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他的故事——北京三日(第一部分)
(2009-10-31 11: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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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很久前的故事。那时候还在硅谷做工程师。转眼好几年过去了。博客里好像没贴过。拿出来晒晒。。。
1
飞机就快要降落了。
我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双眼紧盯着窗外。窗外是漆黑的夜。地面的灯光越来越密也越来越明亮,微微映红了夜空。那一团最密集的,编成一张严密的网。想必那就是我的目的地——北京。
我曾在这里渡过四年的大学生活,虽不曾有非凡的经历,对城市的夜色却很 有过些记忆。
然而此刻,如果我闭上双眼,却搜索不出太多有关城市的印象。唯一历历在目的,是天安门的红色城楼。这印象也许是幼时从画报或是明信片儿上得到的,所以算不得数。
难道是出国的时间太长了?细数一数,不过才六年。六年不算很长,但足够发生很多事情。比如,六年前还是二十世纪,六年后换了一个世纪;六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心里想很多,口袋里却什么也没有;六年后,我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在美国有汽车和房子,可心里什么都不想。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六年前,我孤身一人,对于感情,心中装满酸甜苦辣;而六年后,我有了老婆,对于感情,我心里有点空,有点麻木。
这样说也不见得公平。老婆对我其实很好,简直是超级的好。她每天也上八小时的班,下了班除了做饭做家务,还要忍受我把不相干的气撒在她身上,不但毫无怨言,百般迁就,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哄着我,灌着我。所以有时,我也会不忍心,也会冲动地搂住她,越搂越紧,狠狠闻她耳根的芳香,这种时候,我也毫不怀疑,自己的确是幸福的,幸福得一塌糊涂,幸福得自己根本就不配这么幸福。
可每天清晨,特别是冬天的清晨,我独自开车去公司上班,高速公路两边是宽阔的草原,视线极为开阔。草是枯黄的,天还不很亮,天边还看见一两颗星。车子太舒适,八十英里的时速,却听不见多少噪音。此时如果汽车音响里恰巧放出一两首老歌,比如田震的《执著》,或是郑钧的《极乐世界》,我便会莫名其妙地鼻酸。歌里唱“我们一起欢乐吧!我们一起欢乐吧,这是你的极乐世界请你欢乐吧!”,我忍不住跟着一起唱,用出最大的力气,几乎喊破了喉咙。谁管呢?我就是要唱,这是在我自己的车里,我花了很多钱很多时间,拥有的就是这几分钟的自由,我凭什么不唱?
2
飞机终于触到了跑道,机身猛地一颠。坐在我身边的胖妇人捏着嗓子惊叫了一声,声音很轻,估计没多少人听见。有什么呢?如果飞机果然坠毁了,我也不见得如何遗憾。三四百人,总有人比我更留恋生活。我努力思考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想来想去,却只想起老婆来。昨天,老婆送我上飞机,不过分别四五天,她眼圈儿竟然红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是啊,我也会内疚,也会脸红。谁说自私的人不会内疚?
保险带的指示灯刚熄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我不着急,反正一时轮不到我下飞机。机场的草坪上铺着薄薄一层雪,几个装卸工穿着圆鼓的羽绒服在聊天,口中涌出大团的白气。
看见白气,我莫名其妙就想起了方便面。校园的冬夜,似乎比城里寒冷很多。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宿舍的窗还开着,屋里和屋外一样冰冷。我泡一碗方便面摆在面前。过不多时,掀开盒盖,眼前冒起一团白气,冷不防在眼镜片上结了一层雾。抬头看同屋的兄弟们进进出出,端着脸盆肩上搭着毛巾,模模糊糊一片,好像另外一个世界。摘下眼镜用衣角抹一把再戴上,我回到他们的世界里。小广东背着书包走进屋来,两腮红彤彤的。东北老大正往脸盆里倒开水,抬起头和他打招呼,现在轮到小广东的眼镜上蒙一层雾。我于是看不清他的眼神,就只看见他笑。我们都叫他小广东,因为他是广东人,而且是班里最小的一个。他长得却不象广东人。他皮肤白细,个子很高,斯斯文文,少言少语,眉间隐约一丝笑意,仿佛总在暗自盘算着什么喜事儿似的。
终于轮到我下飞机。我的手提行李很小,所以动作敏捷。我在北京只停留三天,公司生意很忙,必需趁周末赶回美国。若不是老婆坚持要我带上羽绒服,我甚至不会托运行李。其实老婆肯定也知道,我誓死不会把羽绒服套在呢子大衣外面。而我也知道,羽绒服多半是借口,因为箱子里还放了一包东西,是老婆的同学带给在天津上大学的弟弟的包裹。老婆总是热心得要命,不管多么生疏的朋友,求她什么就答应什么,我并非去天津出差,人家弟弟要专程来北京取一趟,做姐姐的自然要尽量多塞些东西在包裹里,好大的一包,比羽绒服还更臃肿。
机场大厅的玻璃自动门向两边分开,清新的冷空气迎面扑上,我用力吸一口,冰凉的感觉遍及全身,长途旅行的烦躁立时被冲散了不少。出租车排成长队,等车的人也排成长队,几个机场保安忙忙碌碌,呼前喊后,两条队伍却依然移动得很缓慢。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边排队边欣赏夜色。除了闪烁的车灯,其实没有什么夜色好看,可我还是觉得新奇。我看周围的陌生人,听他们讲熟悉的语言,渐渐的,对这座城市的回忆清晰起来。
我钻进出租车,出租车载着我一头钻进黑暗的世界里。机场路有明亮的路灯和巨大的广告牌,灯下立着挺拔的杨树,树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偶尔见到两道明亮却不连续的光柱,是遥远的乡间马路上驶过的汽车,突兀的灯光被树林分割开了,更显出夜色的幽深来。这景象令我联想起加州的夜色来。我有时打了加班的旗号,在公司留连到夜深,深到公路上看不见其它的车辆。高速路没有路灯,路面的白线被车灯照射得异常清晰。天上有很多星,偶尔有一两颗移动的,应该是飞机。车子里是完全的寂静,不像是坚硬的车体挡住了车外的噪音,倒象是车外那寂静的夜实在太强大,已经穿透了车皮蔓延到车里来。手机突然响了,把我从寂静中惊醒。是老婆。她撒娇地告诉我为我准备了哪些宵夜。不知不觉中,我的房子就在眼前,两层的洋房在黑暗中显得特别高大。我按一下车顶的按钮,巨大的车库门翻转开来,车库里灯光很明亮,老婆的车子已经占据了一半的地盘,还有我们的鞋子,一双一双非常整齐地摆在墙角。也许是我太疲惫,也许是灯光太刺眼,我突然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我家何时变得如此明亮,而且多了这许多的鞋子?看见鞋子,我有时会产生一种冲动,想要猛踩油门,或许可以穿透车库的墙壁,再逃回那寂静的黑夜里。
出租车穿过四环路和三元桥,黑暗终于被我甩在背后。这样说有些不准确。城市的灯光虽然比之六年前更加耀眼,可灯光下面,那些高楼的缝隙里,仍然残留着黑暗,如果仔细看,黑暗中偶尔也有身影,骑着自行车,也许只是车上的什么金属部件反射出光亮来,证明了人和车的存在。沿着那反射的光,有时会寻到一两盏昏黄的街灯,在骑车人的头顶,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混在高楼窗户透出的灯光里。再高一些,就是更多更密的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到了楼顶,往往豁然明亮起来,是哪家公司巨大的霓虹灯广告,璀璨得似乎对整个夜空也不屑一顾。
车里闷热而干燥。司机不好言语,我告诉他去展览宾馆,他并不表示什么,只沉默地开车。我猜想他已经听清楚了目的地,而且心里早有打算,大概不需我多操心了。
车子过了西直门,道路中间突然多出一条坑道形状的工地,坑道有十几米宽,只留下两侧细细的两条通路,勉强驶过一辆汽车,感觉几乎要开进路边的店铺里了。又过了三四百米的样子,前面的路似乎要断了。出租车司机告诉我路只能到这里,但宾馆已经不远,可以徒步走过去。
我下了车,冰冷的空气里又掺杂了浓重的尘土味道。地上的雪早已是粘稠的汁液,路边的店铺虽然繁华,闪烁的霓虹却无论如何压不过工地里大瓦数的照明灯。我拖着行李挤过狭窄泥泞的街道,不时有一两辆出租车贴着我驶过,粗鲁地鸣笛,好像要存心惊吓我一般。我心里暗暗诅咒全世界的出租车司机,更包括刚刚载我来的司机,其它车可以开进来,偏偏他开不进来。我也诅咒北展宾馆接电话的小姐,那么热情地告诉我空余房间还很多,却不告诉我为何大名鼎鼎而历史悠久的饭店每晚只需要三百元人民币。
我终于走到北京展览馆门前。灯火通明的工地丝毫没有影响这里的肃穆。极粗的石柱和极高的大门,借着夜色就更显雄伟。我突然觉得无论如何,住在这里还是值得的。因为我想起大学时的那些夜晚,我和小广东曾骑车从这里经过。那些夜晚,我们把书包丢在图书馆阅览室,作业做了一半就溜出来,一路骑车到城里。我们欣赏着夜色,却不说话。他不看我只看夜色,我却顾不得夜色,只看着车轮前的路面,偶尔也抬头看他,看他的眼镜片儿反射出凌乱的光,看他的嘴唇紧闭着,想看他眉间那熟悉的笑意却看不到,也许是藏在反光的镜片后面了。不知骑了多久,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他支好车,脱下他的大手套,拉开皮夹克胸前的拉索,把手套放在里面,紧贴着他的毛衣,白色的竖领毛衣,领子很高,挡住了他突兀的喉结。我随着他走进一家电子游戏厅,他打游戏的时候严肃而专注,眉头拧紧了,眉间的笑意就彻底消失了。我站在他身边看。又过了不知多久,他决定离开,于是我们骑上车,返回学校。我们经过这些巨大的石柱,他突然开始唱。我就跟着唱,唱的都是小时候听过的歌。我边唱边想,那与这雄伟的展览馆相配套的饭店,一定也是最豪华的饭店了。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够住在那饭店里。不过到那时,不知道会不会听到有人唱歌。
3
我和我的行李终于抵达我的房间。我裤腿上和箱子上早已布满泥点儿,惨不忍睹。我从浴室里捡一条毛巾沾湿了,擦干净箱子和裤脚。我打开电视,电视里是农村题材的电视剧,村妇在担水,身后跟着一条黄狗,拼命地摇着尾巴,摇得过分了,仿佛表演经验不很丰富的演员,动作过了火,就有些做作。
我打开箱子,放在最上面的是西服和大衣,我取出来挂在衣柜里。接下来是老婆同学弟弟的包裹。今晚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何时从天津赶过来取东西。说到电话,几乎忘记了,立刻要给老婆打长途,再过一会儿,她就上班去了。北京的夜色正深,加州却已是清晨。我突然感到疲惫,于是坐在床头盯着电视发呆,男人叼着烟袋眯着眼蹲在屋门前,身边偎着那只大黄狗,一动不动像是在睡觉。
我终于提起电话。老婆迷迷糊糊地接听,像是被我从梦中惊醒。我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加州时间早上七点。也该起床了。趁着她不太清醒,我尽量简短地报告旅途和旅馆的情况。老婆却仍然赶在我报告结束之前清醒了,一旦清醒,就一发不可收拾,滔滔不绝地讲述她昨晚的恐怖经历她昨夜竟然在厨房的碗柜里发现老鼠!真不明白去年刚刚盖好的新房子怎么也会有老鼠。我问她看见几只,她说好象是两只。我说你别怕,到商店去买捉老鼠的东西好了。她说她无论如何不敢自己对付那些家伙,宁可等我回来再说。可怜的老婆,看来这一周都不敢再打开碗橱。
下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同学的弟弟。那电话应该是直接拨到宿舍里了,听筒里传来尖细的南方口音。我问:“请问方志豪在不在?”他反问:“找谁?”一时间我有些心慌,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硬着头皮又说一遍:“方志豪。在不在?”“噢,在!”电话被重重地撂在桌子上,接着是听上去很遥远的吆喝声:“方志豪,电话。。。”回声很重,他应该正站在楼道里吆喝。电话那端有些嘈杂,什么人在唱歌,声音很嘹亮,却一直走调,回声更重,想必是在水房里唱。水房里唱歌有演唱会的效果,使每个人把自己当作歌星。小广东有时也唱流行歌曲,边洗牛仔裤边唱,双手沾满肥皂泡,胳膊用着力,肩膀一耸一耸的。他个子高,洗衣服的时候需弓着背,背上的肌肉都膨胀着,他原本看上去很瘦,此刻却显出强壮来。他爱唱粤语歌曲,由于听不懂而显得更加动听。他的声音并不嘹亮,却柔和婉转,微微有些颤,偶尔引得听众的心也跟着颤一颤。
“喂?”电话那端突然的应答使我有些措手不及。
“请问是方志豪么?”
