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今天見到子龍的時候,我心裡就已經盤算著要寫些什麽。然而坐在電腦前呆了許久,卻一個字也敲不出來。有些話,說不出來,寫也寫不出來。今天看到他,心裡特別特別的開心,那是一種很單純的開心,一種我已經忘記了好久好久的開心。當兩隻手緊緊的握在一起的時候,我心裡不自主的抽動了一下,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兩個人十年多的友誼,今天非但沒有因為勞燕分飛而變淡,卻更加的緊密了。我們伴著烤肉的香氣侃侃而談,從當時同桌時吵架談起,一直到他暗戀的女生,再到高中時候的八卦,再到各自大學中的趣事。兩個人都忘記了時間,只是盡情的傾述著。
飯後,我們來到一家叫“魔笛”的酒吧,兩瓶啤酒,溫溫的燈光下,聽著吉他彈奏的《忽然之間》,思緒萬千。兩個大老爺們忽然變得感性起來,他說他很開心,我們這麼多年,還是這麼好的朋友。大學的四年,交到的都是一些玩樂朋友,沒有人可以傾述,沒有人可以說心裡話,說了也沒有人願意聽。現在的社會,人人都為自己,又有幾個人願意為他人著想?這冷漠的社會,又有幾個人可以找到真正的朋友?他現在有了女朋友,兩個人在一起三年了,以後就要努力工作賺錢,忙一輩子買一套房子生兒育女過平淡的生活。我問他說“你還記不記得自己曾經的夢想”,他沉默的片刻,什麽都沒有說,只是低頭喝酒,臉變得通紅。我沒再問。安靜了一陣子他抬起頭,眼睛有些紅“我沒忘,但是我只能選擇去忘記”。我心裡明白,他從來沒有忘記過,那把吉他一定還靜靜的擺在那裡。還記得我去美國之前他給我彈得那些歌,雖然那時的他總是彈錯,但是那確是我聽過的最好聽的音符。他告訴我說自從上大學后,整天忙裡忙外,人與人之間變得複雜,他這四年裡經歷了很多很多,學了很多很多,卻丟了那時的簡單與純真。
他說“我是多么想做一個簡單的人,像我們那時在初中時候一樣,高興了就一起吃一起玩,生氣了就罵幾句”。我說在我面前,你就是當年的子龍,你從來沒變過,你和我當初認識的你一樣,總是開黃腔,總是嬉皮笑臉后一本正經,總是玩上遊戲后就非得贏不可。
他笑了笑,拎起酒瓶碰了我的酒瓶一下,把剩下的酒一飲而盡。
離開他后,坐在回家的出租車上,望著外面快速閃過的霓虹,我覺得鼻子酸酸的。時間就如這霓虹一般飛速而過。當我們兩個喝光那瓶酒的時候,我們都是失落的。我甚至希望我們可以一直一直喝下去,因為這一別,不知道又要多少年后才能再見。分別的那一刻,他拍了拍我的肩“保重,哥們”。
短短幾個字就讓我紅了眼眶,我點了點頭“保重,哥們”。
我有時會想,我真是太幸福了。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就是我的幸福因子。他們組成了一個個幸福細胞,這些細胞擠滿了我的生活。老爸曾經對我說“父母對兒女付出,從來都是不求回報的,因為那是無私的愛”。今天我卻感受到了另一種無私的愛,這種愛可以讓我想傾盡全力去幫助一個跟我毫無血緣關係的人。這種愛讓我明白如何去在乎別人的感受,這種愛讓我明白即使是友情,也是可以刻骨銘心,亘古不變的。
哥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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