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叔本华《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笔记
(2019-11-18 1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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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叔本华《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笔记
一、叔本华的思想根源于康德,但他对康德的思想进行了大胆的改造,尤其是对感性、知性、理性的的认识功能及范围的确定更加明晰:
(一) 感性:康德的感性,可以直观产生表象杂多。时间和空间是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具有接受能力;而叔本华的感性只能产生印象,不能直接直观表象。
显然,叔本华的感性比康德的感性的功能要弱一些,但二者都是对客体的感觉,都为知性提供材料。虽然它们提供给的材料有所不同:康德提供的是表象杂多;叔本华提供的是印象。
(二)知性:康德的知性,通过先验统觉能力形成先天综合判断,从而建构知识对象。十二范畴是知性的先验形式。知性用十二范畴形式来规范感性提供的表象杂多;而叔本华的知性,用因果律形式从果(感觉印象)溯因(客观事物),后在空间上构建客体(还原客观事物)。知性的这种能力即它的直观表象能力。因果关系是知性的先验形式。
显然,叔本华的知性只取用了康德的十二范畴中的因果范畴一种形式,而抛弃了其他形式。叔本华的知性有直观的能力。知性直观借感觉印象构建客体表象。而康德的知性不具直观能力。他用十二范畴通过图型法构建个体经验对象,即个体对象的知识。
(三)理性:康德的理性,一方面他强调只能在经验范围内运用,即经验范围内的逻辑推理。这是理论理性的能力。如果理论理性越过经验踏入超验领域,就会产生先验幻象和二律背反;另一方面他又说,理性在实践领域留有余地(实践理性)。实践理性能运用于超验理念,比如,上帝、自由和灵魂。他说人是自由的、灵魂是存在的、上帝是公平并主持正义的。从而他用实践理性的最高法则道德律令来规范人类的行为,并在上帝的督导下让自由的人成为一个有道德并享有幸福的人。而幻象的理念在经验领域内,虽然没有客观的真理性,却具有主观的必然性,是理性的必然产物,而且它仍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正是由于理念对知识的范导作用,人类追求完美知识体系才成为可能。而叔本华的理性,他强调只适用于经验世界。他说理性只要遵循先验逻辑法则推理,从而就能建立丰富而完善的知识体系,并不需要理念的范导作用。甚至他反对把理性用于超验领域。叔本华说,理性和思维能力的根本本质是抽象能力,或者说是形成概念的能力。因此,正是这些概念在意识中存在,才产生了令人惊异的结果:正因为它们是从表象中来,包含的内容少于表象,所以概念较之表象更易表述。事实上,概念和表象的关系,类似于高级算术公式跟产生这些公式又为这些公式所描述的精神活动之间的关系。它们只将诸多表象中所需要的一部分表象包含其中。这一部分表象是从诸多表象中析出(a.分析出来;b.固体从液体或气体中分离出来)的,即借助于概念,我们就只用思考所有表象中那些为达到每一单个目的所需要的部分和关系,而不是回忆所有表象,硬要把一大堆无关紧要的杂多来回拖动。较宽泛意义上的思维,即精神的整个内在活动,或者必然需要语言或者必然需要想象的画面:如果两者不居其一,精神活动就不能进行。然而就算这两者可以在相互支持中彼此合作,并不能因此同时具有两者。较狭窄意义上的思维,即通过语言而进行的抽象思维,或者是纯粹的逻辑推理。在这种情况下,它严格地保持在自己的范围内,或者不涉足到直观表象的范围而达到对表象的理解,这是为了把经验所提供并由直观所把握的表象跟由清晰反思所产生的抽象思维联系起来,以达到彻底的把握。因此,在思维中,我们探索的或者是一个概念,或者是一个特定的直观所属的法则,或者是证实了某一概念和法则的具体情况。就这一特性而言,思维是一判断力的活动。第一种情况是一种反思,第二种情况是一种归纳活动。判断力是直观和抽象认识之间或者知性和理性之间的中介。
显然,叔本华与康德比较,他缩小了理性的适用范围,强调理性抽象思维的工具作用,从而纠正了康德关于理性在超验领域使用的一些误区。
