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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好处办事不办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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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政府部门和官员中存在的问题时,十分激愤的说:“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过去是要有好处才办事,现在就是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喝完了酒,吃完了饭,泡完了脚,屁股一拍就走人,什么事也不办,什么问题也不帮企业解决!”周强的话确实说出了现实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的作风和部分政府官员的官德,其实,这种情况只是官员众多形态的一种,依据好处和办事的关系,可以将现今的官员分成四类:
第二类:不要好处,也不办事。对于这类官员,对于拿好处,从来也不上心,甚至你要是给他好处,可能还得罪他了,会把你赶走的,但是你切不可将这类人等同于第一种人,这类人既不要好处,也不会通情达理的办事情的,他会通过种种文件上的和自己规定的条条框框让你要办的事情不能及时办结,而且他的要求往往是看起来符合规定,有可通融的地方就是不给你通融。这类人在现实中不多的,这类人的出现多是遭受过打击的,对于现实世界和人有所不满,但是又无力反抗或者不敢反抗,从而在工作中采取这种不积极不配合的方式,这类人通常会让人有种想揍人的冲动,但是经过一系列磨难,事情最终也可以办成,只是人不招人喜欢。
第三类:要好处,才办事。这类官员,办事情的前提是有好处可拿,有好处就办事,没有好处就不办事,或者给你拖着。在这种人看来,办事情得好处是天经地义的,否则也不会从事这个职业的,这种人有个好处是,只要你给了好处,好处足够的多,事情一定给你办的妥妥的,甚至很多时候不需要你操心,会给你实行一条龙式的服务,只要你舍得,就没有办不妥的。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而且受欢迎程度是最高的,需要办事情的人因为条件不完全具备或者没有时间,只要破费点,事情就可以办成,人家“破财消灾”,这是“花钱办事”,觉得理所当然的,即使人家不主动要,也会觉得人家辛苦了,不给点好处过意不去,而且当办事的官员不要好处的时候,想办事的人还不放心呢,认为不要好处帮着办事情,会不会是不上心或者是不想帮着办事。于是,通过各种方式对办事的人表示感谢、打点,慢慢的办事的人和帮着办事的人就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要办事,给好处,给好处,能办事。
第四类:要好处,不办事。这类官员是最近才出现的,四处吃拿卡要,可是就是不做事情,有的是本身没有那个能耐,就是简单地混吃混喝的,有的是低能力夸大高能量,有的是有能力也不想帮办的。对于这种人,其实是最没德的,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得了好处就该做点事情,可是啥事情也不做,就像周强书记说的那样,喝完了酒,吃完了饭,泡完了脚,屁股一拍就走人,什么事也不办。那就说不过去了,因此,这类人最让人可恨的,现在有的官员被举报,谁举报的?为啥举报呢?关键就是针对这种人的,或许就是俗话说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
对于上述四种官员,我们都可能遇到的,第一类,我们会永记在心;第二类,我们会耿耿于怀;第三类,我们会爱恨交加;第四类,我们会寝皮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