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得为秭归县领导操点闲心
(2011-09-17 0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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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此前,我曾为秭归县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花费巨资招待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一行的事情,很为该县领导操上一份心,但总认为是操的闲心。今天又看到有关“湖北省委巡视办否认接受‘天价接待’”的报道,那份闲操心又变成了担心,还真是为秭归县的有些领导捏了一把汗。因为,问题已经从违反财务纪律上升到违法的层次。倘若是“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真的没有接受天价接待,那么在这件事情上,秭归县的一些领导就涉嫌犯下了至少三重罪:
其一是,弄虚作假、胡编滥造,涉嫌欺诈罪。首先,人家巡视组食宿都是严格按照规定自掏腰包,因为你秭归不具备办公条件,为工作需要,巡视组寝办合一,在宾馆住处开展工作。因此,除按规定应由巡视组支付的食宿费用外,超支部分属于办公室租赁费,理所当然。其次,“巡视组到各地巡视时,所有的办公用品如电脑以及通讯费用等,都由巡视组自行负担。”甚至连应由秭归县配备的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巡视组都已经自行带去了”。如此一来,那十几万元的设备费就成了子虚乌有。而且,秭归县竟然把“历年及今年以来县委办接待上级领导,外来客人以及来秭归开展对口支援所发生的费用;添置办公设备的费用;购买接待酒水的费用。”统统算在了巡视组头上,就纯属胡编滥造。如此这般,判他个欺诈罪还算是轻的。
其二是,张冠李戴、栽赃陷害,涉嫌诬陷罪。明明是自己违规开支的费用,却要栽赃在省委巡视组头上。还把几个不值钱的“U盘”编造成价格不菲的“平板电脑”。并且在秭归县的接待账单里,斗胆塞进“秭归县官方为巡视组相关领导购置了2部手机、10台平板电脑”的票据,且标明“平板电脑是‘省巡视组用,并带走’,手机为‘省领导购’。”如此不择手段,诬蔑陷害省委巡视组,败坏省委名声的行为,定个诬陷罪恐怕并不为过。
其三是,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涉嫌贪污罪。曝光的37万余元的接待费账单中有巡视组花销各类酒30件,共112056元,香烟55条,总计35550元。
现在,上级部门已经得出了“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还是按规章制度在办事,没有违规、超标的情况发生。”的结论。假如巡视组对于已经享受过的一切全都予以否认,秭归县的这些领导可就惨了。80万天价招待支出的责任总要有人承担,所有这些开支总得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在这件事情上,那位拟提拔重用的秭归县委书记和负责接待巡视组、已经被提名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县委办公室主任恐难以逃脱干系。即便最后查实他们本人还够不上以欺诈、诬陷、贪污治罪,是不是也应该在提拔上来个缓期执行。先把那80万的问题搞清楚,把那些本想栽在巡视组头上,但又被上级查明绝无此事的天价开支给大家一个清楚地交代。至于该不该、能不能被提拔重用,目前看来有点悬。
事情弄到今天这种地步,笔者真得有点为他们的前程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