(四)叔本华认为康德认识论的最大错误之一是将直观与思维混淆起来,这也是造成其理论晦涩、矛盾的根源。“单就直观本身看,他(康德)以为直观是没有悟性的,完全是感性的,所以完全是被动的;而只是由于思维(悟性的范畴)才得把握一个对象,这样他就把思维带入了直观。然后他却又说思维的对象是一个个别的,实在的客体,由此思维[又]损失了它那种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基本特征,所获得的已不是一般概念而是以个别事物为客体。由此他又把直观带入了思维。”这里所指的是康德的感性直观与悟性(知性)十二范畴共同构成经验对象的理论。他认为感性直观本身没有独立的作用,只有与悟性思维一起才能形成经验对象,于是为了使悟性范畴作用于直观,康德才提出了晦涩难解的图式论以作为中介。
(五)叔本华认为,按照这种理论,由经验对象所组成的外在世界就成了既是直观又是思维,既非直观又非思维的莫名其妙的东西。而且这样以来动物要么就具有思维,要么就连外在世界的表象都没有了。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康德的这种理论涵含着人的悟性向自然立法的伟大思想,这本是要解决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问题,但如上所说,它自身蕴含着内在的矛盾。
(六)为了克服康德的这种矛盾,叔本华认为仅仅是直观就足以构成经验对象了,当然,这种直观不是康德那种消极的感性直观。他虽然继承了康德的时间、空间是先天感性形式的理论,但认为仅仅靠感性形式并不足以形成直观,必须要有悟性(知性)的参与才行。他认为悟性只有因果关系这唯一的先天形式,正是在因果关系这一先天形式的作用下,悟性“把已知的(在内感官时间中的)肉体感觉设想为一个结果,这样的结果必然地包含了一个原因,它同时唤起同样现成地存在于它的理智(即大脑)中的外感觉形式空间的协助,以便把这个原因转到体之外。正是由于这样,外部世界才首次产生了”。
(七)可见叔本华对康德的悟性(知性)学说进行了大力改造,只保留了因果关系这一先天形式,而去掉了其余的范畴,更重要的是他取消了悟性的抽象思维的功能,使其成为一种直观的能力。这样一来,叔本华就大大地改变了传统的消极被动的感性直观理论,使直观成为能动的悟性直观,正是这种悟性直观构造出了经验对象,并把因果必然性赋予了自然界。叔本华的悟性直观理论保留了康德的悟性向自然立法的“哥白尼式革命”的成果,同时又避免了他的将直观与思维混淆起来的弊端,确有其独到之处。另外叔本华的这种理论扩大了直观的范围和功能,这为他限制理性抽象思维的作用打下了基础。
(八)由此出发,叔本华把理性定义为“构成概念的功能”,其先天的形式是形式逻辑的原则和规则。它本身是空洞的,只能从直观中获得内容来形成抽象概念,进行抽象思维。这样被康德所混合在一起的直观和思维就被严格地区分开了,直观获得了本源性的地位,理性只是通过抽象概念对直观的摹写和仿制,就象一幅镶嵌画,只能接近而永远达不到其原型的真实。而它的超越直观的使用只会导致谬误和混乱。因此叔本华对康德的超验的理性学说深为不满。我们知道,康德认为理性是认识原理的能力,而所谓原理是指:“如果那被条件所决定的是已知的[或被给予的],那么它的[一切]条件的总和也必须是已知的[或被给予的],随后那不受条件限制的[绝对]也得同时是已知的[或被给予的];唯有这样,条件的总和才是充量具足的。”这样康德就把经验对象的一切条件的总和即全体以及无条件的绝对作为理性的认识的对象。对此叔本华针锋相对地作出了批判,首先,他认为因果关系的链条是无穷无尽的,不能像康德那样把无条件的绝对作为第一因或最终根据;其次,他指出:“充足理由律永远只要求最近一个条件(即最近原因的各种规定)的完整性而决不是要求一个系列的完整。……只是由于任意的抽象,一系列的因和果才被看成是一系列的原因。”因之叔本华认为理性只能以现实的、个别的经验直观作为其对象,决不能以全体、绝对作为对象。
(九)众所周知,以全体、绝对作为理性的认识对象是大陆理性主义的传统,康德与他们不同的是他认为理性除了知性范畴之外没有其它的认识工具,因之理性是不能把握其对象的,只能成先验幻相和二律背反。这样,传统的形而上学就被康德视为误用理性的独断论。另一方面康德认为作为先验幻相的理念虽然没有客观的真理性,却具有主观的必然性,是理性的必然产物,而且它仍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正是在理念的综合范导之下,散乱的知性知识才得以一步步提升,达到最高的统一性。
