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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在线4月7日消息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当天在杭州举行“丰田问题汽车维权暨汽车消费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通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浙江丰田4S店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RAV4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已有69例。补偿方面包括了丰田公司提供的三选一特别服务项目,还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首批投诉的251位消费者均已获损失补偿,绝大部分RAV4消费者表示满意。
今年1月29日,丰田宣布在中国召回75552辆存在油门踏板缺陷的RAV4汽车后,浙江为影响较多的省份。基于浙江省众多消费者的投诉,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于2010年3月14日率先启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行动”,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并两次约谈了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木秀明、高放、永江秀久等公司负责人先后来杭与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有关RAV4召回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赔偿事宜进行了会谈。
经多次会商,丰田公司于3月29日最终对浙江消费者作出七条承诺:
一、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客户的原则,一汽丰田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认真地予以回应。
二、一汽丰田公司承诺,加快召回进度,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
三、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四、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
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对已向浙江省各级消保委投诉的消费者,一汽丰田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调处。
六、对上述处理事项应由丰田4S店履行部分,一汽丰田公司自即日起3日之内通知4S店执行。
七、对于消费者的其他诉求主张,尊重消费者依法投诉和诉讼的权利。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正积极督促丰田公司及丰田4S店认真履行承诺事项,积极稳妥地推进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目前全省各地的反馈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进展顺利的:
一、丰田公司已加快了浙江RAV4汽车召回的进度,截止目前浙江全省已召回维修的RAV4汽车占应召回车辆的90%,按照目前的进度,在浙江省4月底前可完成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
二、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浙江的丰田4S店已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有32位RAV4消费者已经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
三、对未交付rav4汽车、客户提出解约的,各一汽丰田经销店均予以全额退还客户订金,目前全省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已有69例,浙江省消保委尚未接到有关这方面的投诉。
四、关于RAV4消费者的补偿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RAV4车主的补偿调处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各级消保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依照丰田公司在杭州签署的召回汽车补偿承诺,正积极稳妥的开展补偿调处工作。
补偿的内容,主要是消法浙江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因RAV4汽车召回而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补偿的原则,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损失、不同要求,由浙江省消保委依法实施个别处理,个案补偿;补偿的方式,包括丰田公司所提供三选一的特别服务项目,也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形式,个别4S店还给予了消费者现金补偿。
从目前各地调处的情况看,消费者选择较多的是“消费券”的补偿方式。金额从200元到300元不等。目前浙江RAV4消费者的情绪是稳定的,对工商部门、消保委作出的调处,绝大部分的RAV4消费者均表示满意,首批251名已投诉的消费者已获损失补偿。浙江省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对个别消费者提出其他诉求的,也将继续支持他们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丰田汽车质量再起波澜。
2010年4月7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告称,丰田汽车涉嫌向中国销售1700余种不合格汽车零配件,工商部门已对此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