“我就是,您哪位?”男中音浑厚沉稳,仿佛立时充满了整个电话听筒。他能有多大?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不过二十岁罢了,而嗓音却比年龄还大着许多。
“我姓刘,我从美国来……”我有些尴尬,美国这两个字,说出口总感觉有些别扭。
“噢,您是刘先生,麻烦您了!”他打断我,倒仿佛是帮我一个忙。
“不麻烦不麻烦,你什么时候……”
“我明天晚上过去取好了,可能要七八点才能到,您方便么?”
“没问题,那我在饭店等你,北展宾馆415房间,这里不太好走好像……”
“没关系,我找得到,明晚八点准到,太谢谢您了!”
“不谢,那明天见!”
电话挂断了,我松一口气。明明是我帮他带东西,明明我比他年长十岁,凭什么惶恐的是我?我站在穿衣镜前理一把头发,头发原本生得浓密,三十岁了也不曾变稀疏,但鬓角上的白发却多了一两根。白发其实自上大学就出现过。大学宿舍里的日光灯很明亮,小广东坐在床头读书,我斜卧在上铺,手里也拿着书,却不见得知道书里讲些什么。书虽然厚,却出奇地挡不住我的视线。我看到的是他的发,不很长却很黑很亮。我恨不得要伸手摸一摸,果然就摸了,他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在找白头发,他问找到了没,我说没有。他说你有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我也帮你找找,找到就拔掉。我不记得从何处听过,白发拔了会长出更多,所以心里有些害怕,虽然害怕却还是豁了出去。我的白发显然极不普遍,所以他很花了些功夫搜索,终于找到一根。我的发生的浓密,捉住那白发拔下来,又不伤及无辜,想必还是很费力的差事。他凑近了,我额角便感到他呼出的热气,热气贴着面颊下滑。我想用力吸一口,却怕被他察觉,终于下了决心要努力吸一口,他却已经得手。他捏着一根白发给我看,那根发不曾彻底变白,有一段还是棕色。我接过来,放在手心吹一口气,发在空中兜一个圈子,在灯光里一闪,很快就消失了。多年后的如今,我果然生出更多的白发,不知是不是可以怨他。我只在心里偷偷怨,当着人是不好讲出来的,因为过了这许多年,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三十岁的人生几根白发,是赖不到别人身上的。
我再拨一个电话给东北老大。老大原是我们的团支书,毕业后留校,听说深得校领导的欢心,在行政方面很有前途,可不知为何,去年竟也丢掉铁饭碗,投靠了合资公司。他虽然改吃技术饭,却仍然保留着丰富的组织才能,因此老同学间的各种联谊活动,都由他出面筹划。
老大还象以前一样善谈。他先是大大夸赞我如何有成就,生活质量如何高,转而谈到他自己的生活,谈到学校领导间的勾心斗角如何使他不堪,再加上岳父母对高收入的追求,无奈只好放弃教育事业,投身为资本家打工的行列。他的话仿佛切不断的水,我由于没有机会插话,很快便开始忽略谈话的内容。我看厌了那黄狗和农人,于是不停用遥控器换台,有五个电视台在播放同一组新闻。画面是宽阔的河滩,农人们挽着裤腿站在河水里在捞些什么,这引起我的兴趣,我把电视的音量稍微开大一些,屏幕上的河流和农人却马上消失了,来不及看到他们捞到些什么,就已经是下一篇新闻,有关美国的某团体访华。我又失去了兴趣,却懒得把电视的声音关小。老大正在讲一句很长的话,中间夹了一个人名,冷不防一下子钻进我耳朵里。
“小广东?他怎么了?”我慌忙拾起电视遥控器,一时间却找不到音量控制。
听到我突然发问,老大好像有些吃惊,顿了顿才回答:“噢,我不是刚说了吗?小广东上个月刚刚结婚了!据说老婆很漂亮呢,还是咱学校的,比咱们低两届!咱班好多人还给他操心张罗呢,正说要给他介绍,结果突然就听说已经娶了,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没有!听说读研那会儿就勾上了,那会儿和他天天照面儿,居然都被蒙在鼓里,真厉害!”
“噢,真的吗?可他研究生毕业也有三四年了吧?怎么才结婚?”
“谁知道,好事儿多磨呗,也许是快毕业的时候才认识也不一定,诶?你和他那么磁,以前每天同出同进的,难道连你也不知道?”
“噢,不知道,我……我出国以后和他也没怎么联络。”我不知如何回答。我出国以后,和小广东实际上从未联络。他曾对我说,要么你留下来,要么你走。你走就别指望我去送你。送也不送,不联络似乎也是正常的。
“不知道没关系,后天吃饭的时候,一定要逼他把细节讲出来!”老大笑。
“他……后天……也来?”
“是啊,他在北京工作。当然得来啦?你刘头儿大老远从美国回来,谁敢不赏脸?再说大伙还没见过他老婆,结婚也没请大伙吃饭,说不过去嘛,这一次怎么也得让大家见识见识!大家都说,多亏了你刘头儿,就是有号召力,要不然还不一定抓得到他。”
“岂敢岂敢,全靠你出马了,我哪儿这么大面子?”我曾是班长,所以得到刘头儿的称号,然而我其实是最傀儡的班长,班中所有的事务差不多都由老大一手承担,就连这六年后的聚会,虽然是由我而起,却也全权由他组织,而我自己,连有谁出席也不很清楚。
“有有,怎么没有!对了,周五晚上七点半,稍微晚一点儿,有人下班晚,路也远,要是周六就没问题了。地方订在中关村的豆花庄,你就打的去吧,司机都知道那地方。你怎么这么急?好几年才回来一躺,怎么连周末也不呆?”
