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法院梳理了2004年和2013年的离婚案件,共1262件,发现提出离婚的夫妻中,结婚0-3年为13%,4-9年为33%,10-19年为36%,20年以上为18%,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态势。
虽然法院只抽取了两年的数字作比较,但这个结果很有代表性。哪怕同一对夫妻,在不同的时期,离婚风险也会各自不同。这主要是由婚姻的动与静决定的。
离婚例子里,结婚0-3年和20年以上的夫妇,为什么离婚相对少一些呢?
就拿前者来说,领证没多久就匆匆分手的,相当一部分是基础没打好的人,包括:闪婚、恋爱时间长却关系不紧密,还包括一部分同居结婚的人。前两者容易离不难理解,而同居者之所以容易离,是因为这部分人曾经习惯性把“结婚”当成希望,当他们同居时发现种种不合适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自欺欺人地说:“结婚就好,有孩子就好了。”这样就把问题掩盖过去。但到了真正步入婚姻,他们会发现问题依然解决不了,希望却破灭了。于是,他们再也无法忍受折磨人的亲密关系了。
不过,在自由恋爱盛行、人们越来越重视婚姻质量的今天,打下稳固感情基础的人毕竟很多;同时,遵从传统观点,努力忍耐的人也不少。所以相对之下,0-3年离婚的人就比较少了。
同样,为什么20年以上离婚的夫妇不多呢?近年来的观察表明,这个时期离婚的人往往是长年压抑重大问题,等子女长大再清算的。但这种人不多,一方面是因为两人长年同一屋檐下,往往能摸索出一些相处办法;另一方面是个体本身会成长。20年,很多人的自恋会慢慢修通,也就是说,渐渐看得开了,宽容了,对伴侣的要求也变少了。所以,这个阶段的婚姻会相对稳固一点。
除了这两个时期,剩下的4-19年,婚姻的风险就大一些,因为这段时期的挑战比较多。曾经有研究列出了婚姻的4个高危时期,包括1年、4年、7年、16年,当中3个就落在这个时期。
不过首先要讲清楚的是,4、7、16不是一个具体年份——如果你用“大概”来理解,这会很好。
为什么结婚第4年风险大?这跟生育有关。很多夫妇结婚第1年(或者晚一点)就会生育孩子,到了第4年,孩子进入心理学的俄狄浦斯期(大概3-6岁)。这对于一家三口来说都是动荡年代,关系会产生很多微妙的变化。如果夫妇内心有创伤就很容易被引动。比如孩子亲谁多一些,可能会勾起妒忌,但父母常常不会对自己承认“我妒忌孩子”,于是家庭就会出现看似莫名其妙的不满、争吵,有人会感觉被忽视(为什么你不关注我了?),有人会感觉被排斥(他们娘儿俩最亲,我像个外人被扔在一边,还经常被指责不帮忙)……这时,夫妇相处模式的健康程度会受到很大考验。
7年,也就是俗称的“7年之痒”,则是经历一系列磨合、生育、抚养的探索等风起云涌的事件后,夫妻第一次面对关系中的平淡与隔阂,激情没有了,也不知道如何重燃;架是不再吵了,但恨意也无法消除,这时,人就开始会浑身发痒,蠢蠢欲动。
16年,则和中年危机有关。这时,夫妻双方往往已经踏入四五十岁,有人能够再创辉煌,有人学会接受命运,但也有许多人感觉自己走入瓶颈、恐慌、焦虑的感觉之中,自顾不暇;同时,孩子正经历第二个动荡的年代——青春期,会为父母带来很多冲击。这样内外夹击之下,夫妻的修为再一次受到挑战。
不过,无论是高危期还是平静期,其实都是婚姻自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大家不必过分紧张。只要做好个人成长和关系协调,婚姻会在动荡中走向成熟的。
子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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