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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社会?

(2010-05-08 20:54:43)
标签:

杂谈

分类: 书评

 曾念长

不久前,一位医生手持尖刀连刺13个小学生的“南平血案”溢出了南平这个山区小城的舆论空间,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关注与讨论。“南平血案”之后,腾讯网组织了一个题为“南平惨案的答案在哪里”的专题,并对网民看法进行网络调查。
    来自网络这个自由社会空间的民意表达显示,网民还是一边倒地认为悲剧的根源来自社会。而在这个极度倾斜的调查数据背后,挂着一个巨大的问号:社会为何不被信任?
    就汉语表述来说,唐代以前的中国并没有“社会”这个提法,最接近的一个词汇是“社稷”,其语义指向两个方面:第一,土神和谷神,第二,国家。唐宋以后,虽然出现了“村闾社会”、“乡民社会”等说法,但语义接近“社稷”。现代汉语中的“社会”,则是明治时期日本学者翻译自英语的SOCIETY一词,近代中国学者在介绍日本社会学时沿用了这个词。但这个由学者引进的舶来词汇并没有被中国普通民众所消化,它继续指向“国家”这个古老的含义,从而与“社会”这个实体发生了错位。
    在古代中国,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今天意义上的社会实体。细究起来,传统乡村的宗法社会更多地带有今天意义上的社会性质,但到新中国之后,国家政权长驱直入乡村,结束了乡村自治的时代,全面建立起“国家包办社会”的权力体系。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是在政治经济学层面对“国家包办社会”的一种表述。
    在一场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悄然崛起的商业力量打破了“国家包办社会”的封闭局面,社会获得了它的微弱发展空间,新问题由此产生。在这场历史巨变中,多数人从国家体系内滑向了社会的街头。在对“南平血案”的深入报道中,我们发现,在郑民生持刀杀人的背后有着一个极为灰色的家庭背景:六位兄弟原本都是国企或事业单位的职工,但都无一例外地下岗了。
    福柯在《必须保卫社会》一书中对“必须保卫社会”的阐述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必须保卫社会的自治形态,第二,国家必须保卫社会。
    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以极大的热情探讨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者认为21世纪的“新新中国”正在谋求从国家解放到社会解放的转型。
    “国家包办社会”的时代终究要过去,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在中国经验之下重建我们的社会体系。传统中国的乡村自治体系是我们唯一可以继承的一种历史资源,它显示了在没有国家政权干预的情况下人们共同维系起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共同体的可能。但在当代中国,传统的乡村经验受到了极大冲击,起先是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式干预,而后是近年来的“商业下乡”。在这个意义上,“保卫社会”可以从“保卫乡村”做起,“重新发现社会”也可以从“重新发现乡村”开始。本文发于4.17华商报读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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