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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既非楷模更非恶魔

(2011-05-19 08: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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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当高晓松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之后,我忽然想到,我们现在该怎样看待高晓松?

 

自然,楷模已经算不上了。或许,他原本就不是一个楷模,而在醉驾案之后,他的驾驶里程和人生里程上都已经有了一个抹不去的不良记录,任何在楷模方面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和徒劳无功的。他曾被载入一个未曾预见的舆论深渊,而今又被载入了一个未曾想见的陌生地方。

可是,他是一个恶魔吗?

 

5171430分,高晓松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尽管这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可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客观立场上,我们不能对高晓松的陈述视而不见。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高晓松表示没有意见,并两次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表示放弃辩护,完全认罪。高晓松自述,他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他表示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他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对于外界的关心和教导,他表示感谢。他表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他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尽管这样的表白没有《同桌的你》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那么优美,但同样是真情的流露、真实的写照。可以说,高晓松的这番话语,足以表明他只是“一失足”,也足以表明他的担当,他既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也挽回了自己的尊严。

 

当然,因此吹捧高晓松显然很不合适,但是,那些在高晓松醉驾之后的评论尤其是那个对《同桌的你》的恶搞,难道就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吗?你去看看那个“酒桌的你”,把《同桌的你》改成了什么样子。除了幸灾乐祸,还剩下什么呢?在我听说著名的董路是始作俑者之后,我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剩下的全是鄙视。

普拉蒂尼说过,足球是失误的比赛。其实,人生也是一个失误的比赛,和足球一样,比的是谁失误少,偏偏有的时候,很不该很不幸,我们有了失误,轻者输了一个赛季,重者输掉人生。可是,对于那些“临时起意”的失误,当事人可能悔恨一生,而我们还是给予适度的宽容才好。即就《同桌的你》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而言,它们曾经温暖过一代人的情感,它们曾经刻录了一代人的青春,当他的作者有了一次尽管严重却不致命的错误之后,固然不能以功抵过,但是,就可以因此毫不尊重地喧嚣与欢呼吗?

 

高晓松既非楷模也非恶魔。这样的感觉在高晓松醉驾事发后便在心底盘旋,而在看到了高晓松在法庭上的陈述之后,我更坚定了原先的感觉。如果要有所补充,那就再加上一句:他是一个真实的男人。

 

我期待在6个月后在高晓松恢复自由身之后,他能看到外面的阳光灿烂;我期待在5年之后,高晓松还能以平静的心态重新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甚至,他还可以坐在中国达人秀的评委席上,如果那档节目那时还在。

因为,高晓松虽然不是楷模,但也不是恶魔,他就是一个和你我一样的会犯错会忏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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