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需要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建筑企业应通过提前做好项目风险调查等措施防范风险

2022-04-11 15:55:44
标签: 陈军杰律师 保证金 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风险摘要】

建筑企业面对的是极其激烈的行业竞争现实,在项目承接阶段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接受很多苛刻条件,比如交纳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等。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多数建筑企业“承包难、难承包,到处找活干”的心理特点,虚构一个利润可观的工程项目,收取各种类型的保证金,导致很多建筑企业受骗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建筑企业在面对需要交纳保证金的项目时,务必通过提前做好项目风险调查等措施防范风险。

【典型案例】

李某以某工程项目为名,先后成立华某农牧、中某农牧、武某农牧、中某某农牧四家公司,并与几十家建筑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收取建筑企业工程保证金。建筑企业交纳保证金并开工建设后,李某拒付工程款,也不退保证金。截止建筑企业报案时,李某共收取三十七家建筑企业的保证金高达433万元,欠付总工程款达五千余万元。

【应对方案】

建筑企业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察看,查看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公布的建设项目信息,与建设单位直接接洽(尤其应与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沟通),查看政府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等;必要时应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核实项目情况;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等网站对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涉诉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做好风险评估判断;

3、如果经过前期调查核实,认为项目可靠性很大且确实有意愿承揽的,建筑企业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提供银行保函”作为担保方式,而非保证金;如建设单位坚持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则应直接支付至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切不可支付至非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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