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9-04-05 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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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各县市资格教师体育 |
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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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教人〔200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09年度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09年全市教师资格受理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4月13日—17日。
二、受理权限与报名地点 各县市区申请人按照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以及申请资格种类到相应部门报名,其中: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分别到相应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三、报名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人[2001]29号)执行,各县市区要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认定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通过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环节进行公开,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阜阳教育信息网查询。
2、各县市区教育局具办人员要继续学习并熟练掌握2008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相关知识及操作程序,认真做好认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认定工作要求操作流程,妥善做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工作质量,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降低证书打印的损耗率。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