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女孩,如此命苦可以怨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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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阳台上的裸体女孩”照片蹿红网络,当不少人怀着“成人心理”点击进入后,却发现那是一组“黑镜头”:两个十来岁的裸体女孩在垃圾堆得比围栏高的阳台上玩耍,而且已经坐在阳台边缘,相当危险,她们却怡然自得。这组照片是襄樊当地某网友拍的,事后该网友又组织人去探访了小女孩的家,她的父亲李某,因小儿麻痹症腿上落有残疾,以捡垃圾为生,家徒四壁。
网络舆论将矛头指向政府救助工作的不到位,认为阳台上的
裸体女孩让社会蒙羞、让政府蒙羞。
《长江商报》8月4日做了跟踪报道。但事情并非这样简单。女孩不穿衣服的一个原因,是母亲刘某不洗衣服,她自称月子里落下的毛病,不能碰水;40平方米的国家廉租房里,又脏又挤,是因为家里堆满卖不出去的捡来的垃圾;在这里,他们养了9只猫和两条狗。早在2004年,李家就有了低保,每个月是380元,李家所住的房改房,每个月还有240元的补贴。邻居说,他们有亲戚在某大酒店工作,晚上就去回收一些废品,每天的收入有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社区多次为李某找过工作,他都以“腿脚不好”推掉了。
李家并没有穷到衣不蔽体的“赤贫”。裸体上阳台,一是天热,小孩子耍疯了;二是她们父母的失职,没有教会女孩必要的羞耻感。这不是贫穷的问题,而是父母没有尽到基本的监护责任。父母漠视孩子在阳台上的危险行为,在美国是要被剥夺监护权的,而且将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在中国谴责的矛头却落在政府头上,我们的公众舆论空间是否出现了偏差?
维护社会公平,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但并非所有的不幸,都可以归咎于政府。贫穷不是光荣,而是不幸;贫穷不具有道德优势。社会的不公正,那是政府的耻辱;至于阳台上的裸体女孩,政府并不是她们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