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之死”这场戏之所以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是因为它本身暴露出了很多所谓“大异常理”的地方,首先是作为公公的贾珍如丧考妣,哭得像泪人一样,比死了亲爹娘都难受;而宝玉则“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两个伺候左右的丫鬟,竟然有一个触柱自杀,有一个自认义女;在葬礼的花费上,按照公爹贾珍的指示,也是可着劲儿地花;出殡规格上更是出格铺排,不但像什么北静王之类的王公贵族们都来沿路设祭,连宫里的太监都“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
说实话,这些地方确实让人感到有点怪异,一个儿媳之死,看起来这丧事是办得过分了一些,再加上甲戊本第十三回脂砚斋在此处的那段著名批语中透露出的什么“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的字样,仿佛使人觉得这里是否删去了所谓“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里所描绘的,秦可卿实际是因为和公公贾珍的奸情被两个丫鬟撞破,才不得已上吊自杀的原有情节?
确实,如果从字面上看上述的种种异状和脂批的内容,得出这样的推理结论应该说是大可以成立的,但是我要说的是,在没有证据支持的前提下,这也仅仅只能说明“秦可卿因为和贾珍的奸情败露而自杀”只是或许存在的几种可能死因之中的一种,即使这些“异状”看起来是非常之反常,但还并不能直接得出“奸情致死”的结论,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是否也能用小说本身的逻辑讲得通呢?
我们不妨试着推推看,贾珍的悲伤能不能解释为就是因为这个儿媳确实贤惠孝顺呢?哭得是狠了点,但是谁也不能说公爹就不能这样哭儿媳吧;
宝玉对秦可卿的死反应这么强烈,能不能也可以解释为就是从心里觉得这个侄媳妇温柔体贴,可人意呢?毕竟在宁国府的那次午休是秦氏安排的,是秦可卿贡献出了自己布置舒适的卧房,才让宝玉睡了个“好觉”,所以心里是对秦可卿很感激的,一听秦氏亡故,猝然痛到心肺也不算太反常,我们平时如果闻听至亲好友的不幸,都会心里很难受,所以宝玉的反应当属常理,无非稍微激烈了一点;
两个丫环一个触柱而亡,能不能也可以解释为是因为平日秦氏待他很厚,自愿殉葬主子,后文里面不是也有鸳鸯殉葬贾母的情节吗?另一个丫环决意自愿作为义女出家,能不能也可以解释为就是由于走了主子,自己没了依靠,加上个性内向,感觉不好适应今后或改伺别人、或发出去配个小厮的生活,而选择在那个年代并不稀奇的出家修行呢?况且后文里也可以找到类似的紫鹃出家陪伴惜春的情节;
至于丧礼的破费之高和规格之隆重,能不能也可以解释为贾家就是要借此摆排场、显威势呢?因为人人皆知的一个道理,红白喜事都是作给活着的人看的,尤其是炫耀给外人看的,毕竟秦可卿是死在书的头几回里,贾家的势头和实力还在,有摆得起这个谱儿的条件。
所以照这样推来,是不是这些有“异状”的地方也能找到一个合乎“书中情理”的正常逻辑呢?当然,也许您已经早憋了一肚子的不满了,可能会觉得,你不是口口声声在说,凡是观点都要讲证据,讲推理逻辑吗?怎么感觉你这样的解释,比起一直以来研究者们关于“淫丧天香楼”的猜测,或者像刘心武老师讲的秦可卿是胤礽的女儿的推理,更是不靠谱呢?
那我如果也反问,如果像研究者几乎公认的存在有所谓“淫丧天香楼”的情节,贾珍真的和秦可卿有不伦之情的话,这样的又哭又铺排的表现,不正是让人看出来心里有鬼吗?如果说是因为未能按脂砚斋的意图删节干净的话,则不是显得作者在这里的创作上是纯粹自己没倒饬清楚,留有缺陷吗?