“没办法,公司真的忙。”我只有这一个借口。美国是属于我的世界,我终究要回去,但这行程无论如何还是急了些。我还来不及想念我的世界。在我的世界里,有一棵树,和我一样高,种在我新房子的门前,新房子里有我的汽车,每天载我到公司,公司里有一间两三米见方的办公室,我除了吃饭睡觉一整天都坐在这间办公室里。我的世界里还有我的老婆。还有厨房碗柜里的老鼠。我拿不准,离开多久,我便会开始想念我的世界。
然而小广东已经结婚了。他早该结婚的,为何一直拖到上个月?这漫长的六年里,他又在等待些什么?我摇摇头。无论如何,听到这消息,我应该高兴才是。
放下电话,我突然想点燃一根烟夹在手指间。我的手此时正空闲着,如果不夹一根烟,似乎就无处可放了。我起身走到窗前,窗外的灯光并不很亮,所以窗玻璃上就映出我自己,正双手抱着肩。多年前我也曾这样站着,面对着教室的窗。教室的灯光很明亮,所以窗户里只看得到室内的灯光,丝毫看不到窗外的景致。小广东和漂亮女生站在我背后聊天儿,原本是讨论作业,此时话题却完全无关了。讨论了很久,熄灯的铃声终于响起来,那女生返回座位去收拾书包,小广东转身走到我身边,掏出一包烟,对我说:“给你买的,你喜欢的牌子。”我仍旧一动不动看着窗。他把烟塞在我的衣服口袋里,然后转身,护送那女生走出教室去了。
这饭店实在是闷热,令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我伸手到衣服口袋里摸一把。没有烟。自从出国,六年来我再没碰过烟。留学的生涯很拮据,美国的大多数公共场所又都禁止吸烟,时间长了,竟然就彻底把烟戒掉了。而且六年没有见到小广东了。所以,我口袋里没有烟。
我突然连澡也懒得洗了。我胡乱脱掉衣服,躺倒在床上。电视的声音很吵,屋子里的灯光太亮。我探身搜索,电视遥控器并非伸手可及。伸手可及的是床头一排按钮,我按顺序按下每个按钮,按到第四个,灯全部熄灭了,电视也安静了。屋里一片漆黑,我躺回床上,安心了。
4
十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月份,却是白昼最短的月份。不到五点,天色已经很黯淡。我从客户公司的大门里走出来,外面是繁华的长安街,华灯初上,也许是天还不很黑,显不出它们的明亮。
今天的公事进行得还算顺利,客户也很满意,照此计算,明天用不了半天时间,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客户请吃饭,我借故推掉了。只剩下两天的时间,我就要返回美国,我宁可节省下每一分钟,哪怕在街上独自走一走也好。更何况今晚,我的确另有安排。老婆同学的弟弟,说好晚上八点到。老婆的确是高效,我在北京不过只有三天时间,每一分钟都被她规划好了。
需不需要请老婆同学的弟弟吃晚饭呢?他从天津赶来,恐怕赶不上大学食堂五点钟的晚饭。但是如果请他吃晚饭,他还能赶上最后一班回天津的车么?我有些拿捏不准,但我实在太饿,一定要先找些东西垫垫。我顺着长安街走,想找一家小吃店或咖啡厅。街灯比刚才明亮了很多,可天仍旧没有全黑,西头的天边留着最后一抹余辉,鲜红的。如此鲜红的余辉,何时见过的?八年前的记忆了,而一旦想起来,我心里仍升起一阵难以形容的感觉,很细微却又丝毫不容忽视,就在上腹部的最中间,凝聚着,然后碎裂,蔓延开来,钻进每个毛孔里。是大学校园里的路灯,就在篮球场边。路灯后面的晚霞,同样的鲜红。夕阳已经彻底消失了,球篮和球都看不很清楚。人已经散尽了,只留下我们两个在场上。他只穿了深绿色的跨栏背心,肩膀被汗水浸湿了,在路灯下显得格外光滑。我早说他不象广东人,他的皮肤那样白,个子又那样高,轻轻一跃指尖就触到篮框了。终于连晚霞也要消失了,我们才往宿舍走,我抱着球,他揽着我的脖子。背后一阵车铃声,他扭头去看,发上的汗水溅到我唇边,我的舌头尝到了咸涩,手里的球却滚落了。他已放开我,转身去和骑车的漂亮女生聊天,我则追赶那球,追上的时候,听见他喊我,我回过身,他已在骑车,那女生坐在后座上,双臂环在他腰际。他对我说些什么,我听不清。他骑远了,剩下我一个,夜已经完全黑了,我丢下手中的篮球,任它滚到哪里去。
终于找到一家装潢朴素的咖啡厅,我走进去,小姐热情地迎接。我捡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打开菜单儿,才发现价格贵得离谱,与装潢完全不符。毕竟是长安街上距离使馆区很近的地段,因为经常有外宾光顾的原因,装潢再朴素的小店也有印着英文菜名的菜单。我点了三明治和咖啡,小姐微笑着走了,我转头看着窗外。隔了一排修剪得格外齐整的小松树,便看不清楚街上的车流,树逢中透出的车灯,很快便令人眼花缭乱。
咖啡厅里越发闷热。我解掉围巾,脱去大衣,松一松绑在喉结下面的领带。小姐把咖啡端上来,冒着热气。我捧起汲一口,好烫,好苦。一个高个子洋人带着漂亮的中国女孩儿走进咖啡馆来,带进一丝寒气。中国女孩儿高声讲着中式英语,顺便吊起眼角扫视咖啡厅里的每一位顾客。我迎着她的目光,并不躲闪,她似乎有些吃惊,稍做犹豫然后把目光移开了。她在犹豫什么?恐怕原本打算白我一眼,却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洋人压低了声音和她交谈,似乎这样就可以顺便把她的声音也压低一样。两人捡了门口的位置坐下,女孩儿落座的时候仰头甩一甩长发,用闪亮的指甲在眉梢轻轻一划,顺便飞快地甩给我一个妩媚的眼神。我莫名的满足。我转头再看窗外,天色完全黑了,路灯于是分外明亮。
5
八点过十分,我匆匆走入饭店的大堂。这一次怨不得出租车,有了昨夜的经验,我坚持司机把车开到饭店门前。然而北京的交通却又似乎专门和我作对,在我乘车的时候,路便堵得水泄不通,乘车简直比走路还慢着许多。
饭店的自动门在我背后无声的合拢,突然之间就把一切嘈杂关在门外。外面的世界喧闹而寒冷,带着安全帽拖着鼻涕的民工揉搓着冻裂的黑手大声地说笑,因寒冷而面颊红润妩媚的乡下妹子在饭馆儿门前拉生意,还有很多骑车的人,都裹在厚厚的冬装里,有的连头和脸也裹严实了,就只是专心的骑车,并不留意周围发生的事情。
而里面的世界,却是柔和的灯光,悦耳的钢琴曲,和哪种香水散发出的淡淡香气。穿着入时的男人和女人们时不时从大堂里穿过,倒影映在大理石地板上,更增添了翩翩的气质。唯一与这华丽气氛不太和谐的,是一位仰坐在长沙发中的少年,他将头靠在沙发背上,似乎已经睡熟了,一绺黑亮的长发,在额前画一个弧,半掩着低垂的长睫毛。他高耸的颧骨正通红,仿佛着了胭脂,愈发显出那年轻皮肤的精美和细腻来。他一双腿微微弯曲着,并稍稍分开,给人很长的印象。他穿了灰暗的深蓝色牛仔裤,因为坐姿的原因,在大腿的两侧绷紧了。那裤脚上溅满了新鲜的泥点儿,想是如我昨夜一般一路走过来。他上身穿了同样颜色的牛仔夹克,领子竖起来,在唇角投下一片阴影,使得整张面孔看上去略显憔悴了。
我走近他身边,内心疑惑他是不是我今晚约会的人。可我不能确认。唐突地把人家唤醒了,又发现认错了人,该是很难堪的事情吧。这里每个人的步履都很轻盈,也没人大声喧哗,他应该可以安心睡上一觉。我犹豫片刻,决定还是回房间去等。
房间里,床单和毛巾都换过了。看见白净的毛巾,我突然又想冲一个澡。早晨起床的时候虽然冲过澡,但经过一天的奔波,此时每个毛孔里似乎都塞满了尘土。北京的风沙,不再经历一次,果真就几乎忘记了。
可我有点担心,在我冲澡的时候,那叫做方志豪的男孩儿,也许就是睡在楼下沙发上的男孩儿,会突然敲我房间的门。我坐在床边,随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今晚播放的是古装连续剧,温柔似水的大家闺秀,捏着手绢儿掩住嘴,讲出话来却是一口台湾口音,使用的词汇也很摩登。那唤作“小蛮”的丫鬟更是洒脱,挥手舞足之间竟也流露出十足的女强人风范。仔细想来,女强人也并非近代的发明,唐朝时候就曾有过武则天,恐怕近代还无人可及。我莫名其妙又想起老婆。老婆也是女强人,她果然就真怕了那两只老鼠不成?或许如果没有我,她早已把它们解决了。
门铃响起来,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我打开门,门外果然是他,那身着灰蓝色牛仔衣的少年。他个头很高,高过了我。他肩头背了鼓鼓囊囊的帆布书包,是我刚才不曾注意到的。
“是刘先生吗?”他腼腆地问。他的声音的确老过了他的面孔,而他的面孔却也老过了他实际的年龄。也许是因为长发,在脸上投上了太多阴影。
“是啊,你是志豪?快进来。”我把他让进屋来,他弯腰把书包放在墙角,立起身的时候,顺手把额前的长发拢到头顶,露出清亮的眼睛。眼睛不会撒谎,显示出他的实际年龄,不过二十岁上下。
“对不起,我……来早了,您不在房间里,我就在楼下睡着了,一下子就睡过了。”他把双手插在屁股的口袋里,夹克衫于是张开了,露出里面的白毛衣,领子被翻起来,拉锁一直拉到下巴。
“没关系,快坐快坐!我也刚回来不久,堵车堵得厉害。你……是走过来的?”我瞥一眼他裤脚的泥点儿。
“嗯,从西直门下了地铁,就一路走过来了。哎呀,我太脏了……”他抱歉地笑,弓着身子犹豫是否应该坐下去。
“没关系!都是饭店的东西,谁在乎!快坐!”我按他的肩,肩很宽却略显单薄。他的脸比刚才更加红,也许是因为腼腆,已经有些红得不成样子了。
他在沙发上坐稳了。我打开箱子把那包东西交给他。
“太谢谢了,真是,让您带这么多东西。”他低头看着手里的包裹,翻过来掉过去,却不打开。
“你还没吃饭吧?”我险些把这件事情忘了。
“还没有,不……不饿。”被我提起话题,他似乎立刻就想到什么美味佳肴,忍不住吞下一口口水。
“还说没有。走,跟我去吃饭吧,我也没吃,等着你呢!”我接过他手中的包裹放在桌面上,微笑着拍他的肩膀。
借着我掌心的力量,他不再推托,起身和我一同走出房间。他走路的时候背微驼着,眼睛盯着地面,微卷的长发又滑落下来,遮住了大半个面颊。
我们来到饭店的餐厅。餐厅大概快要关门了,这从服务小姐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我们随便捡了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些饭菜。不敢多耽误一分钟时间。小姐将菜单收去了,临走的时候还是丢下个白眼。
他一双手交叉着撑住下巴,一双眼睛环视着餐厅。他目光很疲惫,眉头拧紧了,眼睛有些红,似乎立刻就要睡去了。
“很累?”我问。
“嗯?哦,没有。”他搓一搓面颊,努力展开眉头微微一笑,笑容很是勉强。
饭菜很快就上齐了。米饭有些冷,想必已经放了很久。我没有提出异议,因为不想再看到白眼。工作了一整天,我此时也觉出疲惫来,不想不要紧,一想起来,就愈发疲惫,似乎坐在这餐厅里也可以立刻睡去。
他应该很饿了,但狼吞虎咽了几口,却很快又没了胃口。他一直在努力舒展眉头,可一不留神,那眉头又拧回一起去,露出一副憔悴的模样。
“胃口不好?不舒服?”我问。
“不,吃饱了。有点儿头疼。”他又勉强地笑,虽在努力掩饰着不适,眉心扔隐约露出些纹路来,配上那年轻稚嫩的双眼,显出一丝不很和谐的成熟。我探手去摸他的额角,他轻轻扭头似乎要躲避。我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唐突,可伸出的手却收不回了,只好在他额头轻轻一触就缩回来。
“有点儿烧,好像。要不到我房间里休息一下再走?”
“不了,会赶不上车的。”他笑着摇头。
“最后一班车几点?”
“十一点。”
我看看手表,九点半。“还早,你先到我房间睡半个小时,到十点我叫你。一定误不了车。”我使用命令的口吻。他仍是微笑着摇头。我不再多说,结了账回到房间,一进门就拉开被子,示意他脱掉牛仔夹克。他还有些犹豫,我瞪起眼睛说一声“快点儿!”
