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之喧噪》The Sound of Trees【美】弗罗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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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英诗汉译 |
(原诗韵式为ABACDEDCBFEFGEHGEHBCCBIE
I
wonder about the
这些树令我纳闷。
Why do we wish to
比起如此贴近
Forever the noise of
我等居所的噪音,
More than another
哪怕喧嚣更甚-
So close to our dwelling
我们愿永久容忍?
We suffer them by the
逐日遭罪的我们-
Till we lose all measure
of
直到完全失去方寸,
And fixity in our
牺牲安稳的欢欣,
And acquire a listening
得到的是竖耳听风。
They are that that talks of
它们把离题谈论,
But never
gets
却从不移步寸分;
And that talks no less for
那种议论不失机敏,
As it grows wiser and
就如其越老越聪颖,
That now it means to
而今意在安定。
My feet tug at the
我的双脚蹭蹬,
And my head sways to my
歪着头朝肩膀侧倾,
Sometimes when I watch trees
时从窗户或门庭-
From the window or the
望见树晃摇不停。
I shall set forth for somewhere,
某天,它们话纷纷,
I shall make the reckless
摇曳得动魄惊魂-
Some day when they are in
为吓跑树顶白云,
And tossing so as to
到那时,我将出门
The white clouds over them
去某地,-下定决心。
I shall have less to
我将不再吭声,
But I shall be


我对树木感到莫测高深。
为什么我们想要永远容忍
与我们住处那么靠近、
比别的噪音更为嘈杂的树木
发出的噪音?
我们每天受其折[磨],
直至我们失去生活的节[奏],
丧失我们旷日持久的愉悦心情,
获取一种静听的环境。
他们在谈论离开,
但从来没有移动一分;
等到他们长得更加年老、聪明,
他们并不更少谈论,【因为知道】,
现在,意味着他们将在此固[定]。
有时候,我望着门窗外,
见树木摇晃不[定],
我就在地板上【拖拽】脚步,
脑袋也向肩膀摆动侧倾。
有一天,他们发出大声,
猛摇着树身,
想要威吓头顶的白云。
那时,我就要去某个地方,
我要不顾一切下定选择的决心。
我将少说话,
我将动身启程。

*
1916)里,是这本诗集的最后一首诗。这本诗集的第一首诗就是弗罗斯特最著名的那首《未
选之路》(The Road Not Taken)。
1912年之前,弗罗斯特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同时也在一所学校
教书。那时,他对自己的前途非常彷徨渺茫,不知道应该继续留下去干同样的事情,还是离
开此地去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所以,这首《树的声音》和他在同一时期所写的其他同类诗歌,
包括《未选之路》,都有这种对前途看法的主题。
《树的声音》把树木拟人化了。诗人把树木发出的声音想作为树木的讲话声。他认为树
木在摇摆不定,就意味着他们想离开原地,去别的地方。但是,因为树根是长在土中的,所
以,虽然每天不停地滔滔不绝说要“离开”,最后却一步都没有移动。等到树木变老了,也
变“聪明”了,虽然他们还是在说要“离开”,但是,诗人说,那时,“离开”的意思已经
改变成“立定”(“固定”)了,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离开是不可能的。诗人认为树木是只
说不做的典型。于是,诗人进一步把自己与树木相比。诗人不是也想离开吗,但是,因为种
种原因,他也只是说说而已,迟迟未能离开,就像树木一样。诗的第15到18句,是诗人把自
己比作树木的形象化描写:他看到门窗外树木的摇摆不定却无法移动,自己也只是向双肩晃
动脑袋,而脚步却在地上“【拖拽】”着,艰难地移动。不过,最后,诗人似乎下了决心,
要“少说话”,多行动—“动身启程”了。当然,他虽然说要“不顾一切下定选择的决心”,
但是,他还是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所以诗里只说“我就要去某个地方”,并不知道究竟去哪
里。
1912年,弗罗斯特终于离开美国,去了英国,而且在英国因发表诗歌而成了名。1915年,
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纽约出版两本诗集,于是名声大振,后来得了四次普利策奖,成了美
国著名的诗人。他终于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这首诗只有一段,二十五句。译文全诗押
《
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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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喧嚣与树的声音混为一谈了,诗人会否笑我们落入了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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