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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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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前几天提出的问题: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婚姻究竟是什么呢?

(2012-01-20 22:08:24)
标签:

婚姻

伦理

契约

社会转型成本

婚前协议

忠实

买房

传统

社会关系

支持人群

在前些天的博文里,本人提出了婚姻“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了社会转型成本的一个极其集中的承载点”这一观点,并对此进行了论证。然则,如果某些读者以为这是要否定婚姻及其重要性,那是完全误读了笔者的出发点。事实上在笔者看来,婚姻而且是稳定的婚姻对于中国的“70后”、“80后”、“90后”们,尤其是对已经成为“70后”、“80后”、“90后”绝对主体的独生子女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关系到他/她们这一生的幸福指数与生活质量

 

道理很简单:这代人在中国的人口结构上很可能是“倒三角”与“正三角”结合的蜂腰部,同时还处于中国城市人口的主要支持人群由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向同学朋友等社会关系转化的关键历史时期。到了二十年以后,当这一代人成为中国社会主导力量的时候,每逢春节走亲串友即便不成为历史,也很难想象会如同现在这样气氛浓重:堂兄弟与亲兄弟,表姐妹与亲姐妹,终究还是差得远,更何况很多是从小成长生活在不同的地方走过了不同的经历,相互之间的共同语言远没有与在学校职场结识的同窗同事们来得多。届时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或者说“社会的细胞”,将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从家庭向个人的转化:无论读书上学还是职场打拼,要么宅在家里上网聊天或是出门在外游山玩水,乃至组织团购结伙跳槽一起炒股一起买房,更上层台阶就是一起开办公司一起分享股权乃至一起拥有类似的政治经济观点立场等等等等,在你身边的人,几乎都是与你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原本陌生的通过各类社会活动结识的社会关系。这,对于中国这么一个向来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血缘为主要依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从根基上撼动数千年传统的变革。

 

在一个剧烈变动的社会里,人很容易缺乏安全感。缺乏安全感,就会自然而然地希望获得稳定的支持人群。然而,以上所说的这些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具有很强的临时性或者说松散性。用契约的角度来看,表现为这些基本都是为时不超过几年的契约:你与公司的合约一般就是两三年,你与同学一起上学一般就是三四年,你与生意合伙人共事的时间要看情况但能做到几十年持续合作的“亲密战友”应该并不多,至于结伴出去旅游在MSN或QQ上聊天在电视机前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足球等等等等就更是基本上属于随时建立随时散伙的临时性安排,甚至到了挥手告别之时仍然记不清对方的名字(如果问过的话)..... 说到底,在一个以个人为基本单位而且是以独生子女身份的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里,婚姻几乎是唯一的一份有可能长期有效的社会契约,而且如果你运气足够的好,这份契约可以陪伴你的这一生。 

 

除非你有确切的把握,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在一个到处都是陌生人的社会里进退自如,可以适应那种透入骨髓的孤独而恬然自安,那么或许应该说你已经修炼到了不需要任何长期社会关系不需要稳定支持人群的至高境界,可以身处闹市而心如止水,居于高山而赏花悦目了。然而估计这种境界对于绝大部分的“70后”、“80后”、“90后”都是一种奢求,更不用说大凡食人间烟火之辈,都会有许多非常实际而正常的需求与欲望。人终究是需要在人群当中生活的。

 

由此我们可以说,对于我们这辈同龄人的绝大多数,婚姻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所要签订的最重要的一份契约。

 

以社会契约责任的方式来看待婚姻,很可能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对婚姻正确的定位,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婚姻能够稳定而且幸福所必须要做的一种调整。

 

而以社会契约责任的方式来看待婚姻,最具体的落实方式就是:签一份婚前协议

 

你觉得接受得了吗?

 

其实,即便是在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之下,广义的“婚前协议”也并非天方夜谭一般的东西。在我们的父母一辈里,不也有不少写了“保证书”,搞了“家庭守则”的吗?这些东西不也是一种“婚前协议”吗?而在当前的社会里,围绕所谓“财产公证”围绕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写谁的名字,出了那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难道不也是一种类似“婚前协议”的变相安排吗?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开诚布公地说:这是一份长达一辈子的社会契约,比任何一份工作或生意的合约更重要,让我们用婚前协议的形式把这份契约落到明处呢?

 

好吧,我承认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这种做法未免太过头了一些。其实,我也并不是在坚持只有拟定那么一纸文书并且签字画押才是正确的做法,而是觉得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男一女谈婚论嫁的时候可以换一种角度来看待结婚这件事情。

 

那就是:把婚姻看做一项社会契约责任,而且是一份一辈子的契约

 

作为社会契约责任的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但并不完全等同于感情。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仅仅只有爱情的婚姻也是不稳固的。从爱情到婚姻,有许多东西要进行调整,而最重要的转变就是契约责任的明确产生。

 

作为社会契约责任的婚姻并不完全与传统的伦理观念相对立,但也并不完全接受传统的伦理观念。在这个经历了深刻变革的社会,我们不应再无条件地接受到了XX岁就一定要结婚的“规则”,而是应该认真地问一问自己有没有为婚姻生活做好应有的准备。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似乎也没必要用处处反传统的“逆反”来标榜所谓的时尚潮流。我们没有无条件接受传统的义务,却有选择性接受传统的权利,至于接受什么拒绝什么大可因人而异。

 

所以说作为社会契约责任的婚姻包括什么,又不包括什么,取决于两个当事人愿意让这份契约包括什么而不包括什么。这份契约是落在纸面上的,说在口头上的,还是放在心里头的,同样,也是取决于两个当事人愿意让这份契约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契约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形式,而契约的内容可以千差万别。你如果认为夫妻应该忠实于对方,那就应该在你与你的那一位的契约内容之中。抑或你觉得所谓的open relationship也可接受,那就要看你的那一位是否愿意接受这个内容的契约了。至于婚姻是不是意味着一定要买大房子置小汽车,是意味着要抓紧时间养出下一代还是先尽情享受二人世界,是......还是......,社会契约责任的方式提供了充足的灵活性,同时也提出了郑重的严肃性:如果你不具备守约的能力,就请从一开始就不要签约;既然你选择了承担契约责任,就请务必记住这是一份长达一辈子的人生基本契约

 

说了这么大半天,你可能会问,笔者本人对这份社会契约应该包括什么,又不应该包括什么是如何看待的呢?至少,有两点是肯定的:婚姻理所当然应该意味着必须相互忠实,却绝对不应意味着给房地产开发商增添“刚需”的“义务”。

 

But of course that's just me :-)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婚姻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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