他有些惊愕,不过不再争执,迅速在床上躺好了。我替他盖上被子。他冲我眨眨眼算是感谢,眼神有些朦胧。他的确是太累了,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便沉沉睡去。
我在沙发上坐定了,自己也感觉异常困倦,可我不能睡过去,十点钟我还要把他叫醒。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希望这样可以使自己清醒。他眉头仍然皱着,仿佛在梦里仍会感到头疼。他的睫毛很长,很乖巧地躺倒了,偶尔微微颤一颤,象是梦到了些什么。他的唇很薄,微微掘着,好像在和谁赌气一般。渐渐的,房间里的灯光暗下来,他的眉毛越来越粗,越来越浓,他的发却短了,露出整个额头来。我伸出手,轻轻抚摸他的面颊,光滑而骨感。他突然睁开眼来,我一惊,想要抽回手,手却被他抓牢,按在他滚烫的面颊上。他对我眨眼,很大很明亮的眼睛。他说:“还生气?从昨晚一直都不理我。”我回答:“我理不理你你稀罕?你女朋友呢?有她理不就成了?”“我没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就是你。”说罢,他把我的手指抵上他的唇,柔软而同样滚烫着。“还说没有,昨天晚上还骑车带着她,人家搂着你的腰。”我微微用力想要抽出手,被他抓紧了,抽不出。他不说话,只是轻轻张开唇,把我的指尖含进嘴里。我触到了他滑腻的舌,仿佛触到了二百二十伏的电压,心脏立刻就要停止跳动了。突然间,房门被人推开了,什么人边走边喊:“小广东?小广东?你的火车票!15次,明天下午六点开车!”慌忙间,我终于将手抽出来,指尖有些湿,感觉凉丝丝的。
我猛地睁开眼,房间里除了我,就只有志豪躺在床上,没有小广东。我松一口气。不过是个梦。果然是梦么?是梦还是回忆?我深深吸了口气,头脑清醒起来。的确是梦,不过也是回忆。是我曾经努力想要忘却的回忆。原以为忘掉了,却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又找回来。
我觉得房间里很热,憋闷得喘不过气来。我抬手松一松喉前的领带,这才想起西服行头还未除去。我正要脱去西服洗一个澡,电话铃响起来。
电话是老婆打来的。今晚竟然忘记给她电话。她半撒娇地埋怨,等不得我把道歉的话讲完,她便又提起老鼠的事情。似乎还是那两只老鼠,这一次是愈发放肆了,竟然在老婆看电视的时候,公然顺着客厅的墙边溜过。可怜的老婆,大概连客厅也不敢多作停留了。幸亏卧室在楼上,又没有储存任何食物,想必这两只小贼暂时还不会去骚扰。老婆带着哭腔在电话里抱怨,我有几分可怜,却更觉得好笑,大活人也被小老鼠吓成这样,女生就是女生。老婆急着去上班,加之这一次是自家付电话费,她一向节省,所以并不多讲。我放下电话,突然想起床上的男孩儿,心中一紧。几点了?我抬腕一看,十点半。天!眼看就要误车了。我转头看他,他竟然睡熟了,电话铃声也没能把他吵醒。
“志豪?志豪?”我轻摇他的肩,他轻轻哼一声,却仍紧闭着眼。我摸他的额头,比刚才要烫许多。我急了。他一定是烧迷糊了,否则不会推也推不醒啊?应该立刻送医院!我更加用力地推一推他,他终于睁开眼。我说:“志豪,跟我去医院!”他不回答,闭上眼睛又昏沉沉睡去。我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几乎是昏迷着,我又如何送他去医院呢?也许,我应该叫救护车?我去摸电话机,突然间想到,饭店应该也有急救措施。我翻开饭店的手册,果然找到急症医疗的号码。我播过电话,一个医生模样的中年人,领着年轻的女护士来到我房间。医生并不立刻看病人,却先让我出示身份证。我取出护照和绿卡给他看,他的态度温和下来,眼中却还存了一丝怪异。我连忙解释说,病人是我弟弟,今天晚上来饭店看望我,不想却发起烧来。医生和护士这才坦然去检查病人。医生命令我替志豪脱去毛衣,他里面只穿了T恤衫,此时已经被体温烤得滚烫了。
志豪又醒过来,这一次没有再立刻睡去。看见满屋的人,他有些惊讶,一时间却讲不出话来,显是还昏沉着。我趴在他耳边轻声说:“志豪,医生来了,快告诉医生哪儿不舒服。”他努力看看我,似乎渐渐清醒过来,清醒过来眉头却更紧了。“我……头疼。”他的声音很沙哑。我扶他坐起身,医生为他量了体温,听了心肺,仰起头对我说:“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是着凉了。打一针就退烧了。如果到明天早晨又烧回来,就要去医院打点滴。”说罢,医生命令志豪趴在床上,又命令我帮他脱裤子。我解开他腰前的皮带,拉锁拉开小小一段,把牛仔裤退下一些。这样冷的天,他竟然连衬裤也没穿,一路从天津赶来,难怪会发烧。护士取出一次性针具,吸了药,并不做皮试,在他臀上找一块皮肤捏一捏,消了毒,一针扎进去,不多时就抽出来,另一只手中不知何时已添了根棉签儿,顺势堵上针口,揉一揉便对我哼一声。我接手继续按住那面签儿,过不多久,手酸起来。我松松腕子,手背就碰到他臀部的肌肤了。很烫很光滑也很饱满。我有些忐忑,脸也微微发热。好在医生和护士正忙着写什么,不会注意到我的脸色。
医生交给我一个表格,让我把病人的姓名职业年龄和电话都填清楚。姓名是方志豪,我刚要动笔,脑筋一转,却填上刘志豪,省得多生是非。职业是大学生,我照实填了,下一栏是年龄,这我就不很确定,我随手写上二十岁,最后一栏是电话和地址,这我就真的不清楚了,电话在通讯录里有,但如何能够当着他们的面去查呢?我只好瞎编一个填上作数。
表格的下一半是诊断纪录,已经被填好,医生也签了名。另外还有我的名字,房间号,护照号码之类。我把表格交还给医生,他飞快地看一眼,又低头开了一张处方,连同一根温度计一起交给我。他说这些都是退烧药,普通药店里都买得到。我想问他再烧不是要去医院么?这退烧药又用来做什么?医生和护士急着往外走,我没机会细问。
送走了他们,我的倦意竟然也去了大半。抬手看表,凌晨一点,加州的上午十点,果然是精力最充沛的时段,看来时差还是没有倒过来。我摸一摸志豪的额头,他已经开始出汗。退烧药应该在起作用了。又过了半小时的光景,他已大汗淋漓,额头的热度虽然退了不少,可浑身衣裤被汗水湿透了,所以人睡得并不踏实,被子似乎也盖不住了。我调高房间的温度,从浴室里取来干浴巾替他擦汗。我帮他翻一个身,他还熟睡着没有醒来。我模一把他的脊背,T恤果然已经湿透。我从箱子里翻出一套内衣裤,是老婆新买的,我还不曾穿过。他身上很精壮,毕竟是年轻,没有多余的脂肪,有的就是正在发育的肌肉,形状光滑而柔和,没有蓄意健身所造成的突兀的棱角。我尽力不去接触那微微反光的肌肤,然而偶尔还是接触到了,心跳突然加了速。换到下身的时候,就更是紧张。多久不曾有过这般奇怪的感觉了?我不敢细想,只好把脸转向墙壁,手下不敢怠慢,却不小心触到什么部位,柔软中透着坚韧。我立时就要窒息了,手也微微发抖,匆忙间胡乱换好了,抽出手臂,心跳得厉害。我在沙发上坐定了,用力摇摇头。我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却想不明白为了什么,是因为自己无耻?还是因为自己太胆怯?再看他一眼,此刻果然睡踏实了,嘴唇还是微微撅着,眉头也还是拧着,长发有些乱。
6
列车。
绿色的列车,拥挤喧闹的月台。我和小广东站在月台上。他对我说:“刘头儿,我走了。你给我写信。”
我不答,只点点头。他说:“别跟生离死别似的,就一个暑假!很快就过了。”
我再点点头。他丢下一个灿烂的笑容,转身上了车。很灿烂的笑容,认识他两年来头一次见到。
列车缓缓移动,我把指尖探进口中。指尖感到了滑腻的舌,而舌尖却尝到一点咸,一点涩。
7
我醒过来。天已经亮了,看不见太阳的清晨,说不清是几点。饭店的房间很暗,我正躺在沙发上,没有列车,也没有月台。我心里暗暗一惊,猛坐起身,身上的被子滑落到地上。我看一眼那床,正空着。我走进浴室,浴室里也是空的。我后背立刻生出冷汗来。我匆忙地检查一遍重要的细软,护照还在,钱包也在,箱子也在。还有什么呢?我坐在床头努力地想,目光在屋子里四处搜寻,突然就看见墙角的帆布书包。我笑起来,知道自己多心了。我站起身,想要对着镜子理一理头发,才发现领带竟然还歪歪斜斜地绕在脖子上,身上的西服衬衫也已经皱巴得不成样子。我一把揪掉领带,忍不住笑起来。真的不知多久没有狼狈成这副模样了。
我冲一个澡,换好衣服,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志豪站在门外,手里捧着冒热气的油条和包子。
“早点!可惜没有家伙,豆浆就拿不上来。”他说罢便咬住下唇微笑,双眼闪亮着,长发也闪亮着,比昨夜精神了许多。我突然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门口站的并非是昨夜才认识的小弟弟,而是一个和我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我看他略显得意的笑容,实在不忍心告诉他,饭店提供免费的早餐。
“一起吃。”我接过油条和包子放在桌上。
“我吃过了,一早就饿醒了,呵呵。这些是你的。”
“你病没好怎么就往外跑?还穿这么少?”他身上还是那套灰蓝色牛仔装。我细看看他的脸色,仍是通红。我伸手去模他的额头,这一次他没有躲闪。
“我就这些衣服。没事儿的,病好了。我得赶快回学校,昨天晚上……太麻烦你了!”
