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下午好,我是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从事十几年的律师,我亲眼目睹了著作权,法制建设缓慢的进程,也切身感受了著作权维权之路的艰辛和无奈,今天很容幸能在这里见到那么多的媒体朋友,和著作权关系最密切的这些朋友们。我们大家共聚一堂,是为了推动我们著作权事业,尤其是维权事业的共同发展,这个聚会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于咱们社会,这都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对王发财策划的活动表示敬意,今天我谈三个内容,第一个是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权能和内容,如果对这个问题了解不是很清楚的话,那么大家维权的积极性和重要性,认识自然就不足了。从传统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著作权,主要是围绕了作品的发表,以及跟着发表相关的报酬,这些权利。也就是对于很多的撰稿人而言,那么这个著作权,就等于稿费这个概念。实际上因为大家有这样的想法,侵权对于很多人来讲,无非就是一个稿费的问题,稿费的问题那就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个钱不多。那么大家维权的积极性,和认为这个维权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实际上这个理解是很狭隘的。在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里,著作权一共包含了17项权能,那在17项权能里,它所包含的含义,就远远包含稿费的这个概念。
稿费在著作权的利益当中所占的比重,它是一个比较小的份额。除了我们大家熟悉的著作权里头,署名权,发表权,还有发行权,这几项权利之外,还有很多的延伸权,比如说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它有展览权,还有一些作品它以无限方式传播的时候,有广播权,还有作品以网络方式传播的信息,传播权,还有这个作品以其他的语言,刚才侯总也讲了,以各种各样的语言广泛流传的翻译权,还有很多权能,比如这个变成了剧本,这有个改编权。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手段的进步,传播手段的多元化,他这个著作权,所代表的含义,他的权能也在不断的扩大,著作权的价值,就是相对于咱们著作意义上的稿费来讲,那就远远超过了这个稿费的范畴了。
以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现在有一部电视剧就《蜗居》来分析,这部电视剧据统计它的经济价值应该在两亿以上,那么在这个两亿多元的经济价值中,它的稿费所占的比例,毫无疑问额度是非常少的,其他的各种各样的延伸权利,剧本的改编权,电影电视的设置权,翻译权等等,这些权能在著作权里占的比重要大的多,所以我们通过这个作品不难理解,著作权它的价值和为什么要维权,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著作权它已经不是咱们传统意义上的稿费。如果一部好的作品,它的价值远远超过稿费,所以我们做这个维权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是有意义的。

第二个问题我谈一下著作权人作者和这个著作权使用者,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的问题。今天的会议很有意思,请的人一部分是撰稿人,有最初的供应商,还有一部分是著作权的使用单位,那么这两个群体严格来讲,它是一个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的,本身它的利益又不完全相同,甚至有的时候利益是有冲突,有矛盾的这两个群体。所以我们要把两者怎么样能够很好的共生,能够达到共赢,那么探讨这个问题就显得很必要了。作为作者,撰稿人肯定是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价值,能够最大限度地被社会认可,包括稿费各方面的待遇能够尽可能的多得。都希望我们每次收大的汇款单后面能多一个零,这样才不稿费我们辛勤的劳动。但是作为出版单位,他有它的想法,因为出版单位它也是有很多的职工,要养着很多的人,同时还要承担很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陈老师刚才也讲了,很多的钱不是给自己挣的,是给国家挣的,给其他的人挣的。这里头他也要考虑自己的问题,你也要把问题降低了。
在著作权发展的历史,从开始到现在,这个矛盾它一直都是存在的,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存在下去,我们现在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的把这个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使用单位,这两个利益能够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合理,达到一个平衡点,那么如果能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使用单位,这种长期的友好的合作关系才能够延续,我不久前有一个案子,跟大家讲,有一个人,在现在讲也是比较当红的歌手,他找的我,他想要跟那个公司解除合同,为什么呢?因为他到现在为止,他一共发行了五张个人专辑,每张发行都是在百万张以上,应该说他取得的经济效益不错,但是他个人从唱片大卖的这个过程中,他所得是非常非常有限的,为什么呢?因为他跟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就是他的著作权是归唱片公司所有,然后他的所得是从卖唱片利润里头提10%,给他,作为他的报酬,那么大家就可想而知了,他去单位查帐的时候,每张唱片卖下来,要么就是很少,要么就是亏损,所以他唱了那么多年,卖了好几百万张唱片,最后所得是非常少。
那么从这一点就提醒我们,作为著作权人,要重视自己的权利,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够那么草率,就把自己的一切所有都献出去了。到最后谁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没有人。作为单位来讲,也是建议单位在这个跟著作权人合作的过程当中,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合理,你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咱们说的就是难听点不要杀鸡取卵,不要看到眼前的一点小利益,看到当前的利益,他一直是对你的签约歌手,长期的利润就保住了,达到一个平衡点很重要,这是我讲的第二点。

第三是谈一下,现在著作权维权的现状,和以后的发展趋势。刚才我们也提了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使用单位,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其实如果从著作权整个这体来看,我认为这两者之间的共同利益,远远大于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无非是稿费你多一点,我少一点,这个问题,比例的问题。共同利益这一块,你如果把著作权这个市场培育好的话,把著作权使用费能够长期不断提高,那么无论是作为著作权的个人,还是著作人使用单位,这个都是长期向上的收益,这个收益是我们看中的收益。目前的社会上,现在著作权维权的现状,也不是很乐观,著作权侵权的现象还是屡有发生,还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还是普遍的存在。我相信在座的大家都有这个体会,就是你的文章肯定在什么地方,都会有过被侵权的经历。这是现状,没有办法,现在目前就是这个现状,那怎么办?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尽我们的所能去改变,去慢慢的一点一点去改变它。
我们已经知道,包括媒体也有很多报告,很多作者已经在采这个行动了,但是我们更多的人还是处在这个观望中,抱怨中,他们一方面大部分的人,一方面非常痛恨,也很痛恨这个侵权,这个盗版这个行为。认为他们,他们的所得,他侵权所的,往往超过我们的劳动所得,而且它不是一个量级,一方面他痛恨,另外一方面他很担心,他担心害怕维权很麻烦,担心这个维权的成本很高,担心自己又没有能力去维权,当你维完权以后,能不能执行,这个担心太多。我觉得现在的人还都是说的多,做的少,那么有了这些担心,你要是那么多的自信,你什么都不做,你只是处在这个事情当中,那么这件事情,我们永远是受害者,所以这么一来,结局是必然的,侵权是没有责任,那好,那我就更加大胆去侵权。
我们现在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建议大家,因为本身维权,现在来讲维权有难度,但是很多情况之下,并没有大家想象的困难,只要大家你多一点决心,多一点信心,很多时候维权,它是能够让你看到你维权采取行动以后有好的效果。那么从著作权个人来讲,其实维权很简单,你就找一个比较专业的知识产权事务所,你就跟他长期合作,你所做的就是签一个著作权的协议书,我们现在都讲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第一维权不是你自己的专业事,第二你自己做,会影响你的精力,会影响你的创作,如果让专业人去做可能会比你费心费力去做要好的多。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这么想,能够这么做,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它就不可能使那些侵权者肆无忌惮地恶劣。关键是行动,我们不能老抱怨,要有行动,你只要做起来了,社会它就会慢慢慢慢推动,如果不做,我们将永远是受害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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