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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译文
孔子说:“武王和周公通晓孝道。所谓孝,是善于继承父母、先人的遗志,善于传承他们的事业。春秋两季修缮他们的庙宇,陈列先世所藏的重要器具,摆设先祖遗留的衣服,给先祖供奉一年四季所产的物品。宗庙的礼仪,是用来排列昭穆顺序的;助祭者按照爵位来排列,是用来分辨贵贱的;进献祭品者按照职事来排列顺序,是用来分辨才能高低的;旅酬礼一般由卑下者先饮酒,表示恩惠先施于下人;宴会时按照头发颜色黑白排列座次,用来区分长幼次序。登先祖所就之位,行先祖所行之礼,奏先祖所奏之乐,尊敬先祖所尊敬的人,亲近先祖所亲近的人。侍奉死者就像其活着时一样,侍奉亡者就像其在世时一样,这才是孝道的最高体现。在郊社举行的祭礼,是用来敬事上帝的;在宗庙举行的祭礼,是用来侍奉先祖的。明白了郊社和宗庙祭祀礼仪所体现的意义,治理国家就像看自己的手掌那么容易。”
解读
这一章以祭祀礼仪来阐明孝道及其治国作用。先由孝引入,以武王、周公为例,指出孝的实质是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即善于继承父母、先人的遗志,善于传承他们的事业。这个实质又要求有具体的落实,这就是“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武王、周公继承太王、王季、文王的遗志,完成灭商兴周的大业,以至于制礼作乐,都被归结为孝。这里的孝道还不是后来一般意义上的孝,而是指周礼中体现的孝道思想。周礼基本原则有四: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礼记·大传》云: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丧服小记》亦云:“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亲亲”指家族内部的人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必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尤其是儿子必须孝顺父亲,即所谓“亲亲父为首”;子弟必须孝顺父兄,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分封和任命官吏必须“任人唯亲”,使亲者贵、疏者贱,并按嫡长继承制代代世袭下去。“尊尊”指地位低的人必须遵从地位高的人,尤其是要尊敬和服从作为天下大宗的天子和一国宗主的国君,即所谓“尊尊君为首”;严格上下等级秩序,不得僭越,不许犯上作乱。“长长”指小辈必须敬重长辈。“男女有别”指男尊女卑、“男女授受不亲”和同姓不婚。周人按照这套依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的宗法原则制定的礼制来治理国家,这就是“以礼治国”的礼治,也就是后来儒家创始人孔子以西周为典型所概括的“为国以礼”的礼治。周人又非常重视孝,明确提出“孝”的概念,并把“孝”作为其意识形态、伦理观念的基本领,“孝”成为西周社会最重要的道德要求。产生于殷周之际的《尚书》《周易》以及稍后的《诗经》,关于孝的论述比比皆是,就是最好的证明。《尚书》可见“孝”字的如《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尧典》“克谐以孝”,《酒诰》“孝养厥父母”,《康诰》谴责那些“不孝不友”的人。《周易·萃卦》:“王假有庙,致孝享也。”《诗经·大雅·卷阿》:“有冯有翼,有孝有德,以引以翼。岂弟君子,四方为则。”这里把“有孝有德”作为“君子”必有的品格,并把具备这种品格的“岂弟君子”作为“四方”效法的准则。还有以孝为德行的,如《周礼·地官司徒》:“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郑玄注:“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西周统治者对祭祀先王先公的仪式十分重视,《诗经·周颂·闵予小子》曰:“于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降庭止。维予小子,夙夜敬止。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诗经大雅·既醉》曰:“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类维何?室家之壶。君子万年,永锡祚胤。其胤维何?天被尔禄。君子万年,景命有仆。”《逸周书·作锥解》曰:“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礼记·明堂位》云:“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这些说明周人不仅在宗庙中祭祀祖先,而且即使在祭祀至上神上帝时,也同时祭祀祖先,反映了周人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孝”的观念。可见,在周代“孝”这一观念集宗教观、政治观、伦理观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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