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董事长与总经理一刀切开
----- 解析三中全会规划国企改革蓝图之四
李 锦
于11月22日,我作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为广大网友解答国企改革的一系列热点问题。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超过千字的篇幅,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定下基调。改革已进入攻坚区、深水区,也必然会触动现有的利益格局。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统筹推进改革?我认为《决定》当中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牵涉到国企干部任命问题,这是国企干部管理制度的变革。国企负责人除了公益性国企按行政级别任命外其他国企不能享受党政干部的行政级别,要结束国企“红顶商人”的历史。现刊登解析三中全会规划国企改革蓝图之四------要把企业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一刀切开 。
主持人:在整个国有企业改革当中,董事会怎样深化改革,现在大家比较关注。因为国有企业的一些领导人,类似政府部门领导人,又是经理人,这方面的确受大家关注。的确对于国有企业管理者来说,在角色上如何分配,在《决定》当中也提出了一些要求,西瓜一刀切,怎么切?您是怎么看这方面的问题? (2013-11-22 10:29)
李锦:这个问题大家关注多年了,这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走一段,不行了,再调整。实际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相当多数是国家干部,他一下子转过来变成企业负责人了,按企业负责人考核,你这边还是个副部级、局级官员,这边又是企业经理人,薪酬是几百万,这样的话两个好处都得了。两个好处都得了,是不合理的。如果国家让你出面,你应当拿的是公务员的工资,你是公务员的工资,那怕是同级干部的两倍或三四倍,也不会引起太大意见,现在是几百万元一年,这种薪酬太高了,脱离多数人,不符合规律。下一步,应该把它区分开。如果是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就完全由市场聘任,与业绩考核挂钩,由市场来确定你的业绩标准,当然你就不能享受党政干部的行政级别了。
所以下一步会分开,分开是个过程,但是时间不能太长,大家议论已经很多了,应该说对企业重新分类,有难度,而且干部制度的改革将是非常敏感的神经。大家很为关注,所以分类必须进行,这也利于大家对央企的了解和理解,有利于社会的理解。 (2013-11-22 10:31)
主持人:对国企高管的约束,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在制定规则细则方面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2013-11-22 10:31)
李锦:过去还是强调对国企高管约束的,但是为什么老是解决不好?中间就有问题了。因为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新的企业制度,现在尤其强调职责分明,后来出了很多教训。国企高管腐败现象,是一种群体腐败的现象,问题出现了,就要解决。我觉得还是出在国有企业监管的问题,这方面还是有差距的。因为央企本身,特别是公司高层权力太大了,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在一起,没有分开。再一个,纪检书记也是内部产生,他是党委的干部,同级纪检、审计是检察、审计不了,将来怎么搞好外部的审计。还有监事会作用,监事会也是很重要的。过去出现央企红利在内部循环,就是部分上缴的利润又返还给企业,下一步要解决就是通过监管制度的改革上,从制度上把它分开,首先是党政分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党政干部和职业经理人分开。同时对国资监管制度,就是纪检、监事会、审计、民主监督,这些部门要多管齐下,完善监管制度,是深化改革的内容,下一步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2013-11-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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