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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和影视白鹿原围城我不是潘金莲妻妾成群 |
分类: 自圆其说 |
说中国文学日益成为影视的附庸,被影视绑架,已经不是新鲜话题。——好些年前,作家圈中就有“文学是小姐,影视是大款,小姐得傍着款爷才有风光”的吐槽,自嘲之下,可能更多的也是无奈。
这类例子有很多:作为长篇小说的《围城》《孽债》《来来往往》等都堪称上品,但它们之所以由寂寞到红火,全靠用自身的旧船票搭上了电视剧这条新船;即便平庸如剧作《人间四月天》,也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戏外成功”,徐志摩的作品文集及传记,连带光碟均热销一时,徐诗人九天有知,只恐也会眼镜跌破;还有,如果不是《暗算》《风声》《听风者》,谁会认识仅仅作为小说家的麦家?而《一地鸡毛》《手机》《一九四二》的热播,也让曾经小众的刘震云,当仁不让跃升为“潮流作家”。
电影《白鹿原》的上映,引发过有关电影与小说改编孰优孰劣的争论。看到陈忠实给电影打出“90分”,很多人以此推断“老陈厚道”。但我想,一部好电影,必须是原著者跟编剧导演死掐,闹得面红耳赤,乃至不可收场,方能大成,怕就怕原著者高度赞扬改编,乖啊,忠实原著啊,那就完了,比如当年的金庸赞扬张纪中。非我鄙薄导演,至少在中国,指望导演点石成金,把二三流的小说改编成伟大的电影,几乎是天方夜谭,反过来把一流的小说改编成不入流的电影电视剧,倒比比皆是。
老好人如金庸者,也说过,“把作品交给别人改编,就像是自己的孩子被别人领去养了两天,但是送回来时什么样子就没有保证了,缺胳膊短腿有可能,茁壮成长也有可能,只能看运气了。”所以很多作家根本就不敢看自己小说改编的影视,版权卖了,就当没生这个孩子啦。即便是自己改编原著,也不见得是什么舒心事,六六就说,我快乐写作,痛苦编剧,编剧是对写作的罚款,好在他们给的钱够多,能买去一部分不快乐。
还有人把影视与文学一荣俱荣、相依相生的现像说成是文化的“互动”,那真是太给文学面子了,其实文学是名副其实的“被动者”,因为它已经无力自保,更遑论左右影视?在信息化数字化的夹击排挤下,文学的生存空间日益逼仄。——但是,我相信,图像化和数字化再直观快捷,它们永远不能取代语言的无边想象力,文学对情感世界的描摹,对诗意情怀的抒写,对道德,温情和良知的呼唤以及对人性的挖掘,对生活和生命体验的深刻把握,都是任何其它媒体所不能置换的。
其实作家都明白这个道理。刘震云说要坚持纯小说创作,《一句顶一万句》,《我不是潘金莲》,以一年一部的节奏,持之以恒。以《妻妾成群》最早触电的苏童,声称自己始终是电影的“远房亲戚”,还引用了电影大师希区柯克的话:一部真正的好小说,电影对它应该是无能为力的。严歌苓的小说几乎是影视剧改编的金矿,但她认为:纯文学写作才是她真正的信仰和激情所在,在她的作品里,绝对要保持一定数量的“非拍品”。——对这位才女我亦有隐隐的担心,皆因想着念着,却身不由己,未必奉行。
文学,只能用文学的方式才能表达得更准确更充分。鉴于此,我以为,有志于跻身一流的作家,应该从警惕影视的诱惑开始,独立,有尊严,“不做小姐,不傍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