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康芝药业(300086)澄清公告
(2011-02-14 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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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传闻情况: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题目为“尼美舒利席卷各地康芝药业主业或遭遇危机”的文章对公司主业及公司产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有如此的报道:
“涉及病例20 余人,其中就有儿童因为服用康芝药业主导产品瑞芝清,一例发生多脏器功能损伤,一例引起严重肝损害而死亡”,
“瑞芝清已致多起严重不良反应”,“康芝药业主业堪忧”等内容。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澄清如下:
该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如文中提及的严重肝损害、死亡病例等内容,均与瑞芝清无直接关系。我司产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生产和销售的处方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20137。公司严格按照GMP 要求生产,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内外文献及大量事实证明尼美舒利是安全的药物。根据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近十年来在我国没有尼美舒利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我司产品瑞芝清上市九年来,从未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
公司专注于儿童健康事业,一贯坚持做百姓放心药、安全药的经营理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不断提升,公司仍将努力推动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市场销量的持续增长。
三、公司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对于报道中严重失实的言论,本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及公司网站为本公司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停、复牌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1年2 月14 日上午停牌,下午13:00复牌。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