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全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保定市卫生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字工作法”。
1、受理一个厅:凡涉及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个体诊所、个人注册登记、年检验照等对外事项,集中到指定的市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受)理。
2、窗口一站式:按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划分相应的受理范围,明确提示,对申请人提出的事项,由卫生窗口全程负责受理、咨询、告知、审查、发照等事宜。
3、示范一文本: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要求,需要申请人依照规范标准或格式填写相应事项、内容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放置或张贴在行政服务大厅醒目位置,供申请人填写时参考。
4、告知一口清: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要求,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事项及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员应一次性书面列明告知申请人,如仍有疑问的,应予以详细解答清楚,避免申请人往返奔波。
5、一审一核制:凡涉及企事业、个体诊所、个人注册登记、年检验照等对外事项,除简易事项外实行由审查员受理、审查,核准员核准的审核制度。
6、投诉一拨灵:市卫生局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和纠风专线电话,设立短信平台,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受理社会公众来人、来电、来函等举报与申诉,做到当即受理、及时处理。
7、预警一平台:凡涉及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反映医疗、公共、餐饮举报投诉信息、食品质量监测情况、食品违法案件、媒体曝光的行业有关信息等,全部进入保定卫生警防范平台中加以汇总、分析和预警发布,并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8、审批一章制:市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统一使用“保定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
9、负责一长制:授权一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全权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其他分管领导不再参与。
10、服务一条龙:涉及省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负责领办、帮办;涉及联合审批项目,主动与联办单位沟通协调,全程服务。
11、一月一讲评:每月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根据相关制度和措施进行对照讲评,通过《行风工作简报》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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