何时把“您”改做“你”了?我不去细想,集中精力在他额头的温度上。摸过他的,再摸摸自己的。他的更烫,我立刻叫他坐下,把温度计塞进他嘴里,过五分钟再取出来一看,好家伙,还有三十八度五!我问他今天有什么重要科目,他答不出,我便不由分说,坚持带他去医院,一刻不能再拖。我从箱子里取出羽绒服扔给他。他有些不情不愿,看我板起面孔,还是把羽绒服穿起来,乖乖跟着我走,一路小声嘟囔着:“我真的比昨晚好受多了,真的。”
等电梯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客户来。我急忙又跑回房里打了个电话给客户我要迟到两个小时。好在只剩下收尾的工作,最多用不了两三个小时就结束了。我放下电话,抬眼瞥见桌上的油条。我随手抓起一根,快步走出房间。志豪站在电梯边等我,眼神清澈而无辜,有点像被冤枉的孩子,在乖乖等着大人拿板子来打他屁股。我狠狠咬一大口油条,把嘴塞满了。他对我扮个鬼脸,抿着嘴笑。
(一次贴不完,剩下的部分:北京三日(2))
长篇小说《勇气》(原名TZ的悲剧)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新浪读书连载

1
飞机就快要降落了。
我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双眼紧盯着窗外。窗外是漆黑的夜。地面的灯光越来越密也越来越明亮,微微映红了夜空。那一团最密集的,编成一张严密的网。想必那就是我的目的地——北京。
我曾在这里渡过四年的大学生活,虽不曾有非凡的经历,对城市的夜色却很 有过些记忆。
然而此刻,如果我闭上双眼,却搜索不出太多有关城市的印象。唯一历历在目的,是天安门的红色城楼。这印象也许是幼时从画报或是明信片儿上得到的,所以算不得数。
难道是出国的时间太长了?细数一数,不过才六年。六年不算很长,但足够发生很多事情。比如,六年前还是二十世纪,六年后换了一个世纪;六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心里想很多,口袋里却什么也没有;六年后,我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在美国有汽车和房子,可心里什么都不想。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六年前,我孤身一人,对于感情,心中装满酸甜苦辣;而六年后,我有了老婆,对于感情,我心里有点空,有点麻木。
这样说也不见得公平。老婆对我其实很好,简直是超级的好。她每天也上八小时的班,下了班除了做饭做家务,还要忍受我把不相干的气撒在她身上,不但毫无怨言,百般迁就,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哄着我,灌着我。所以有时,我也会不忍心,也会冲动地搂住她,越搂越紧,狠狠闻她耳根的芳香,这种时候,我也毫不怀疑,自己的确是幸福的,幸福得一塌糊涂,幸福得自己根本就不配这么幸福。
可每天清晨,特别是冬天的清晨,我独自开车去公司上班,高速公路两边是宽阔的草原,视线极为开阔。草是枯黄的,天还不很亮,天边还看见一两颗星。车子太舒适,八十英里的时速,却听不见多少噪音。此时如果汽车音响里恰巧放出一两首老歌,比如田震的《执著》,或是郑钧的《极乐世界》,我便会莫名其妙地鼻酸。歌里唱“我们一起欢乐吧!我们一起欢乐吧,这是你的极乐世界请你欢乐吧!”,我忍不住跟着一起唱,用出最大的力气,几乎喊破了喉咙。谁管呢?我就是要唱,这是在我自己的车里,我花了很多钱很多时间,拥有的就是这几分钟的自由,我凭什么不唱?
2
飞机终于触到了跑道,机身猛地一颠。坐在我身边的胖妇人捏着嗓子惊叫了一声,声音很轻,估计没多少人听见。有什么呢?如果飞机果然坠毁了,我也不见得如何遗憾。三四百人,总有人比我更留恋生活。我努力思考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想来想去,却只想起老婆来。昨天,老婆送我上飞机,不过分别四五天,她眼圈儿竟然红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是啊,我也会内疚,也会脸红。谁说自私的人不会内疚?
保险带的指示灯刚熄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我不着急,反正一时轮不到我下飞机。机场的草坪上铺着薄薄一层雪,几个装卸工穿着圆鼓的羽绒服在聊天,口中涌出大团的白气。
看见白气,我莫名其妙就想起了方便面。校园的冬夜,似乎比城里寒冷很多。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宿舍的窗还开着,屋里和屋外一样冰冷。我泡一碗方便面摆在面前。过不多时,掀开盒盖,眼前冒起一团白气,冷不防在眼镜片上结了一层雾。抬头看同屋的兄弟们进进出出,端着脸盆肩上搭着毛巾,模模糊糊一片,好像另外一个世界。摘下眼镜用衣角抹一把再戴上,我回到他们的世界里。小广东背着书包走进屋来,两腮红彤彤的。东北老大正往脸盆里倒开水,抬起头和他打招呼,现在轮到小广东的眼镜上蒙一层雾。我于是看不清他的眼神,就只看见他笑。我们都叫他小广东,因为他是广东人,而且是班里最小的一个。他长得却不象广东人。他皮肤白细,个子很高,斯斯文文,少言少语,眉间隐约一丝笑意,仿佛总在暗自盘算着什么喜事儿似的。
终于轮到我下飞机。我的手提行李很小,所以动作敏捷。我在北京只停留三天,公司生意很忙,必需趁周末赶回美国。若不是老婆坚持要我带上羽绒服,我甚至不会托运行李。其实老婆肯定也知道,我誓死不会把羽绒服套在呢子大衣外面。而我也知道,羽绒服多半是借口,因为箱子里还放了一包东西,是老婆的同学带给在天津上大学的弟弟的包裹。老婆总是热心得要命,不管多么生疏的朋友,求她什么就答应什么,我并非去天津出差,人家弟弟要专程来北京取一趟,做姐姐的自然要尽量多塞些东西在包裹里,好大的一包,比羽绒服还更臃肿。
机场大厅的玻璃自动门向两边分开,清新的冷空气迎面扑上,我用力吸一口,冰凉的感觉遍及全身,长途旅行的烦躁立时被冲散了不少。出租车排成长队,等车的人也排成长队,几个机场保安忙忙碌碌,呼前喊后,两条队伍却依然移动得很缓慢。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边排队边欣赏夜色。除了闪烁的车灯,其实没有什么夜色好看,可我还是觉得新奇。我看周围的陌生人,听他们讲熟悉的语言,渐渐的,对这座城市的回忆清晰起来。
我钻进出租车,出租车载着我一头钻进黑暗的世界里。机场路有明亮的路灯和巨大的广告牌,灯下立着挺拔的杨树,树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偶尔见到两道明亮却不连续的光柱,是遥远的乡间马路上驶过的汽车,突兀的灯光被树林分割开了,更显出夜色的幽深来。这景象令我联想起加州的夜色来。我有时打了加班的旗号,在公司留连到夜深,深到公路上看不见其它的车辆。高速路没有路灯,路面的白线被车灯照射得异常清晰。天上有很多星,偶尔有一两颗移动的,应该是飞机。车子里是完全的寂静,不像是坚硬的车体挡住了车外的噪音,倒象是车外那寂静的夜实在太强大,已经穿透了车皮蔓延到车里来。手机突然响了,把我从寂静中惊醒。是老婆。她撒娇地告诉我为我准备了哪些宵夜。不知不觉中,我的房子就在眼前,两层的洋房在黑暗中显得特别高大。我按一下车顶的按钮,巨大的车库门翻转开来,车库里灯光很明亮,老婆的车子已经占据了一半的地盘,还有我们的鞋子,一双一双非常整齐地摆在墙角。也许是我太疲惫,也许是灯光太刺眼,我突然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我家何时变得如此明亮,而且多了这许多的鞋子?看见鞋子,我有时会产生一种冲动,想要猛踩油门,或许可以穿透车库的墙壁,再逃回那寂静的黑夜里。
出租车穿过四环路和三元桥,黑暗终于被我甩在背后。这样说有些不准确。城市的灯光虽然比之六年前更加耀眼,可灯光下面,那些高楼的缝隙里,仍然残留着黑暗,如果仔细看,黑暗中偶尔也有身影,骑着自行车,也许只是车上的什么金属部件反射出光亮来,证明了人和车的存在。沿着那反射的光,有时会寻到一两盏昏黄的街灯,在骑车人的头顶,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混在高楼窗户透出的灯光里。再高一些,就是更多更密的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到了楼顶,往往豁然明亮起来,是哪家公司巨大的霓虹灯广告,璀璨得似乎对整个夜空也不屑一顾。
车里闷热而干燥。司机不好言语,我告诉他去展览宾馆,他并不表示什么,只沉默地开车。我猜想他已经听清楚了目的地,而且心里早有打算,大概不需我多操心了。
车子过了西直门,道路中间突然多出一条坑道形状的工地,坑道有十几米宽,只留下两侧细细的两条通路,勉强驶过一辆汽车,感觉几乎要开进路边的店铺里了。又过了三四百米的样子,前面的路似乎要断了。出租车司机告诉我路只能到这里,但宾馆已经不远,可以徒步走过去。
我下了车,冰冷的空气里又掺杂了浓重的尘土味道。地上的雪早已是粘稠的汁液,路边的店铺虽然繁华,闪烁的霓虹却无论如何压不过工地里大瓦数的照明灯。我拖着行李挤过狭窄泥泞的街道,不时有一两辆出租车贴着我驶过,粗鲁地鸣笛,好像要存心惊吓我一般。我心里暗暗诅咒全世界的出租车司机,更包括刚刚载我来的司机,其它车可以开进来,偏偏他开不进来。我也诅咒北展宾馆接电话的小姐,那么热情地告诉我空余房间还很多,却不告诉我为何大名鼎鼎而历史悠久的饭店每晚只需要三百元人民币。
我终于走到北京展览馆门前。灯火通明的工地丝毫没有影响这里的肃穆。极粗的石柱和极高的大门,借着夜色就更显雄伟。我突然觉得无论如何,住在这里还是值得的。因为我想起大学时的那些夜晚,我和小广东曾骑车从这里经过。那些夜晚,我们把书包丢在图书馆阅览室,作业做了一半就溜出来,一路骑车到城里。我们欣赏着夜色,却不说话。他不看我只看夜色,我却顾不得夜色,只看着车轮前的路面,偶尔也抬头看他,看他的眼镜片儿反射出凌乱的光,看他的嘴唇紧闭着,想看他眉间那熟悉的笑意却看不到,也许是藏在反光的镜片后面了。不知骑了多久,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他支好车,脱下他的大手套,拉开皮夹克胸前的拉索,把手套放在里面,紧贴着他的毛衣,白色的竖领毛衣,领子很高,挡住了他突兀的喉结。我随着他走进一家电子游戏厅,他打游戏的时候严肃而专注,眉头拧紧了,眉间的笑意就彻底消失了。我站在他身边看。又过了不知多久,他决定离开,于是我们骑上车,返回学校。我们经过这些巨大的石柱,他突然开始唱。我就跟着唱,唱的都是小时候听过的歌。我边唱边想,那与这雄伟的展览馆相配套的饭店,一定也是最豪华的饭店了。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够住在那饭店里。不过到那时,不知道会不会听到有人唱歌。
3
我和我的行李终于抵达我的房间。我裤腿上和箱子上早已布满泥点儿,惨不忍睹。我从浴室里捡一条毛巾沾湿了,擦干净箱子和裤脚。我打开电视,电视里是农村题材的电视剧,村妇在担水,身后跟着一条黄狗,拼命地摇着尾巴,摇得过分了,仿佛表演经验不很丰富的演员,动作过了火,就有些做作。
我打开箱子,放在最上面的是西服和大衣,我取出来挂在衣柜里。接下来是老婆同学弟弟的包裹。今晚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何时从天津赶过来取东西。说到电话,几乎忘记了,立刻要给老婆打长途,再过一会儿,她就上班去了。北京的夜色正深,加州却已是清晨。我突然感到疲惫,于是坐在床头盯着电视发呆,男人叼着烟袋眯着眼蹲在屋门前,身边偎着那只大黄狗,一动不动像是在睡觉。
我终于提起电话。老婆迷迷糊糊地接听,像是被我从梦中惊醒。我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加州时间早上七点。也该起床了。趁着她不太清醒,我尽量简短地报告旅途和旅馆的情况。老婆却仍然赶在我报告结束之前清醒了,一旦清醒,就一发不可收拾,滔滔不绝地讲述她昨晚的恐怖经历她昨夜竟然在厨房的碗柜里发现老鼠!真不明白去年刚刚盖好的新房子怎么也会有老鼠。我问她看见几只,她说好象是两只。我说你别怕,到商店去买捉老鼠的东西好了。她说她无论如何不敢自己对付那些家伙,宁可等我回来再说。可怜的老婆,看来这一周都不敢再打开碗橱。
下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同学的弟弟。那电话应该是直接拨到宿舍里了,听筒里传来尖细的南方口音。我问:“请问方志豪在不在?”他反问:“找谁?”一时间我有些心慌,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硬着头皮又说一遍:“方志豪。在不在?”“噢,在!”电话被重重地撂在桌子上,接着是听上去很遥远的吆喝声:“方志豪,电话。。。”回声很重,他应该正站在楼道里吆喝。电话那端有些嘈杂,什么人在唱歌,声音很嘹亮,却一直走调,回声更重,想必是在水房里唱。水房里唱歌有演唱会的效果,使每个人把自己当作歌星。小广东有时也唱流行歌曲,边洗牛仔裤边唱,双手沾满肥皂泡,胳膊用着力,肩膀一耸一耸的。他个子高,洗衣服的时候需弓着背,背上的肌肉都膨胀着,他原本看上去很瘦,此刻却显出强壮来。他爱唱粤语歌曲,由于听不懂而显得更加动听。他的声音并不嘹亮,却柔和婉转,微微有些颤,偶尔引得听众的心也跟着颤一颤。
“喂?”电话那端突然的应答使我有些措手不及。
“请问是方志豪么?”
