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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应该有明显标志

(2010-08-03 09:03:43)
标签:

o牌

公车

违章

杂谈

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同时,郑州市将取消公务用车豫AAA号段车牌,原有车牌将被封存。 

对于这项决定,赞成者认为是一项限制特权车的重要举错,是向全省特权车开了一刀,砍到了要害处;质疑者认为是治标不治本的表面文章。笔者赞同后者。

这一举措,据说针对的是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违法现象。的确,挂着特权车牌的公务用车早已成为交通违法的主体,其中不少是挂着O牌的公务车辆,它们“满街跑,随意违章,扰乱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无论是有车族还是无车族,坊间对一些豫O车“明显的特权心理”及其频频出现的交通违法现象早已是“怨声载道”,要求对豫O车进行治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是,却不见有哪个部门真正出手像严查酒后开车一样,硬起手腕对O牌车实施严查、严管。现在,把挂着O牌的公务车“扰乱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作为取消公务车挂O牌的理由,实在是有些牵强。难道说公务用车不挂O牌就一定能杜绝特权思想,取消O牌就能消除特权车,治住公务用车“随意违章,扰乱交通秩序”这一顽症吗?我看未必!在我看来为了便于公众及执法部门的监督,所有的公务用车,恰恰应该一律加挂特殊的标志。

正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任何事物都有其利弊,取消这两种牌照了,猛一看似乎是好事,仔细想想却可能变成了坏事。取消后,特权车没有了明显的标志,老百姓分辨不出是不是公车了,公众就缺少了对公务用车实施有效监督的标志性依据。原来出现公车违章群众一目了然,今后公车违章,即使被警察扣住了,只要出示一下证件,或是给相关领导通一个电话,交警还是得放行,这就等于是为特权车搞了隐形保护,对维护党政机关的公开形象可能会取得一些表面上的功效,但是,照样无法治住官员和司机的特权,反而为公车私用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我就不相信,对于公开的公务车违章,有现场公众撑腰的众目睽睽之下,交警尚且会出于对上级官员的尊重,或为了避免瞎忙活,更为了避免“吃不了兜着走”,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公务车违章忍气吞声视而不见。不敢严加管理。那么,一旦没有了标志,失去了公众的监督和支持,交警又能增添多少严管的胆量。而且,真的违章被查住了,又是出示证件,有是电话联系,最后还是放行,反而要占用不少时间,更容易造成路口的交通堵塞。

要真正治理特权车,倒真不如在车上挂个明显而特殊的牌子。现在不少地方,不都在酝酿着给公务用车贴上明显标志,以便把公车更为公开的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吗?与其另搞标志,何必取消O牌!不如硬起手腕来从O牌车开始,对公务用车来个从严治理。比如,明确规定对公务用车尤其是O牌车违章,或是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同等情况下,比照其他车违章给以加倍处罚,同时附加党纪政纪处分。一直严管到让领导或者司机感到开O牌车出行实在是“不方便”,不是真正的公务需要就不愿意动用O牌车。这样一来,“特权牌”被整成“公众监督牌”,将会大大减少公车私用,而且公务车尤其是O牌车自然就能真正为党政机关竖起好的形象。

  笔者同意一些媒体的如是说法:当本应成为公众楷模的官员们带头违法时,当交通执法人员“专拣软柿子捏”时,公众怎能心悦诚服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所有交通参与者都抱有这样的心理,治理城市堵车能成功吗? 

  但我对于某些媒体文章关于取消了O牌就“是找准了堵车的源头和治堵的突破口”的说法难以苟同。采用这样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沿着这样的思路继续走下去,不仅党政机关的车辆特权无法消除,城市堵车的难题也难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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