御,千百术,方圆知周也。
“道可道也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加上《老子/道德经》第一章,动力,是否几可拖动一切人类现在、过去和未来文本?
鸟简化字,如何与古字对接?头疼
道(德/得)经·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争。
译文:诚实之直言不美,美化之言不诚实;善者不争辩,争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弈,博弈者不知。圣人不积聚什么,小食以为自己和他人,而自己愈长久拥有;全部与人分享,而自己愈多。天之道,利于“贰(二)”不伤害。圣人之道,把握住“贰(二)”不争。
注:【論語·阳貨】:「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論語·子罕】:「不有博奕者乎。」【説文】積,聚也。【説文】既,小食也。《論語》曰:「不使勝食旣。」居未切【译者】既,尽也。全部。本章而字,训(诂、古)为贰(二)。
Dao De
Scripture-Chapter 81
The Moral Law
Scripture-Chapter 81
Honest and
outspoken words are not beautiful, and glorified words are
dishonest; those who are good do not argue, and those who argue are
not good; those who know do not play games, and those who game do
not know. Sage doesn't accumulate anything, snacks are for oneself
and others, the longer oneself owns; all share with others, and the
more oneself. The nature's Dao is good for "two in one" without
harm. Sage's Dao, to hold "two with one" without
fighting.
大卫牛
202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