(十)叔本华实际上对康德的理性不能认识本体的观点很欣赏,认为这是对传统的理性主义独断论的致命一击,但他认为康德对理性的作用限制得还不够。后来的德国古典哲学家们正是借着理性是认识绝对的这一定义,发展出了把一切都笼罩在抽象概念的阴影之下的体系,重新复活了理性主义独断论。为了防止这种理性主义的僭越,叔本华把理性的领域严格限制在经验直观的范围之内,禁止任何超验的运用。他认为只要理性遵循充足理由律,自然就会一步步地达到系统的知识,根本无需康德所说的理念的范导作用。由上可知叔本华的理性学说是一种抬高直观、贬抑理性的工具主义理性观,这种理性学说为他的直觉把握本体的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叔本华的工具主义理性观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它已基本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的普遍共识,只是不同的哲学流派对此的态度迥然不同。科学主义认为,既然理性只是整理经验直观的工具,那么传统形而上学所讨论的就都是些无意义的问题,应被束之高阁,不予讨论。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所提出的“经验证实原则”就是一个典型,它规定:知识必须依据经验,任何命题只有表述经验内容,能被经验证实或证伪,才有意义,否则就毫无意义。这样在科学主义看来,哲学所研究的就不是形而上学问题,而是科学问题,研究如何使科学进一步准确化、完善化。
(十二)人本主义虽然也接受了工具主义的理性观,但他们极力反对科学主义抛弃形而上学的作法,认为正是由于科学主义放弃了对本体和价值的追求,使得人沦为科学的工具,导致了人的异化、造成了欧洲文化的危机。对此尼采在《朝霞》中悲叹道:“我行走在人们中间,如同行走在人类的碎片和断残的肢体中一样,……但是却没有人!”为了克服科学主义所造成的人性的扭曲和精神的堕落,人本主义强烈要求恢复形而上学,他们认为,既然理性抽象思维只是整理经验的工具,不足以完成这一任务,那么就要寻求更高的方法来重筑形而上学,赋予人性以价值和意义。实际上人本主义走的正是叔本华的道路,或者说叔本华是西方现代人本主义的始作俑者。他用超越理性的直觉主义批判了康德的物自体不可知论,力图以之揭开本体之谜,为苦难的人们指出一条解脱之道。
二、叔本华把思维领域或认识领域的客体对象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并对每一类客体的根据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强调其必然性:
分类 |
客体 |
必然性 |
根或法则 |
能力 |
生成的 |
经验表象 |
物理必然性 |
因果律 |
知性 |
认识的 |
概念 |
逻辑必然性 |
逻辑真理、经验真理、先验真理、超逻辑真理 |
理性 |
存在的 |
时间、空间 |
数学必然性 |
算数和几何证明 |
感性 |
行为的 |
意志 |
道德必然性 |
动机律 |
内感官 |
两个结论:
(一)充足根据律这个概念代表的是截然不同的四种关系。这四种全然不同的关系的每一种都将一个先天给予的特殊法则作为基础(充足根据律是先天综合律)。根据统一律,我们只能假定根据分解律所发现的四种法则,由于它们都在一个术语中被表述出来,因此这四个法则必然源自于我们认识能力中同一个原初的特性,并以此作为它们共同的根。因此,我们只能将这个根看着是我们意识的客体的彻底的依赖性、相对性、不定性和有限性。而意识本身则限制在感性、知性、理性、主体和客体,或把它们说成是世界有限性的最内在的起源:
1.
2.
3.
即,第一句话: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是理智中的四种法则,所以它们是先天的规律;第二句话:这先天的四种规律必须也只能用于现象界或经验世界才能展现它们的能力,禁止超验运用。
(二)我们认识能力的四个法则,以充足根据律为其共同表述,由于它们的共同特点以及由于所有相对于主体来说都在它们之间进行划分这样一个事实,表明这四个法则本身是由我们认识能力中同一个初始的本性和内在的特质所决定的,而我们的这种认识能力自身则表现为感性、知性和理性。因此,假如认为还有第五种客体,那么就同样要假定充足根据律是以一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这类客体中的。虽然如此,我们仍无资格谈论一个绝对的根据,一般的根据。既然我们只有四类明确划分的客体,那么每一个根据也只能属于这四个中的某一个,此外不可能还有其他的客体,理性本身无论如何也只能位居其中。因为一旦我们使用一个根据,就事先假定了这四种客体以及我们的表象能力(即整个世界),而且肯定我们把自己限定在这些范围内,从不超越它们。
即,第一句话:只有四类明确划分的客体,那么每一个根据也只能属于这四个中的某一个,此外不可能还有其他的客体;第二句话:除四种根据外,没有一个绝对的根据,一般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