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下午好!作为家长代表,今天能有幸参加倍感荣幸也倍感激动,因为此举将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与环境。
前几天我细看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有意识地与个别家长以及QQ群里的部分家长闲聊,也上网查询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先将汇集的有关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与专家作一汇报:
1、第二十九条
仅仅规定“禁止在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还不够,还应该加强文化稽查力度。
网吧可以说就像毒瘤一样残害、浸蚀着下一代,这是作为家长心头的一大之痛,也是众多家长意见最集中最看重的一点。说的是未成年人不仅网吧,而实际上,网吧中的网民80%以上是学生。成年人一般情况都会在家中上网。即使有,也大都是在外出差临时所需或者是在外打工的一部分游民。在座的各位在上下班或在外出差途中,均可以看见陆陆续续出入网吧的孩子,尤其是上下学路上、周末,很多网吧可以说是人满为患,空气混浊、光线暗淡、环境恶劣等,可想而知。作为家长我们心中是又气又恨又怨,气的是孩子们的自制性太差,恨的是网吧老板用花季少年赚取黑心钱,怨的是相关机构部门对此督查力度不够,不作为。作为家长,我想我们的教育部门是否出面跟相关部门协调协同治理网吧,而不仅是让我们家长只看到文件上的指令。
2、第五十二条末
“学校应当按照要求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为学生提供预防疾病、卫生知识和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如果仅仅止于咨询而不疏导,等于医生解开病人的伤口不作处理一样。所以个人认为应该加上“……和心理咨询与疏导服务。”
3、第五章
教育教学后中,对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都提到,我觉得还应该增加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
9月14日上午,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小学教师专业试行标准,其中在“基本内容”---“专业
理念与师德 ”----“小学生发展知识”里面的中 “23.了解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
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孩子性成熟得以提前。一般情况下,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就处于性发育年龄。因此在小学开设性教育课,是完全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如果说学校不开设这门课程,拿什么去要求与考核教师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可以说惠及孩子的一生。何况学校本身就是学生群体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4、第五十三条:
这一条,可以说家长们是举双手欢迎。但更多有很多担忧———能否落到实处?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9月14日上午,教育部也正式公布幼儿园、小学、中学三大教师专业标准,其中均明确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
“安全第一”、“安全是学校重中之重”早已经成了全国各个校长、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领导的首要大任。大会小会都会提到、讲到安全,听到在“评优定等”上都以出现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的铿锵之音。从上到下,似乎都有意识地、很默契地限制学生的春游、秋游、参观等课外活动,或者把校外实践活动转变为校内模拟实践活动,甚至干脆取消。回忆我们的童年,反观现在的孩子,再也看不见爬树、捉泥鳅、打陀螺、捉迷藏、野炊等精彩、心动的游戏与活动。我们那一代的孩子“很野”---特会玩,在玩中尽兴,在玩中长智;而现在的孩子已经不会玩了,丧失了玩的兴趣与性情。我们在坐的每一位也都有孩子,也都在做家长,也都是从那个年代走出来的。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学校的教育者确实应该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因为安全确实让人伤不起。但不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剥夺孩子们的玩心、童心。前段时间,网上对于厦大将开设爬树课是有人说好也有人说歹,可以说是一片哗然。我个人以为,当然这也只代表我个人的观点:这一举措不仅仅是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的一大突破,也不单是对学生一种生存技能、适应力与意志力的训练,而是对学生进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的唤醒,更是学校教育者一种自我反思后的觉醒!作为家长,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希望在6年、9年、12年、16年后,还给我们的孩子不是会仅仅考试的机器,而是要能够快速地适应与融入社会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或者说部分家长的观点,若有不妥,请各位领导与专家海涵。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与专家在本次的调研中能想到考虑到我们家长这一角色的代表!相信,有你们的认真负责,躬身而行,我们省的教育前景会越来越好,我们孩子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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