因此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谁也不要绝对地否定谁,不过我要绝对承认的是,像我这样硬是找出一种可能性来的推理方法和解释手段,确实连我自己都感觉岂止不太靠谱,简直就是邪门儿!啊?您可能会说了,闹了半天,既然你自己都觉得不太能成立,为什么还要说这样不着调的“腻歪话”呢?
好,这句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我等的就是这样的质疑,才好表明我的推理依据。各位请一定要注意,我们研究来研究去的这本《红楼梦》,它是什么?它是一本小说!一本由虚构的人物和故事来串起的小说!它不是历史记录!不是一个实际发生的史实真事!
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它当作小说来看,按我刚才提出的关于“秦可卿之死”的故事逻辑,是有些牵强别扭,远不如“淫丧天香楼”和“废太子胤礽之遗孤”更能合乎情理,但是,我再次提醒各位,不要把自己迷进去,这不是在谈小说吗?“史上本无贾宝玉,行止全凭作者修”,书中的这些人物不是历史上的真人,他们的生活状态、性格特点和做事行为都是由作者说了算的,所以不能把他们当作现实人物的行为心理发展来推断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所说的围绕“秦可卿之死”这个事件,各个相关人物所表现出的看似不太正常的行为的解释,是有点没理硬找三分的感觉,但是我要说的是,即使是道理不多,首先也不能排除就会有这样的可能吧,它也许就是凑巧了这么几个“轴人”碰到了一块儿,本来贾府里的人在作者笔下就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所以都表现得“过”了一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再说,我们对于书中人和事的发展变化,从原则上讲,就是不能去做推测的,如果作者就愿意这么写呢?我再次提醒大家,贾珍、贾宝玉、瑞珠、宝珠这些人,是作者虚构的人物,怎么做、怎么表现,全凭作者一支笔的描画,如果作者就是这么不太合常理地的考虑问题去描述情节,你又能怎样呢?
我们也不是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作者支配人物的事情,《天龙八部》中,少林寺的方丈玄慈大师,可谓一位道德高尚的高僧,可就是这位极被尊敬的“带头大哥”,怎么竟然会犯下和马三娘私通的低级错误,而生下了私生子虚竹呢?如果按照他的为人和品行,要为所有僧人做榜样的方丈,怎么会犯下淫戒之大错呢?
但是,在金庸的笔下,这位老和尚就是把持不住,做下了这等不堪之事,你又能怎样呢?因为他是金庸先生笔下的人物,金庸这么写,我们也就这么看就完了,不能按照玄慈的心理特点和做人德行去推测老和尚有没有可能做出这么“难看”的事来。
回到“秦可卿之死”上来,我们也不要疑神疑鬼地乱去怀疑了,除非你有铁的证据,证明此处确有“隐笔”,不然的话,按字面的意思顺延故事的发展就行了。我们不要忘了一个根本,《红楼梦》是小说!不是史籍!情节人物的推演不能按照现实的人情世故来进行,况且作者在开篇已经说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年代什么的无可考”之类的话,已经提前为自己铺好了台阶,所以但凡后来的错误和不通之处,这几句话完全可以让自己轻松下台,比如众姊妹弟兄的年龄忽大忽小,名字一会儿大姐巧姐的,柳五儿一会儿死去活来的,那都是“或石头或记录者的失误”,就像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里也写了几处与史实不符的记录一样,一句话,书中人物记忆有误,就推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今世的探秘者还在咬着手指头算笨帐呢。
另外既然是小说虚构,从采用人物原型的取舍上也可以解释得通很多不一致的地方,盖如林妹妹小的时候在自家跟随贾雨村研习私塾,可能是借仿的一个人物原型的样子,而到了贾府之后和姊妹宝玉在大观园玩耍,则可能又是另一个人物原型的底子,也许是作者只顾着描绘儿女情态,忘了年龄上的错节,也只能归咎于写作上的疏忽,何况作者也说了“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弄一部书很繁琐的,可能还没有改完就被流传了出去,像这样的错误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未可知,而且,在传阅抄印的过程中也难保有没有外人的改动造成的错误,都在可能的发生之中。
详见我的《红楼止梦》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146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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