“我就是,您哪位?”男中音浑厚沉稳,仿佛立时充满了整个电话听筒。他能有多大?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不过二十岁罢了,而嗓音却比年龄还大着许多。
“我姓刘,我从美国来……”我有些尴尬,美国这两个字,说出口总感觉有些别扭。
“噢,您是刘先生,麻烦您了!”他打断我,倒仿佛是帮我一个忙。
“不麻烦不麻烦,你什么时候……”
“我明天晚上过去取好了,可能要七八点才能到,您方便么?”
“没问题,那我在饭店等你,北展宾馆415房间,这里不太好走好像……”
“没关系,我找得到,明晚八点准到,太谢谢您了!”
“不谢,那明天见!”
电话挂断了,我松一口气。明明是我帮他带东西,明明我比他年长十岁,凭什么惶恐的是我?我站在穿衣镜前理一把头发,头发原本生得浓密,三十岁了也不曾变稀疏,但鬓角上的白发却多了一两根。白发其实自上大学就出现过。大学宿舍里的日光灯很明亮,小广东坐在床头读书,我斜卧在上铺,手里也拿着书,却不见得知道书里讲些什么。书虽然厚,却出奇地挡不住我的视线。我看到的是他的发,不很长却很黑很亮。我恨不得要伸手摸一摸,果然就摸了,他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在找白头发,他问找到了没,我说没有。他说你有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我也帮你找找,找到就拔掉。我不记得从何处听过,白发拔了会长出更多,所以心里有些害怕,虽然害怕却还是豁了出去。我的白发显然极不普遍,所以他很花了些功夫搜索,终于找到一根。我的发生的浓密,捉住那白发拔下来,又不伤及无辜,想必还是很费力的差事。他凑近了,我额角便感到他呼出的热气,热气贴着面颊下滑。我想用力吸一口,却怕被他察觉,终于下了决心要努力吸一口,他却已经得手。他捏着一根白发给我看,那根发不曾彻底变白,有一段还是棕色。我接过来,放在手心吹一口气,发在空中兜一个圈子,在灯光里一闪,很快就消失了。多年后的如今,我果然生出更多的白发,不知是不是可以怨他。我只在心里偷偷怨,当着人是不好讲出来的,因为过了这许多年,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三十岁的人生几根白发,是赖不到别人身上的。
我再拨一个电话给东北老大。老大原是我们的团支书,毕业后留校,听说深得校领导的欢心,在行政方面很有前途,可不知为何,去年竟也丢掉铁饭碗,投靠了合资公司。他虽然改吃技术饭,却仍然保留着丰富的组织才能,因此老同学间的各种联谊活动,都由他出面筹划。
老大还象以前一样善谈。他先是大大夸赞我如何有成就,生活质量如何高,转而谈到他自己的生活,谈到学校领导间的勾心斗角如何使他不堪,再加上岳父母对高收入的追求,无奈只好放弃教育事业,投身为资本家打工的行列。他的话仿佛切不断的水,我由于没有机会插话,很快便开始忽略谈话的内容。我看厌了那黄狗和农人,于是不停用遥控器换台,有五个电视台在播放同一组新闻。画面是宽阔的河滩,农人们挽着裤腿站在河水里在捞些什么,这引起我的兴趣,我把电视的音量稍微开大一些,屏幕上的河流和农人却马上消失了,来不及看到他们捞到些什么,就已经是下一篇新闻,有关美国的某团体访华。我又失去了兴趣,却懒得把电视的声音关小。老大正在讲一句很长的话,中间夹了一个人名,冷不防一下子钻进我耳朵里。
“小广东?他怎么了?”我慌忙拾起电视遥控器,一时间却找不到音量控制。
听到我突然发问,老大好像有些吃惊,顿了顿才回答:“噢,我不是刚说了吗?小广东上个月刚刚结婚了!据说老婆很漂亮呢,还是咱学校的,比咱们低两届!咱班好多人还给他操心张罗呢,正说要给他介绍,结果突然就听说已经娶了,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没有!听说读研那会儿就勾上了,那会儿和他天天照面儿,居然都被蒙在鼓里,真厉害!”
“噢,真的吗?可他研究生毕业也有三四年了吧?怎么才结婚?”
“谁知道,好事儿多磨呗,也许是快毕业的时候才认识也不一定,诶?你和他那么磁,以前每天同出同进的,难道连你也不知道?”
“噢,不知道,我……我出国以后和他也没怎么联络。”我不知如何回答。我出国以后,和小广东实际上从未联络。他曾对我说,要么你留下来,要么你走。你走就别指望我去送你。送也不送,不联络似乎也是正常的。
“不知道没关系,后天吃饭的时候,一定要逼他把细节讲出来!”老大笑。
“他……后天……也来?”
“是啊,他在北京工作。当然得来啦?你刘头儿大老远从美国回来,谁敢不赏脸?再说大伙还没见过他老婆,结婚也没请大伙吃饭,说不过去嘛,这一次怎么也得让大家见识见识!大家都说,多亏了你刘头儿,就是有号召力,要不然还不一定抓得到他。”
“岂敢岂敢,全靠你出马了,我哪儿这么大面子?”我曾是班长,所以得到刘头儿的称号,然而我其实是最傀儡的班长,班中所有的事务差不多都由老大一手承担,就连这六年后的聚会,虽然是由我而起,却也全权由他组织,而我自己,连有谁出席也不很清楚。
“有有,怎么没有!对了,周五晚上七点半,稍微晚一点儿,有人下班晚,路也远,要是周六就没问题了。地方订在中关村的豆花庄,你就打的去吧,司机都知道那地方。你怎么这么急?好几年才回来一躺,怎么连周末也不呆?”
