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红利“体内循环”的五大恶果
李 锦
国企上缴红利比例过低,原因是在“体内循环”,这些年已颇受争议。
从表面上看,上缴的钱没有乱花,有一串数字做证明。截至2010年底,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已上交的2006—2009年度國有資本收益共1686億元。這些收益主要用于以下五方面︰一是支持中央企業自主創新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支出221億元,佔13%,包括國產大飛機、第三代核電等;二是支持中央企業重組支出908億元,佔54%;三是支持中央企業災後重建支出305億元,佔18%;四是支持中央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支出249.7億元,佔14.9%;五是幫助中央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支出2.3億元,佔0.1%。
然而国企的收益并不止此,國企其他收益哪兒去了?
以国有资本红利为主要来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主要定位于调整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与企业之间的配置状况,并不注重公共福利。2007、2008两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老百姓很喜欢说这样的话,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国企利润也该回报咱老百姓。都说我们有全球最赚钱的银行、全球最赚钱的电信公司、全亚洲最大的石化企业,可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发展这么快,还不是因为国家给政策给钱,十几亿人给他们市场?!现在国企利润那么丰厚,每年却只给国家交一点点,交完了再拿回去发展自己,落不到百姓头上,这怎么能说得过去呢!
国企红利在内部循环似乎有法理基础。为使得国企的真正代表人能够享有国企红利,我国实行了“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国
有资产管理体制,即中央政府—国务院作为全国人民的统一代表,成为国企所有者,享受国企红利。同时
全国人大授权地方政府像中央政府一样“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利。如此一来,国企红利
的分配对象从理论上的全国人民,在现实中依托地方政府滞留于国企内部,出现国企红利内部化现象。
有一个数字能说明。据中央电视台报道,2008年三家重量级国有企业——中石油、中国移动、工商银行税后利润总额超过3000亿
元,而总共只上缴了200多亿利润,其余利润均被国企内部化,用于国企填补改革成本与扩大再生产。类似这样的国企红利分配方式不仅不利于市场,不利于人民以及社会的发展,而且与效率和公平背道
而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留在企业的利润过多,就可能导致企业的盲目投资及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国家调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央企業留存收益再投資,轉化成更多的國有資產。2004—2009年,中央企業累計實現歸屬母公司淨利潤22468億元,扣除從2006年開始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1686億元,留存收益20782億元;而同期中央企業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從31480.5億元,上升到62976.5億元,增加了31496億元。也就是說,國有資本2萬億元的投入,形成了3萬億元的資產。同时还应当看到,大量国企投资还可能挤占民间资本的机会与空间,导致更多的利润向国企集中,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国企大额红利的内部停滞,造成加大内部分配引发社会分配总量不公。国企高管的工资日益增加,国企人工的工资
逐步增加,即国企的内部人员以隐性方式瓜分国有资产。根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08年中薪酬调查》数据
显示,在各种性质的企业中,外资企业的薪酬增长率为11.7%,合资企业为11.4%,民营企业为13.9%,
国企涨薪幅度最高为14.5%,国企高层管理级薪酬增长率为16.0%。国企红利大多用于企业内部建设,给国企高层内部建设时利用薪酬、国企福利等方式将国企红利划归个人所有,或划归内部员工所有创造机会,如此“水涨船高”,势必拉大国企与社会收入差距。造成天下好儿女齐奔国企的现象。
(三)分配的内部化造成市场垄断格局。对中小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状况。国企红利内部化无疑增加了国企参与市场竞争的筹码,主要得益于大量
的国企红利被国企用于扩大再生产,使得经营规模逐渐扩展,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从而能依靠强有力的
资金支持与私营企业打持久战或价格战。私营企业在资本量与资本流通速度上无法与国企匹敌,在市场激
烈的竞争中,许多小型的、刚起步发展的私营企业常常因国企的猛力打压而倒闭。
(四)分配的内部化促使市场转向低效率。对于一个占据市场的霸主企业来说,该企业的产品定价、销售数额、产品质量在市
场内不受威胁,消费者成为价格接受者。即垄断的国有企业可以在市场中自由定价,成为价格的执行者,
同时垄断企业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对手,使其不会耗费成本进行新型产品的研发和产品工艺技术的改进。这
就使得部分市场经济行业满足于当下的经济生产行为,促使市场的生产效率降低,不利于市场发展。
(五)分配内部化易形成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由国企的属性可知国企的最终本质出资人是全体人民,因此国企红利该归全体人民所有,而国企
红利的分配内部化使得这一理论在现实中无法成立。人民依靠自身劳动
挣取金钱,并依照国家法律按时交纳税款,国家将税收用于支持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建设,全体人民成为国
有企业的最大股东。但是“股东”在投入成本后却无法享有国企的税后利润,长期以来易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不
公。在下一轮的税款收缴过程中,易形成矛盾激化,长久下来容易造成社会动荡,产生社会问题。
国企利润过高,却不上缴或很少上缴,势必形成一个新的富裕阶层,因此有人形容这是一个垄断资本阶级,这当然是言重了。显然政府发现了问题,并且正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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