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严肃处理
(2009-12-28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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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新野县有个歪子镇,歪子镇镇党委书记姓孙名林儒。今年的12月20日是他儿子12岁生日,于是,他就想了个敛财的歪主意。据报载:为孙书记儿子过生日,“歪子镇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武装部长逐个给歪子镇的党委、政府干部、镇直各部门的领导和所辖22个村的村干部下通知,12月20日是歪子镇党委书记孙林儒儿子过12岁生日,要求大家去捧场。”为此,歪子镇不少干部向记者和新野县纪委投诉。
结论好像已经出来,就是属于“小申报,大操办”。 经新野县纪委研究,对孙林儒实施了诫勉谈话,没收其职务范围内所收礼金。同时要求其向新野县委写出深刻检查。
读到这里,我们看到各级领导对此问题的处理可谓行动迅速,值得赞赏。但也存几分疑虑。
首先,如果孙林儒仅只是找一些亲朋好友聚一聚,即便是有一些部属闻讯参加,作为家庭为“孩子开锁”的民俗行为,本来无可厚非。就算是操办的大了些,做个说明就算了,谁让人家亲朋多,人缘好呢。但此事是由镇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武装部长逐个给镇的党委、政府干部、镇直各部门的领导和所辖22个村的村干部下通知,家庭私事就成了镇党委的公事,已属明显的公权私用,性质已经发生变化,绝不是能用“小申报,大操办”来做结论的。即便是事先曾有申报,也只能解释为弄虚作假有意欺骗。而且,既然是党办主任逐个通知,接到通知者,已经不仅仅是对于情面的顾忌,事实上已是受到权力的胁迫而不得不参加。
其次,整个宴会,中午待客60桌,晚上还有30桌,一共90桌。据目击者讲:“90桌最少有700人。”“有的成千成千地送,少的也不下500元。”就算按少的说,500乘700简单算算最少也有几十万,这本不是一道很难的算题。据说“孙林儒主动上交了职务范围内随礼人员礼金3.7万多元”,这个数字有谁能相信。对此有目共睹的“借机敛财”行为,纪委调查的结果却是“没收礼金”。究竟是纪委可信,还是现场目击者可信?!这其中有没有有意包庇,或是其他的猫腻。
再说,那句“孙林儒主动上交了职务范围内随礼人员礼金3.7万多元”的造句,也是颇有意味,似乎另有说辞。什么叫“职务范围内”,也许是纪检专用语,反正我是没有搞明白。在这种由镇党委办公室通知举办的宴席,如何区分“职务范围内”或是“职务范围外”?是否意味着另有几十万的礼金可以算作“职务范围外”的收礼,因此就可以不严肃对待,而大事化小轻轻放过?我倒认为还应该查查除了一般的“随礼人员礼金”之外,是否还有公款送礼。
另外,据报载,宴会当天,“大门西侧的停车场,停满了轿车,晚来的汽车无处停放,只好停在生态园迎宾大道两侧,一直延伸到大门之外。记者数了数,有40多辆。车牌号大多是本地的,也有南阳的,郑州的,还有外省的。其中有三辆标示着‘检察’、‘公安’的南阳牌警车”。笔者未到现场,不敢说这些全是公车,但也可以断言绝对不会都是私家车,难道不应该查一查公车私用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