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黑嘴”新传(三)
(2009-02-04 17:51:29)
标签:
《投资家》第1期风险财经 |
分类: 风险 |
“黑嘴”新传(三)
在赵笑云、雷立军销声匿迹多年以后,我们现在再来看看汪建中和朱汉东的“继任者”面目。
文/本刊记者
自作孽
“没有人有如此神奇的力量,推动股票涨停的只能是资金,支撑北京首放神奇的是大资金。”西部某大型证券公司一位前老总对本刊记者表示,北京首放有北京首创的背景,而后者实力强大。
记者未能获知北京首创是否参与北京首放股票操作的证据,但据悉,在北京首放后来被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北京首创高层也曾接受调查。
2008年11月21日,证监会对外通报:该会于2008年5月将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北京首放控股股东、法人代表汪建中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参与北京首放日常业务。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汪建中利用实际控制的本人和亲友九组证券账户和17个资金账户,在武汉、北京等多家营业部,通过网上委托的方式,在北京首放发布上述荐股报告前买入其推荐的股票,并在发布以后,卖出推荐的股票,通过抢先买卖的手法,买卖工商银行(601398)等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1.25亿元。
通报指出,北京首放通过首放证券网、东方财富网、多家证券报等媒体,对相关证券作出推荐和投资建议、发布咨询报告,而汪建中参与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决策权,因此北京首放在汪建中控制下,参与了操控市场的行为,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控市场的规定。
证监会作出处罚规定:没收汪建中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相同的罚款,没收1.25亿元,罚款1.25亿元,对汪建中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汪建中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此案是证监会成立以来对个人处罚最大的一次。据称,在一年多时间里,北京首放和汪建中通过上述手法操作了55次,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平均每次获得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