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出台,对律师出具股东大会法律意见有什么新要求?
| 分类: 法律讲座 |
导言:2007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中国证监会会同司法部在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8日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的出台,对律师出具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有什么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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