“没办法,公司真的忙。”我只有这一个借口。美国是属于我的世界,我终究要回去,但这行程无论如何还是急了些。我还来不及想念我的世界。在我的世界里,有一棵树,和我一样高,种在我新房子的门前,新房子里有我的汽车,每天载我到公司,公司里有一间两三米见方的办公室,我除了吃饭睡觉一整天都坐在这间办公室里。我的世界里还有我的老婆。还有厨房碗柜里的老鼠。我拿不准,离开多久,我便会开始想念我的世界。
然而小广东已经结婚了。他早该结婚的,为何一直拖到上个月?这漫长的六年里,他又在等待些什么?我摇摇头。无论如何,听到这消息,我应该高兴才是。
放下电话,我突然想点燃一根烟夹在手指间。我的手此时正空闲着,如果不夹一根烟,似乎就无处可放了。我起身走到窗前,窗外的灯光并不很亮,所以窗玻璃上就映出我自己,正双手抱着肩。多年前我也曾这样站着,面对着教室的窗。教室的灯光很明亮,所以窗户里只看得到室内的灯光,丝毫看不到窗外的景致。小广东和漂亮女生站在我背后聊天儿,原本是讨论作业,此时话题却完全无关了。讨论了很久,熄灯的铃声终于响起来,那女生返回座位去收拾书包,小广东转身走到我身边,掏出一包烟,对我说:“给你买的,你喜欢的牌子。”我仍旧一动不动看着窗。他把烟塞在我的衣服口袋里,然后转身,护送那女生走出教室去了。
这饭店实在是闷热,令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我伸手到衣服口袋里摸一把。没有烟。自从出国,六年来我再没碰过烟。留学的生涯很拮据,美国的大多数公共场所又都禁止吸烟,时间长了,竟然就彻底把烟戒掉了。而且六年没有见到小广东了。所以,我口袋里没有烟。
我突然连澡也懒得洗了。我胡乱脱掉衣服,躺倒在床上。电视的声音很吵,屋子里的灯光太亮。我探身搜索,电视遥控器并非伸手可及。伸手可及的是床头一排按钮,我按顺序按下每个按钮,按到第四个,灯全部熄灭了,电视也安静了。屋里一片漆黑,我躺回床上,安心了。
4
十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月份,却是白昼最短的月份。不到五点,天色已经很黯淡。我从客户公司的大门里走出来,外面是繁华的长安街,华灯初上,也许是天还不很黑,显不出它们的明亮。
今天的公事进行得还算顺利,客户也很满意,照此计算,明天用不了半天时间,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客户请吃饭,我借故推掉了。只剩下两天的时间,我就要返回美国,我宁可节省下每一分钟,哪怕在街上独自走一走也好。更何况今晚,我的确另有安排。老婆同学的弟弟,说好晚上八点到。老婆的确是高效,我在北京不过只有三天时间,每一分钟都被她规划好了。
需不需要请老婆同学的弟弟吃晚饭呢?他从天津赶来,恐怕赶不上大学食堂五点钟的晚饭。但是如果请他吃晚饭,他还能赶上最后一班回天津的车么?我有些拿捏不准,但我实在太饿,一定要先找些东西垫垫。我顺着长安街走,想找一家小吃店或咖啡厅。街灯比刚才明亮了很多,可天仍旧没有全黑,西头的天边留着最后一抹余辉,鲜红的。如此鲜红的余辉,何时见过的?八年前的记忆了,而一旦想起来,我心里仍升起一阵难以形容的感觉,很细微却又丝毫不容忽视,就在上腹部的最中间,凝聚着,然后碎裂,蔓延开来,钻进每个毛孔里。是大学校园里的路灯,就在篮球场边。路灯后面的晚霞,同样的鲜红。夕阳已经彻底消失了,球篮和球都看不很清楚。人已经散尽了,只留下我们两个在场上。他只穿了深绿色的跨栏背心,肩膀被汗水浸湿了,在路灯下显得格外光滑。我早说他不象广东人,他的皮肤那样白,个子又那样高,轻轻一跃指尖就触到篮框了。终于连晚霞也要消失了,我们才往宿舍走,我抱着球,他揽着我的脖子。背后一阵车铃声,他扭头去看,发上的汗水溅到我唇边,我的舌头尝到了咸涩,手里的球却滚落了。他已放开我,转身去和骑车的漂亮女生聊天,我则追赶那球,追上的时候,听见他喊我,我回过身,他已在骑车,那女生坐在后座上,双臂环在他腰际。他对我说些什么,我听不清。他骑远了,剩下我一个,夜已经完全黑了,我丢下手中的篮球,任它滚到哪里去。
终于找到一家装潢朴素的咖啡厅,我走进去,小姐热情地迎接。我捡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打开菜单儿,才发现价格贵得离谱,与装潢完全不符。毕竟是长安街上距离使馆区很近的地段,因为经常有外宾光顾的原因,装潢再朴素的小店也有印着英文菜名的菜单。我点了三明治和咖啡,小姐微笑着走了,我转头看着窗外。隔了一排修剪得格外齐整的小松树,便看不清楚街上的车流,树逢中透出的车灯,很快便令人眼花缭乱。
咖啡厅里越发闷热。我解掉围巾,脱去大衣,松一松绑在喉结下面的领带。小姐把咖啡端上来,冒着热气。我捧起汲一口,好烫,好苦。一个高个子洋人带着漂亮的中国女孩儿走进咖啡馆来,带进一丝寒气。中国女孩儿高声讲着中式英语,顺便吊起眼角扫视咖啡厅里的每一位顾客。我迎着她的目光,并不躲闪,她似乎有些吃惊,稍做犹豫然后把目光移开了。她在犹豫什么?恐怕原本打算白我一眼,却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洋人压低了声音和她交谈,似乎这样就可以顺便把她的声音也压低一样。两人捡了门口的位置坐下,女孩儿落座的时候仰头甩一甩长发,用闪亮的指甲在眉梢轻轻一划,顺便飞快地甩给我一个妩媚的眼神。我莫名的满足。我转头再看窗外,天色完全黑了,路灯于是分外明亮。
5
八点过十分,我匆匆走入饭店的大堂。这一次怨不得出租车,有了昨夜的经验,我坚持司机把车开到饭店门前。然而北京的交通却又似乎专门和我作对,在我乘车的时候,路便堵得水泄不通,乘车简直比走路还慢着许多。
饭店的自动门在我背后无声的合拢,突然之间就把一切嘈杂关在门外。外面的世界喧闹而寒冷,带着安全帽拖着鼻涕的民工揉搓着冻裂的黑手大声地说笑,因寒冷而面颊红润妩媚的乡下妹子在饭馆儿门前拉生意,还有很多骑车的人,都裹在厚厚的冬装里,有的连头和脸也裹严实了,就只是专心的骑车,并不留意周围发生的事情。
而里面的世界,却是柔和的灯光,悦耳的钢琴曲,和哪种香水散发出的淡淡香气。穿着入时的男人和女人们时不时从大堂里穿过,倒影映在大理石地板上,更增添了翩翩的气质。唯一与这华丽气氛不太和谐的,是一位仰坐在长沙发中的少年,他将头靠在沙发背上,似乎已经睡熟了,一绺黑亮的长发,在额前画一个弧,半掩着低垂的长睫毛。他高耸的颧骨正通红,仿佛着了胭脂,愈发显出那年轻皮肤的精美和细腻来。他一双腿微微弯曲着,并稍稍分开,给人很长的印象。他穿了灰暗的深蓝色牛仔裤,因为坐姿的原因,在大腿的两侧绷紧了。那裤脚上溅满了新鲜的泥点儿,想是如我昨夜一般一路走过来。他上身穿了同样颜色的牛仔夹克,领子竖起来,在唇角投下一片阴影,使得整张面孔看上去略显憔悴了。
我走近他身边,内心疑惑他是不是我今晚约会的人。可我不能确认。唐突地把人家唤醒了,又发现认错了人,该是很难堪的事情吧。这里每个人的步履都很轻盈,也没人大声喧哗,他应该可以安心睡上一觉。我犹豫片刻,决定还是回房间去等。
房间里,床单和毛巾都换过了。看见白净的毛巾,我突然又想冲一个澡。早晨起床的时候虽然冲过澡,但经过一天的奔波,此时每个毛孔里似乎都塞满了尘土。北京的风沙,不再经历一次,果真就几乎忘记了。
可我有点担心,在我冲澡的时候,那叫做方志豪的男孩儿,也许就是睡在楼下沙发上的男孩儿,会突然敲我房间的门。我坐在床边,随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今晚播放的是古装连续剧,温柔似水的大家闺秀,捏着手绢儿掩住嘴,讲出话来却是一口台湾口音,使用的词汇也很摩登。那唤作“小蛮”的丫鬟更是洒脱,挥手舞足之间竟也流露出十足的女强人风范。仔细想来,女强人也并非近代的发明,唐朝时候就曾有过武则天,恐怕近代还无人可及。我莫名其妙又想起老婆。老婆也是女强人,她果然就真怕了那两只老鼠不成?或许如果没有我,她早已把它们解决了。
门铃响起来,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我打开门,门外果然是他,那身着灰蓝色牛仔衣的少年。他个头很高,高过了我。他肩头背了鼓鼓囊囊的帆布书包,是我刚才不曾注意到的。
“是刘先生吗?”他腼腆地问。他的声音的确老过了他的面孔,而他的面孔却也老过了他实际的年龄。也许是因为长发,在脸上投上了太多阴影。
“是啊,你是志豪?快进来。”我把他让进屋来,他弯腰把书包放在墙角,立起身的时候,顺手把额前的长发拢到头顶,露出清亮的眼睛。眼睛不会撒谎,显示出他的实际年龄,不过二十岁上下。
“对不起,我……来早了,您不在房间里,我就在楼下睡着了,一下子就睡过了。”他把双手插在屁股的口袋里,夹克衫于是张开了,露出里面的白毛衣,领子被翻起来,拉锁一直拉到下巴。
“没关系,快坐快坐!我也刚回来不久,堵车堵得厉害。你……是走过来的?”我瞥一眼他裤脚的泥点儿。
“嗯,从西直门下了地铁,就一路走过来了。哎呀,我太脏了……”他抱歉地笑,弓着身子犹豫是否应该坐下去。
“没关系!都是饭店的东西,谁在乎!快坐!”我按他的肩,肩很宽却略显单薄。他的脸比刚才更加红,也许是因为腼腆,已经有些红得不成样子了。
他在沙发上坐稳了。我打开箱子把那包东西交给他。
“太谢谢了,真是,让您带这么多东西。”他低头看着手里的包裹,翻过来掉过去,却不打开。
“你还没吃饭吧?”我险些把这件事情忘了。
“还没有,不……不饿。”被我提起话题,他似乎立刻就想到什么美味佳肴,忍不住吞下一口口水。
“还说没有。走,跟我去吃饭吧,我也没吃,等着你呢!”我接过他手中的包裹放在桌面上,微笑着拍他的肩膀。
借着我掌心的力量,他不再推托,起身和我一同走出房间。他走路的时候背微驼着,眼睛盯着地面,微卷的长发又滑落下来,遮住了大半个面颊。
我们来到饭店的餐厅。餐厅大概快要关门了,这从服务小姐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我们随便捡了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些饭菜。不敢多耽误一分钟时间。小姐将菜单收去了,临走的时候还是丢下个白眼。
他一双手交叉着撑住下巴,一双眼睛环视着餐厅。他目光很疲惫,眉头拧紧了,眼睛有些红,似乎立刻就要睡去了。
“很累?”我问。
“嗯?哦,没有。”他搓一搓面颊,努力展开眉头微微一笑,笑容很是勉强。
饭菜很快就上齐了。米饭有些冷,想必已经放了很久。我没有提出异议,因为不想再看到白眼。工作了一整天,我此时也觉出疲惫来,不想不要紧,一想起来,就愈发疲惫,似乎坐在这餐厅里也可以立刻睡去。
他应该很饿了,但狼吞虎咽了几口,却很快又没了胃口。他一直在努力舒展眉头,可一不留神,那眉头又拧回一起去,露出一副憔悴的模样。
“胃口不好?不舒服?”我问。
“不,吃饱了。有点儿头疼。”他又勉强地笑,虽在努力掩饰着不适,眉心扔隐约露出些纹路来,配上那年轻稚嫩的双眼,显出一丝不很和谐的成熟。我探手去摸他的额角,他轻轻扭头似乎要躲避。我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唐突,可伸出的手却收不回了,只好在他额头轻轻一触就缩回来。
“有点儿烧,好像。要不到我房间里休息一下再走?”
“不了,会赶不上车的。”他笑着摇头。
“最后一班车几点?”
“十一点。”
我看看手表,九点半。“还早,你先到我房间睡半个小时,到十点我叫你。一定误不了车。”我使用命令的口吻。他仍是微笑着摇头。我不再多说,结了账回到房间,一进门就拉开被子,示意他脱掉牛仔夹克。他还有些犹豫,我瞪起眼睛说一声“快点儿!”
