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年历史的歌剧《卡门》,6月底将在广州大剧院上演,这是当今世界上演率最高的歌剧之一,也是观众们很熟悉的一部作品。
这部歌剧是根据同名小说《卡门》改编的。故事是讲一个女神式的、性感迷人的吉普赛姑娘卡门,喜欢上谁,就一定要得到。她本来有丈夫,但她爱上了军人唐·何塞,勾引他变成一个土匪。唐·何塞杀了她的丈夫,但卡门还是深爱着他。但后来,当卡门爱上当地的男神、斗牛士埃斯卡米里奥后,马上就断然宣布不再爱唐·何塞了,就算他杀了她,“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结果,唐·何塞就真的把她杀了。
这部作品一直深受欢迎,尤其是卡门的形象,更是让许多人念念不忘。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卡门虽然被奉为“女神”,很多男人围着她转,但她恰恰是一个在人际关系上有很大问题的女人。
在同性中,卡门没有朋友,因为这位小姐很容易激动。别人说她一句,她就用刀在人家脸上画了个血淋淋的十字,很有点“易激惹”的味道;在异性中,她的关系不会持续超过6个月,无法建立稳定的亲密关系,只能永远追求新鲜,最后自己把自己逼向唐·何塞的尖刀——这些营造悲剧的个性,背后隐藏着很多问题。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问题的卡门,140年来还是吸引了无数观众,很多影评家称颂她的自由、解放、敢爱敢恨(尽管我认为成熟的自由解放、敢爱敢恨,至少不会害人害己)——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会得到不同时代的观众喜爱呢?
因为卡门活得像一个“本我”(当然,只是“像”)。有冲动,她就释放;有欲望,她就享受;喜欢哪个男人,她就去勾引;看上什么东西,她就想办法去偷,不惜杀人放火,也不怕丢掉性命,眼中没有规则、法律、伦理道德,只有赤裸裸的欲望——就像没有被文明规范过的生物一样。
这个特点,对于受制于文明的人类是很有吸引力的。卡门,在做着我们不能做的事。
人类群居需要秩序,所以我们建立并完善了文明:比如控制自己的欲望、压抑自己的怒火、尊重别人的财产,等等。我们在文明中得以跟他人和平友好地相处,并获得很多好处。
但与此同时,我们内心被文明禁锢的部分永不甘心,甚至带着愤怒——“凭什么人家骂我,我就不能把他干掉啊?为什么我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啊?我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不能信手拈来啊?”一句话,“为什么我们不能依从本我、按照快乐原则行事?”
当然,人类理性上知道“为什么不可以”,但那个本我依然在寻求共鸣者和表达的途径。于是,看见卡门做着我们不能做的事,我们就笑了、爽了、混身舒服了——看着卡门,就好像拿出了另一个“我”。一个几千年没有彻底舒展过,眼下也无法彻底舒展的本我。既然如此,我们怎不爱卡门呢?
说一部作品能够“真正触及灵魂”,大概也就这么回事吧。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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