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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撰稿人大会文字实录之三:孙景伟

(2010-06-30 20:58:56)
标签:

杂谈

第三届撰稿人大会文字实录之三:孙景伟

    主持人:陈老师是我们大会的老朋友了,每次来的发言都很精彩,希望在座的撰稿人朋友也能多多支持他。

本环节最后一个发言的是盈科律师所版权部主任孙景伟律师,孙律师在文字著作权领域有着非常专业的研究,他也是著名的棉棉起诉谷歌一案的代理律师,我们请有孙律师。

 第三届撰稿人大会文字实录之三:孙景伟

    孙景伟:大家好,今天很高兴在这儿跟大家一流来交流,为什么呢?大家在座的都是撰稿人,是有文化的人,要独立思考,要对社会,对我们的社会,对我们的国家有思考。更是对我们的法制环境,社会形势,有自己独立理解和判断。在座的都是有智慧的人一定会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即用我们的力量来努力推进社会的进步,刚才提到了谷歌案,这是代表了我们著作权保护的一个现状,当我发现谷歌这样一个侵权行为之后,我曾经跟一些作家沟通过,有些作家不积极,有的作家积极面对,他的权益在一定范围内会得到维护。现在社会逐步向法治社会方向发展,我们通过我们的渠道向人大建议,把这个侵权的赔偿额度适当提高。下面简单说几个著作权中的常见问题:

     一、著作权归属问题。很多撰稿人,图书公司,他不是很了解这些问题,图书的归属问题,一本书出来之后,法律规定它出来之后,就有著作权,尤其是一首歌,你一旦在网上公布了,或者发给别人了,你怎么证明这个是你做的,如果发表没问题,署名是你的,但是在网上发了,怎么证明你的?很标准的就是做公正,每一篇可能是两三百块钱吧,如果你感觉你的作品是一个成品,也可以去申请,很简单的办法可以在网上做一个时间戳,它是一个独立的网站,证明你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了这个作品。更简单的方式,在你通过信箱,发一个邮件。这是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相信很多作者都会遇到的,拖欠稿费的问题,前一段时间,我合作跟别人做了一个项目,就是现代青年拖欠稿费维权的一个问题。我们一共召集了四名作者,这四名作者给我一个授权,我给《现代青年》发了一个函,他们第二天就打来电话跟我解决。

    二、出版合同问题。图书出版行业正在建立规则,图书公司与作者签合同时,合同有些不规范,可是这对于作者来说,他没有一个叫做延迟支付的责任,比如说晚了支付,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那你依法享有债权,那在法院判决之后才有利息,法院不判决都没有利息。这是在图书合同里面,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对于盗版的追究,追究的权利人是谁?侯总知道,你跟作者在签,当出现盗版的时候,是作者去维权,还是我们的图书公司去追求,当没有约定的时候,谁去?这个其实是有点复杂的,如果说这个作者,你把电子版授权给了图书公司,那图书公司有权利对互联网的侵权行为进行一个追究。作者有17项子权利,你如果没有授权,你可以授权,也可以转让。盛大提出一个观点,文学是一切娱乐的起点,我相信这样一句话,为什么?一个作品出来之后,一个小说产品了,小说的人物形象,人物形象中的相关的问题,包括影视剧本的改编,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的去研究。我建议大家把著作权法的17项权利认真地研究一下,在跟图书公司去谈的时候,认真去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文章转载问题。作品发表之后,很多的时候,被其他的报刊就给转载了。这个合法还是不合法呢?在2001年,也就是说在二十世纪,这是合法,当时的著作权法规定了,报社期刊可以转载,但是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那个时候可以转载。但是之后,在二十一世纪,著作权法修改后就不能随意转载了。我想说北京广播电视报,也在征集大家的一个授权,对他的维权,我相信在律师的介入,大家联合起,这就是一个力量。我相信我们国家的司法是越来越好转。你想想现在的出版社都在改制,我们的报刊也在慢慢的转型,我们的党所管辖的范围,他能管的也越来越少,我们慢慢的转变成一个公民社会,这是一个大势所趋,我相信这样的一个有民主法制,有规则的社会,谢谢大家。

第三届撰稿人大会文字实录之三:孙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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