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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可以交流?

(2010-01-26 10:37:02)
标签:

打骂孩子

美国

教育

博文

杂谈

分类: 随心所云

本来不该再发这类博文了,可是,郁结难解,望朋友们见谅。今天看到“艾米”博客转载博文《美国孩子不打不骂如何成材》, 因为正好在我的博文左边相关博文栏里,文中注明是转载,说是从另一个网站,博文中并没有见到米雪的名字。这种转载情形,见多了,米雪无话可说,也没有责怪艾米的意思。只是因为艾米对博文的评论让我感觉应该做个解释,所以我给博文做了评论留言,可是全被删了。

无论我多么费心,前后约写了6-7条,一一被删除。艾米“回复米雪”用的是另起一个新评论框,称不接受“广告贴”。坚决不让米雪留言,却又说“如果你能证明你是本文的作者,我会马上把你的文章撤下来。”······“但如果你认为这里有谁误解了你,请回你自己博客发表声明,因为我不认为这里有谁误解了你。”米雪无策,只好回到自己的博客写博文了。

为何不可以交流?我只是对自己的文章做一点解释罢了。即使米雪博文有不妥之处,这样主动送上门来,正是批评与抨击作者的好机会啊!

 

以下是艾米的评论:

“对于一些特别难改的坏习惯和严重错误,要使用“非常手段”了,比如打手打屁股,让孩子感到痛,但绝不可造成身心伤害,(不宜在公共场所使用)。”

--这一点可能是这位华人作者自己的做法。题目明明说了“不打不骂”,怎么又暗中打起来了呢?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声明一句“不宜在公共场所使用”,搞假?挨打的孩子自己不知道吗?当心孩子告你。

 

我的留言:

博主:您实在没有必要删我的留言,我只是对自己写过的文章有个交代罢了。

打手打屁股,不宜在公共场所使用,是因为怕伤到孩子的自尊心,无论多么小的孩子都需要得到尊重,而且前提是“让孩子感到痛,但绝不可造成身心伤害”。这是一些美国家长和老师公开与我交流的做法。


    因为有句中国话说“不打不骂不成材”,从此引出文章标题,并不是不可以触碰孩子。一些中国家长使用的打骂手段,几乎有暴力倾向了,而且不顾孩子的自尊心是否受到伤害。

    对于美国如何界定这种体罚、言语羞辱和其它手段是否合法,有很详细的法律条文,您不妨去我的博客,查一篇博文“在美国打骂孩子的后果”,其中介绍相关信息。谢谢!

    有兴趣的读者朋友也可以来米雪博客,米雪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美国孩子不打不骂如何成材》原文作者:米雪

 

另一条评论留言

博主:我不是一个爱纠缠的人,来留言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文章被误解了,却没有办法得到合理的回答,很着急。并不是因为转载方面的问题,我知道那些网站完全有可能不注明地转我的博文,这方面没有怪博主的意思。
    您不妨来我的博客读一读那篇博文,我还有其它想法也愿意与你分享。
    给您的博客的所有评论,我会保持一份复印。
米雪

 

   这样的评论留言不可以接受吗?难道不惜让读者带着疑惑离开吗?

 

   难道我做错什么了?这博客世界究竟怎么了?还是那么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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