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把监督腐败违法交给网络是责任推脱

(2009-03-12 14:37:26)
标签:

阿里文字

网络

监督

两会

杂谈

分类: 阿里杂谈

文/阿里

    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对于“躲猫猫”事件前后公布结论不一致问题,仍然继续追查。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看到这段报道,联想到前一阶段有网民把官员公款旅游发到网上,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最后相关人员得到惩处,等等。继而相关部门和一些人员,每讲监督腐败、违法事件,必谈好好利用网络,好像没有网络或网络监督不到,就不用监督了。

 

    笔者以为,这种动不动就提借助网络或网民来监督腐败、违法事件,完全是一种监督责任的转嫁,是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不作为行为。无论是腐败事件,还是违法事件,国家都设定了相应的监督机构或部门。也就是说,这些监督部门的存在必然肩负监督的职责。在国家现有监督体系框架下,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每一个监督部门或监督人员的责任。当然这些部门还可以拓展广阔的渠道,设定适当措施,鼓励民众帮助监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完全把这种监督的职责交给民众或交给网络网民,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责任转嫁。

 

    大家都知道,虽然互联网已经高度发展,但是互联网也不可能网尽所有事件,互联网必然存在着弊端和空白。如果社会监督完全交给网络和网民,势必还有大量的腐败、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使这些腐败分子和不法之徒逃脱监督的约束。同时这些腐败、违法分子,因为忌惮于网络的监督而在网络中小心谨慎,却在现实生活中继续着为所欲为。

 

    还是想呼吁那些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开动脑筋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让所有的监督对象置身在制度和法规的监督之下,加强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然后再辅助其他监督渠道,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任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