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走遍中国----新疆--克拉玛依--小哥小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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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中国克拉玛依走亲戚往事《圣经》 |


大伯母家客厅的近一半面积,是一张有枱、有座、有铺的榻榻米,我晚上就睡在那了。这张榻榻米是小堂哥设计并监工给做的,而他这么做的原因,是早些年所服务的企业跟日本人打官司,他做为提供技术支持的一方到日本去多了,觉得人家这个好就引荐了回来。照他说,至少可以少买很多家具。而且因为最终官司完胜,他就总觉得自己为克拉玛依做出了双重贡献。
小哥是个人物……年轻的时候,在石油系统做技术管理,因为工作需要,到过一堆工业技术发达的国家去学习交流。中年后,下海组了一家公司。之后把公司业务交给人打理,自己则拿赚来的钱,开始搞起了一项重型机械的发明。这么一干就是整个的后半辈子……
为搞这项发明,小哥可想而知地押上了所有:数百万的积蓄和收入、多年如一日的超长时间工作、以及健康,婚姻,陪伴孩子成长,等等等等。(所幸前些年发明已然成功,并得到了国家的认可。日后若能普遍应用开,保守估计,光节能一项每年就能为国家节省数十亿开支)

小哥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总该是无怨无悔的,可生活的一塌糊涂也总得要面对。他自己有没有所谓不知道,但身边的大家看不下去,于是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他安排相亲。可离了婚的人对再婚大都有些恐惧,再加之小哥的事又多,所以,在前期的很长一段时间相亲并不顺利。直到后来小嫂的出现,小哥就才迎来了第二春。而且是非常戏剧化的第二春……
媒人最初跟他是这么说的:那姐们儿四十好几了,却还从没嫁过人,为什么呢?因为她父母双双病的生活不能自理,而哥哥、姐姐又都已经成家了,所以照顾父母的责任就只得她来承担……她也就真的承担起来了,而且一直到把父母双双送走。可这一来也就把自己给耽误了。
小哥开始有些不以为然,说:照顾父母也不耽误找对象啊,顶多可能就是有些不好找而已,可你这个岁数了都还没有过一个男朋友,那就肯定是自己人有问题,不是生理上就是心理上……这样的人很难搞,还是算了吧。
可那个媒人不知道什么情况,反正就是觉得他俩合适,于是就今天来说、明天来说、后天还来说……人也都是有好奇心的,快被媒人夸成一朵花了的人到底长什么样,那就见见呗。于是两个人终于就见了面,——人家很正常,从从容容,待人接物也极大方得体。那就一起吃个饭呗,期间大家闲聊:你做什么工作的呀?你之前做什么工作的呀?你之前的之前做什么工作的呀?你之前的之前的之前做什么工作的呀……这么聊着聊着就聊出事来了。

——说是二十多年前,大家都还年轻时,当时的小哥要经常陪领导到乌鲁木齐去出差。他们石油系统有自己内部的招待所,可那种招待所的房间是凭级别入住的,跟有没有钱没关系,你级别不够,即使房间空着也不会给你住。
有一次,小哥他们在路上耽搁了,去到招待所已是傍晚。合适的房间已经没有了,但打听到高级别的房间却还空着。于是小哥就让领导在车里呆着,自己则到前台去磨当天值班的小姑娘。可小姑娘终是做不了主,小哥就央人家去找个能做主的来,然后就来了个年纪跟小姑娘差不多大的小组长之类的小领导。小领导却干练,只看了一下住房记录,又看了一眼时间,就对前台的小姑娘说:这个时间应该不会再有人来了,给他们开了吧。
小领导的通情达理让小哥倍感欣慰,于是一激动,就去从他们的车上给卸了一件听装啤酒,硬塞给了人家。(那个年头的一件听装啤酒,几乎是一个普通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他们‘石油鬼子’的福利好,原则上好像是说,因为一线工人干的是体力活,所以下班后可以免费喝。因此照传统,二、三……八线的大家也就都有了)
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小哥他们又出差,且又碰到了与上次同样的问题。于是小哥就胸有成竹地对前台说:去把你们那个某某某叫来。前台却回他说:不好意思,那个某某某两个多月前已经调回克拉玛依总部了。——一件啤酒搭起的桥梁还没投入使用就塌了,可见是亏得厉害。——却不曾想,二十多年后,居然增值到了这个地步……当年的小领导当然就成了如今的新嫂子。
世间事也真是说不清,克拉玛依是一座小城,而这两个人住的又并不远;而且嫂子孝顺父母的事迹,以及小哥押上所有独立搞发明的事迹,满城皆知。他们彼此也都听说过对方。可这么许多年来,这两个人却从来没有遇见过。
所以,之后他们结婚的那天,小嫂子人还淡定,却是她那一班闺蜜哭的稀里哗啦……于是,就想起来《圣经》里的一段话: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也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清获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舞蹈有时;抛石有时、堆石有时。怀抱有时、释怀也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守有时,舍有时;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战有时,和也有时。——《圣经
· 旧约 · 传道书3:1-8》

之后有一次和小哥聊天,他说:你现在的腔调跟当年那个余纯顺一模一样……那年我到油田上去检查工作,见一些工人们没干活,都正围着一个人在聊天。问人怎么回事?有人告诉说,那人就是余纯顺,路过来讨水,跟大家讲起他的传奇……于是我就也过去聊了几句。可之后没多久,就听说他在罗布泊遇难了。
——那同时间,外甥女的学校有请余纯顺去给做演讲,她们还都请他给签过名。
特别同意余纯顺对所谓‘征服自然’的说法,表达的反感。自然从来就在那里,没招谁没惹谁,其存在的形式一定有它的道理,人顺势而为也尽可得益处,取度合宜更可以使源源不断。那为什么还想要征服呢?苍蝇即使落在人的头顶,它也仍然只是只苍蝇,何况还因此担起了巨大的风险。敬畏自然,和谐共处,这该是正路。
特别不明白,余纯顺为什么会那么在意别人的认可?他走了那么多路,应该早已经很清楚了自己是谁、以及自己想要什么。目标清晰,那就按部就班去做好了,这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在那样的情形下,应该是越没有人打扰感觉越好才对的。

《圣经》:
(所罗门的箴言):纷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
也可译为:纷争掀起,如同缺口的流水,因此,争端应在未爆发前就被制止。
流水冲开缺口之后就会汹涌成灾,危害难以估量。纷争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加剧矛盾,使问题愈发不可收拾;纷争是人被血气控制后,完全失去理性所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