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捐助款缘何变成40元?
(2013-03-13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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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40元陈小喜炒作杂谈 |
近几天,媒体在报道“两会”的同时,有一件事情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就是深圳的一位叫陈楚碧的女士,十多年前捐助一位井冈山的贫困学生,说的是连续捐了四次,结果却只有一次到了学生手中;明明是每年捐了400元,结果到学生手中的仅仅有40元。
此事一出,网议纷纷,媒体开始了进一步调查,广东和江西两地分别成立了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我们相信此事最终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事情的真相一定会浮出水面的,我们在等待着。在等待之余,我们也可以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说法进行一些分析猜测的。
首先,捐助与被捐助时间、人物双方是确实存在的。所有各方都承认这一点,捐助人是陈楚碧女士,被捐助人是陈小喜,时间是10多年前。
其次,究竟捐助几次,捐了多少钱?捐助金额有已经确定的也有不确定的。能够确定的是第一期的400元,因为据该校校长称:第一期400元钱已经到位。同时,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也说:已经找到了陈阿姨的捐款记录,虽然没说多少钱,但是根据下文可以知道是400元。对于另外的三次捐助,目前只有捐助人一方说存在,但是找不到原始证据,而据调查小组说“当时陈阿姨说寄的那笔钱没有证据证明,学校也没有反映有人拿,深圳的邮局也查不到,现在仍然在查。”这个可以查清,也应该查清。
其三,第一期400元究竟是如何用的。校方说是“分了5年也就是10个学期,每个学期4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并且学生也签过字了”,而且“都是团委直接发放的,这些都是有账目可查的。”但是,被捐助人称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却能依稀记得自己没有签过字。为了证实此事,还咨询了几个同学,他们也称没有签过字。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解释是:表示第一笔40元发给了小喜,其余部分应该是用来支付小喜剩余学期的学费。但被捐助人称 “每个学期200多块钱的学费还是要自己承担,学校从来没有说过有捐款给充抵学费。”比较校方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说法,相比较而言,校方的可信度大一些,但仅仅是大一点,要想证明就得拿出当初签名的发放表,找出当初的账目,只是,按照会计管理的规定,十多年前的应该已经销毁了,这是校方可能采取的回应。但是结合被捐助方的说法,可以排除校方的说法,因为被捐助人如果收到400元,不会说只有40元的,没有必要“炒作”。
其四,究竟是谁领取了400元?既然收件人是陈小喜,应该是陈小喜去领取汇款单,或者考虑到陈小喜当时的年龄,学校通知陈小喜的家长去领取,但事实上都不是。那只能是学校的人员去领取的,而且是在陈小喜及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的。或者是邮局将汇款单送到学校的传达室等部门,这就需要查清楚当时是谁签收的呢?签收以后交给谁了呢?谁去邮局领取了这笔钱呢?
其五,为什么捐助方寄给被捐助人的几封信没有收到?我们是不是可以怀疑有人私拆信件,发现信件内容可能涉及到实际捐助数额,害怕事情败露,将信私藏销毁了呢?捐助人能不能记得当初信件中是否谈及捐助的数额呢?而且据捐助方说法,有的信中还会夹带现金,如果说是邮局的人发现夹带现金被截留,为什么寄到被捐助人家中的信中夹带的20元现金没事呢?当时学校究竟是谁负责收发信件的呢?设想一下:四年里四张汇款单,几封信,要确保一封不拉的都能被截留,能是什么样的人呢?
最后、做几种猜想:第一是:汇款单确实是400元,但是校方和邮局都看错了,将400元看成是40元领取和发放了,所以就发了40元,至于前面校长说的分10个学期,是校长看了陈小喜第一次采访说的话(每年40元),自己琢磨出来的,说明校长事先没有进行调查,只是就事论事的凑出解释。当地教育部门的说法也不可信。因此可以排除。第二种:确实是400元,而且就是捐助一次,学校将一对一捐助的钱转换成慈善基金,学校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资助,将属于一个人的400元捐助款变成每个人40元,从而由捐助一人变成十人,这种情况现实中有,而且新闻中确实出现过另外受资助的学生,如果对于他们进行捐助的人能出现,就说明此种假设是错的,若他们没有别的资助人就可以假设第一笔400元确实是这样处理的。第三种:连续四年,每年400元都及时到位,有人本来以为捐助人只是捐助一次的,就将400元分成40元发给学生,但是后来看到捐助人来信或者第二次捐助,眼红400元钱,见利忘义,截留了后三次的汇款单及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