他有些惊愕,不过不再争执,迅速在床上躺好了。我替他盖上被子。他冲我眨眨眼算是感谢,眼神有些朦胧。他的确是太累了,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便沉沉睡去。
我在沙发上坐定了,自己也感觉异常困倦,可我不能睡过去,十点钟我还要把他叫醒。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希望这样可以使自己清醒。他眉头仍然皱着,仿佛在梦里仍会感到头疼。他的睫毛很长,很乖巧地躺倒了,偶尔微微颤一颤,象是梦到了些什么。他的唇很薄,微微掘着,好像在和谁赌气一般。渐渐的,房间里的灯光暗下来,他的眉毛越来越粗,越来越浓,他的发却短了,露出整个额头来。我伸出手,轻轻抚摸他的面颊,光滑而骨感。他突然睁开眼来,我一惊,想要抽回手,手却被他抓牢,按在他滚烫的面颊上。他对我眨眼,很大很明亮的眼睛。他说:“还生气?从昨晚一直都不理我。”我回答:“我理不理你你稀罕?你女朋友呢?有她理不就成了?”“我没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就是你。”说罢,他把我的手指抵上他的唇,柔软而同样滚烫着。“还说没有,昨天晚上还骑车带着她,人家搂着你的腰。”我微微用力想要抽出手,被他抓紧了,抽不出。他不说话,只是轻轻张开唇,把我的指尖含进嘴里。我触到了他滑腻的舌,仿佛触到了二百二十伏的电压,心脏立刻就要停止跳动了。突然间,房门被人推开了,什么人边走边喊:“小广东?小广东?你的火车票!15次,明天下午六点开车!”慌忙间,我终于将手抽出来,指尖有些湿,感觉凉丝丝的。
我猛地睁开眼,房间里除了我,就只有志豪躺在床上,没有小广东。我松一口气。不过是个梦。果然是梦么?是梦还是回忆?我深深吸了口气,头脑清醒起来。的确是梦,不过也是回忆。是我曾经努力想要忘却的回忆。原以为忘掉了,却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又找回来。
我觉得房间里很热,憋闷得喘不过气来。我抬手松一松喉前的领带,这才想起西服行头还未除去。我正要脱去西服洗一个澡,电话铃响起来。
电话是老婆打来的。今晚竟然忘记给她电话。她半撒娇地埋怨,等不得我把道歉的话讲完,她便又提起老鼠的事情。似乎还是那两只老鼠,这一次是愈发放肆了,竟然在老婆看电视的时候,公然顺着客厅的墙边溜过。可怜的老婆,大概连客厅也不敢多作停留了。幸亏卧室在楼上,又没有储存任何食物,想必这两只小贼暂时还不会去骚扰。老婆带着哭腔在电话里抱怨,我有几分可怜,却更觉得好笑,大活人也被小老鼠吓成这样,女生就是女生。老婆急着去上班,加之这一次是自家付电话费,她一向节省,所以并不多讲。我放下电话,突然想起床上的男孩儿,心中一紧。几点了?我抬腕一看,十点半。天!眼看就要误车了。我转头看他,他竟然睡熟了,电话铃声也没能把他吵醒。
“志豪?志豪?”我轻摇他的肩,他轻轻哼一声,却仍紧闭着眼。我摸他的额头,比刚才要烫许多。我急了。他一定是烧迷糊了,否则不会推也推不醒啊?应该立刻送医院!我更加用力地推一推他,他终于睁开眼。我说:“志豪,跟我去医院!”他不回答,闭上眼睛又昏沉沉睡去。我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几乎是昏迷着,我又如何送他去医院呢?也许,我应该叫救护车?我去摸电话机,突然间想到,饭店应该也有急救措施。我翻开饭店的手册,果然找到急症医疗的号码。我播过电话,一个医生模样的中年人,领着年轻的女护士来到我房间。医生并不立刻看病人,却先让我出示身份证。我取出护照和绿卡给他看,他的态度温和下来,眼中却还存了一丝怪异。我连忙解释说,病人是我弟弟,今天晚上来饭店看望我,不想却发起烧来。医生和护士这才坦然去检查病人。医生命令我替志豪脱去毛衣,他里面只穿了T恤衫,此时已经被体温烤得滚烫了。
志豪又醒过来,这一次没有再立刻睡去。看见满屋的人,他有些惊讶,一时间却讲不出话来,显是还昏沉着。我趴在他耳边轻声说:“志豪,医生来了,快告诉医生哪儿不舒服。”他努力看看我,似乎渐渐清醒过来,清醒过来眉头却更紧了。“我……头疼。”他的声音很沙哑。我扶他坐起身,医生为他量了体温,听了心肺,仰起头对我说:“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是着凉了。打一针就退烧了。如果到明天早晨又烧回来,就要去医院打点滴。”说罢,医生命令志豪趴在床上,又命令我帮他脱裤子。我解开他腰前的皮带,拉锁拉开小小一段,把牛仔裤退下一些。这样冷的天,他竟然连衬裤也没穿,一路从天津赶来,难怪会发烧。护士取出一次性针具,吸了药,并不做皮试,在他臀上找一块皮肤捏一捏,消了毒,一针扎进去,不多时就抽出来,另一只手中不知何时已添了根棉签儿,顺势堵上针口,揉一揉便对我哼一声。我接手继续按住那面签儿,过不多久,手酸起来。我松松腕子,手背就碰到他臀部的肌肤了。很烫很光滑也很饱满。我有些忐忑,脸也微微发热。好在医生和护士正忙着写什么,不会注意到我的脸色。
医生交给我一个表格,让我把病人的姓名职业年龄和电话都填清楚。姓名是方志豪,我刚要动笔,脑筋一转,却填上刘志豪,省得多生是非。职业是大学生,我照实填了,下一栏是年龄,这我就不很确定,我随手写上二十岁,最后一栏是电话和地址,这我就真的不清楚了,电话在通讯录里有,但如何能够当着他们的面去查呢?我只好瞎编一个填上作数。
表格的下一半是诊断纪录,已经被填好,医生也签了名。另外还有我的名字,房间号,护照号码之类。我把表格交还给医生,他飞快地看一眼,又低头开了一张处方,连同一根温度计一起交给我。他说这些都是退烧药,普通药店里都买得到。我想问他再烧不是要去医院么?这退烧药又用来做什么?医生和护士急着往外走,我没机会细问。
送走了他们,我的倦意竟然也去了大半。抬手看表,凌晨一点,加州的上午十点,果然是精力最充沛的时段,看来时差还是没有倒过来。我摸一摸志豪的额头,他已经开始出汗。退烧药应该在起作用了。又过了半小时的光景,他已大汗淋漓,额头的热度虽然退了不少,可浑身衣裤被汗水湿透了,所以人睡得并不踏实,被子似乎也盖不住了。我调高房间的温度,从浴室里取来干浴巾替他擦汗。我帮他翻一个身,他还熟睡着没有醒来。我模一把他的脊背,T恤果然已经湿透。我从箱子里翻出一套内衣裤,是老婆新买的,我还不曾穿过。他身上很精壮,毕竟是年轻,没有多余的脂肪,有的就是正在发育的肌肉,形状光滑而柔和,没有蓄意健身所造成的突兀的棱角。我尽力不去接触那微微反光的肌肤,然而偶尔还是接触到了,心跳突然加了速。换到下身的时候,就更是紧张。多久不曾有过这般奇怪的感觉了?我不敢细想,只好把脸转向墙壁,手下不敢怠慢,却不小心触到什么部位,柔软中透着坚韧。我立时就要窒息了,手也微微发抖,匆忙间胡乱换好了,抽出手臂,心跳得厉害。我在沙发上坐定了,用力摇摇头。我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却想不明白为了什么,是因为自己无耻?还是因为自己太胆怯?再看他一眼,此刻果然睡踏实了,嘴唇还是微微撅着,眉头也还是拧着,长发有些乱。
6
列车。
绿色的列车,拥挤喧闹的月台。我和小广东站在月台上。他对我说:“刘头儿,我走了。你给我写信。”
我不答,只点点头。他说:“别跟生离死别似的,就一个暑假!很快就过了。”
我再点点头。他丢下一个灿烂的笑容,转身上了车。很灿烂的笑容,认识他两年来头一次见到。
列车缓缓移动,我把指尖探进口中。指尖感到了滑腻的舌,而舌尖却尝到一点咸,一点涩。
7
我醒过来。天已经亮了,看不见太阳的清晨,说不清是几点。饭店的房间很暗,我正躺在沙发上,没有列车,也没有月台。我心里暗暗一惊,猛坐起身,身上的被子滑落到地上。我看一眼那床,正空着。我走进浴室,浴室里也是空的。我后背立刻生出冷汗来。我匆忙地检查一遍重要的细软,护照还在,钱包也在,箱子也在。还有什么呢?我坐在床头努力地想,目光在屋子里四处搜寻,突然就看见墙角的帆布书包。我笑起来,知道自己多心了。我站起身,想要对着镜子理一理头发,才发现领带竟然还歪歪斜斜地绕在脖子上,身上的西服衬衫也已经皱巴得不成样子。我一把揪掉领带,忍不住笑起来。真的不知多久没有狼狈成这副模样了。
我冲一个澡,换好衣服,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志豪站在门外,手里捧着冒热气的油条和包子。
“早点!可惜没有家伙,豆浆就拿不上来。”他说罢便咬住下唇微笑,双眼闪亮着,长发也闪亮着,比昨夜精神了许多。我突然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门口站的并非是昨夜才认识的小弟弟,而是一个和我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我看他略显得意的笑容,实在不忍心告诉他,饭店提供免费的早餐。
“一起吃。”我接过油条和包子放在桌上。
“我吃过了,一早就饿醒了,呵呵。这些是你的。”
“你病没好怎么就往外跑?还穿这么少?”他身上还是那套灰蓝色牛仔装。我细看看他的脸色,仍是通红。我伸手去模他的额头,这一次他没有躲闪。
“我就这些衣服。没事儿的,病好了。我得赶快回学校,昨天晚上……太麻烦你了!”
何时把“您”改做“你”了?我不去细想,集中精力在他额头的温度上。摸过他的,再摸摸自己的。他的更烫,我立刻叫他坐下,把温度计塞进他嘴里,过五分钟再取出来一看,好家伙,还有三十八度五!我问他今天有什么重要科目,他答不出,我便不由分说,坚持带他去医院,一刻不能再拖。我从箱子里取出羽绒服扔给他。他有些不情不愿,看我板起面孔,还是把羽绒服穿起来,乖乖跟着我走,一路小声嘟囔着:“我真的比昨晚好受多了,真的。”
等电梯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客户来。我急忙又跑回房里打了个电话给客户我要迟到两个小时。好在只剩下收尾的工作,最多用不了两三个小时就结束了。我放下电话,抬眼瞥见桌上的油条。我随手抓起一根,快步走出房间。志豪站在电梯边等我,眼神清澈而无辜,有点像被冤枉的孩子,在乖乖等着大人拿板子来打他屁股。我狠狠咬一大口油条,把嘴塞满了。他对我扮个鬼脸,抿着嘴笑。
(一次贴不完,剩下的部分:北京三日(2))
长篇小说《勇气》(原名TZ的悲剧)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新浪读书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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