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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几分疑虑

(2011-02-11 0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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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是年前就有的话题,只是觉得放在大年下说这种题目与节日的气氛不和谐才搁置未发。现在节日已过,重拾这个话题唠叨几句,排排心中的疑虑。

根据今年1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暂行),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征扬尘排污费。征收对象为拆迁施工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收费标准为每拆迁1平方米需缴2.13元。据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扬尘已成为影响郑州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收费是为了以收促治,更好地控制扬尘、治理扬尘。”是为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

长期以来,拆迁工地、拆迁施工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粉尘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已经使得市民,尤其是周边居民深受其害,早就应该对其严加管理。笔者完全同意出台相应的法规来制约此类现象。

然而,赞同之余,仍有几分顾虑,也许是杞人忧天,但还是一吐为快。

首先,政府收了钱,建筑商成了掏钱买了“扬尘”权,收费等于给“扬尘”发了通行证、豁免权。原来还有所顾忌、还要采取一些防护措施的建筑商会不会因为交了扬尘费,而减少防护费用,在建筑拆除中变得越加肆无忌惮?现实中那种不缴费还是偷偷干,交了费就变得胆大妄为的实例不在少数。

其次,造成扬尘的祸主很明确,扬尘一旦祸害周边群众,相邻居民便会直接找上门去,讨个说法,少不了一番责难、阻挠。虽然是胳膊扭不过大腿,最终还是要拆房还是会扬尘,但建筑方也不得不顾忌众怒,为尽量不惹麻烦也会采取一些防护措施,甚至会对周边居民给予适当补偿,以破小财,了大事。现在好了,钱交给了政府,你有意见就找政府说去,一纸缴费凭证就把你堵在了门外。而经验证明,政府部门可不是好找的,往往是有人收费,没人管事。而且,百姓也根本不知道该找谁,又该去哪找谁。

再说,建筑扬尘,祸害面会很广,但直接受害严重的是周边居民。扬尘费交给了政府,政府会给受害居民补偿吗?扬尘危害很大,但直接扬尘也就是那么几天的事儿, 等找到政府主管者时也早已尘埃落定。倘若相关部门再拿出“谁受害、谁举报,谁举证”的一贯做法,岂不苦了周边百姓。现今市场上百姓举报有害食品,结果大多还是让百姓自己去检测拿证据,最后多半是不了了之。为保证公开、公正,是不是应该在建筑拆除现场周边先按上个装有大型显示屏的扬尘监察仪,让群众对扬尘超标程度看个明白,索赔也就有了可靠地科学依据。否则,只凭官员一句话是没有准头的,谁能保证当事官员的双眼不被“钱雾”蒙蔽?搞不好就成了建筑商交钱得到了扬尘豁免权,周边群众却失去了对尘埃污染的索赔权。

另外,收取扬尘费到底用于何处?如何使用?钱进了有关部门的口袋,百姓如何来监督这笔费用?拆前如何促使建筑商采取减少扬尘的措施,拆中如何控制扬尘的程度和范围,拆后又该如何治理扬尘造成的危害?都应该有个具体说法。否则“收费是为了以收促治,更好地控制扬尘、治理扬尘。”就会像当初的养犬办一样,只收狗费,不理狗事,收费“是为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就成了一句让人耻笑的空话。

凡此种种,也许是笔者杞人忧天。但是,太多的实例让人不能不有所疑虑。但愿这笔“扬尘费”能把扬尘治住,真能让百姓享受到没有尘埃的蓝天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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