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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及成人治疗研究的主体间性的形式》---‘暗在’与‘明在’

(2011-05-01 19:53:33)
标签:

主体间性

徐钧

高璇

宫学萍

杂谈

分类: 心理学

在本书中出现的“implicit”和“explicit”这两个词的概念。在认知心理学中,这两个词常常被意为:‘内隐’和‘外显’,有些人会认为:这就是心理学家们普遍存在的问题,都希望自己可以用一个与众不同的概念来标定自己的理论,但是这会给学习者带来很多的麻烦。这让我想到高璇在讲解弗洛伊德理论时,提到:在我们学习中常常提到的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总会让很多初学者迷惑,然而弗洛伊德本人对这三个概念的命名实则并不如此令人费解,这三个词在德文中都是最常用的词汇,如果直接译为中文,那就该是:它(本我)指:动物性的、原始的;我(自我)就是站在人们面前的这个人;我之上(超我)这个是与民族文化有关的,我之上常常被理解为神明……因此,究竟是弗洛伊德故意将理论变得令人费解还是翻译者们为了表明自己水平卓越?当然,这一段是我此刻的自由联想。

“Implicit,暗在,即做一件事,而自己不知道在做这件事。

(徐老师注:暗在,做一件事情,但做这件事情的过程其实被某种没有意识到的因素所左右着,就如在看电视,但发现看不进去。后来如果经过和家人讨论发现其实在单位里有些不开心的事情,但被遗忘了。但虽然被遗忘了,它还是左右着某些事情)

Explicit,明在,即一个过程或对一个事情的记忆,我们可以在做过后有意识的系统的进行思维组织。

(徐老师注:明在,清晰的,已经被意识到的内容,包括所谓的意识和前意识)

但究竟为何在主体间性治疗的著作中,将这两个词要与认知研究中的概念区分开来,徐老师这样解释:(内隐和外显是通常的翻译,但认知心理学的认知味道太浓,因为Implicit[1]、Explicit更为丰富的含义,特别是有情感的含义,所以在结合“聚焦疗法”相关的Implicit[2]、Explicit翻译时,思考了日本的使用方法,他们使用暗在和明在,最主要是能够包含更加丰富的词汇信息,但如果能够感受到这些信息,那么使用内隐和外显也是可以的)

   在以下三种情况中会用到“暗在”:有关联的(cued/associative)程序化的(procedural)情感情绪化(emotional)

在这里,我之列出暗在对情感情绪化的影响实证研究的例子:

  为了说明暗在的情绪性(implicit”emotional”),本书中编者们列举了一个实验“医生的脸——病人自杀事件的镜子”。实验的背景是心理治疗的初诊接待。在治疗室中设置了两个摄像头,一个拍摄来访者的面部表情,一个拍摄治疗师的面部表情。一共有59名来访者参加了这个实验。一年后,这59位中的10名来访者出过自杀的行为。查阅初诊接待后的病例记录,接待这59名来访者的治疗师,并未对这10名来访者做过特殊的内容记录,即治疗师自己当时并未感知到自己意识到这10名来访者具有自杀倾向。可是,当我们查阅摄像机的记录后,却惊奇的发现,治疗师面对这10名来访者时,会表现出更多的,诸如:担心、皱眉、忧虑等负面的微表情。而面对其他的49名来访者时,并未发现有更多的负面微表情的发生。实验似乎证明了医生的微表情传递出,医生暗在的知道这10名来访者具有自杀的倾向,由此在微表情中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更多的担心、忧虑等,但这些是医生自己并未明在的内容。

   书读到这里,似乎我们很容易将“暗在”、“明在”与以往学习的“意识”“潜意识”画上等号,或将两者混淆。但是,这两者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这也是读书过程中,一些成员提出的困惑。接下来的内容会让我们对此概念有更加清晰的理解。

   书中列明了:明在/暗在与传统意义上的语言/非语言的区别:语言系统中,其传递的内容虽是可控的,(即明在的),但是其节律、声调、韵律等是会受“暗在”影响的;而在非语言系统中,如:姿势、态度、行为也可以有意而为之,即明在。由此可以看出,暗在/明在的概念,相比语言/非语言的概念,意义更加确切。

 

    Lyons-Ruth认为大部分我们关于关系的经验会以一种暗在的形式被表征起来,这被称为“暗在对关系的明了”来访者和治疗师之间可有一些暗在的交流,这种交流可能会明在化,也可能不会明在化,而这种暗在,却可以给双方的明在关系起决定性作用。

     Lyons-Ruth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暗在的对关系的明了”,比如:打招呼、开玩笑、说再见等。

  宫学萍认为,打招呼、开玩笑、说再见等,也存在暗在。用打招呼来说,每个人对不同的人,打招呼的方式是不同的,这源于二人之间暗在对彼此关系的明了。

  高璇提出了另一个看法,她举例说:比如一个人对较熟悉的人在打招呼时会自然的说:“嗨!”而对于较陌生的人时可能会客气的说:“您好!”,因此,明在的关系可以是自己想象的或是假装的,但暗在在未明在化之前,是无法控制的或无法意识到的,而双方彼此只是暗在的明了了,所以,反映到打招呼上的不同,但二人的明在却并不知道彼此暗在的关系。但是,如何解释有些人总会不合适宜的,或不那么恰当的与别人打招呼或开玩笑?(徐老师注:高璇的这个说法理解是很精确的)

   我认为,我们对关系方面的经验,被我们暗在化了,例如:打招呼的方式(即:说“嗨”或说“您好”)、开玩笑的方式等,这些也存在于暗在之中,也可能一个人对别人的打招呼、开玩笑等方式都是一致的,然而这些都未被明在化,因此,这样的人无法体会别人是否接受,或自己并不知道别人是否接受。

 

(未完,接下来会更多精彩内容,获取详尽内容请发邮件到anorpsy@126.com 获取闻心思语中心的《心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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