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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如何过“人情关”

(2010-10-15 10:20:20)
标签:

日本

宋体

理第二

制度

根深蒂固

杂谈

CEO如何过“人情关”

“人情法则”在中国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 要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非常困难。我认为, 现代企业要讲情理法, 但要明确判断孰先孰后, 坚持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

马明哲 编辑信箱 koni2010@163.com

 

情、理、法,孰先孰后,孰轻孰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虽然人人都承认,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的最高权威,要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和逻辑才能“以理服人”,而情则是以私人的好恶为基础,不能作为事物判断的主要标准。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很难遵循这样的顺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就按另外一套规则去行事了。

1984 年我还在蛇口劳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时候,与一家日资电器公司的总经理成为很好的朋友。回深圳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单位领导家的冰箱突然坏了。于是我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位日本朋友的公司,并迅速联系到了他们冰箱部的主管,请他第二天早上第一时间来修理。那位主管表示要先向上级请假才能过来,我未假思索地说:“没关系,我跟你们总经理交情好得很,我会给他打电话帮你请假的。”但是后来我却忘了给日本朋友打电话。出乎我意料的是,由于没提前请假,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那位平时表现相当出色的主管竟被辞退了。我找到日本朋友求情,但他很淡然、清晰地告诉我,不请假就是旷工,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要按制度行事。我非常生气,怎么能翻脸不认人呢?为此我一直介意和郁闷了好几年。

后来当我自己开始走向领导岗位,处理各种与制度有关的问题时,才慢慢体会到当初那位日本总经理对制度的坚持是有道理的。如果因为某一位员工、某一种特殊情况而让制度“打折”,那制度的权威性将不复存在。平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拥有数十万名员工,不排除每天都会有成百上千的特殊情况,每天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如果每个人都能获得通融的处理,那么这样的公司还能够正常运转吗?作为一家大型企业的管理者,他必须坚持制度至上,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人情法则”在中国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 要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非常困难。平安成立20 多年来一直为这三者的关系苦苦琢磨和调试着。我认为, 现代企业要讲情理法, 但要明确判断孰先孰后, 坚持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

首先, 我认同商业伦理中有柔性的东西, 有感情的因素在。平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业务越来越复杂, 分工也越来越细, 更需要不同技能、不同背景和风格的人一起合作完成任务。培养和深化同事间的友谊与合作默契, 这些情谊带到工作项目中, 可转化成为企业绵绵不绝的前进动力。

与此同时, 当个人感情与公司的制度、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 面对与自己关系很好的同事,就应该铁面无私, 一切以规矩为先、制度为上。而当某些行为越过了制度, 侵害到法律权威的时候, 那就丝毫不能宽恕, 坚决依法办事。

情、理、法三个字, 法为基础, 是底线, 不得有丝毫逾越, 否则事业基础就会崩塌;理为支撑, 是企业经营的骨架, 容不得侵蚀;情为连接,是企业经营必要的柔顺机制, 帮助公司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清晰地判断出, 当情理法发生冲突的时候, 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

我自己也会面对这方面的一些冲突。比如一些创业初期就加盟平安, 和我一起打拼的老同事、老朋友, 彼此之间很有感情。其中有一个做到了分公司的一把手, 但后来发现他做了很多违规的业务, 按照公司的规矩, 必须降级。他非常苦闷地找到我, 说他在平安辛苦工作了十几年,做了不少贡献, 希望可以将功补过, 免于降级。

虽然于心不忍, 但我还是告诉他, 平安感谢他过去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但功过不能相抵。虽然有点不讲情, 但平安作为数十万员工安身立命的家园, 要成立宏大的事业, 要成为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集团, 个别人的情又怎能和这样的大“情”相比呢?

所以, 法、理、情并不存在必然的冲突。制度、法规是集体和公众利益的集中体现, 是更高层次的“情”。认识三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先法、后理、再情, 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和谐进步。正是由于各级管理干部的身体力行, 我们形成了很好的文化, 正确处理好了法、理、情三者的关系, 确保了平安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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